2015年12月7日 星期一

使徒行傳 1:8

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
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馬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

大使命在新約聖經中雖有不同版本,但重點接近;馬太是主的權柄和祂的同在,馬可是信者有神蹟,路加和行傳是等候應許而得能力,約翰福音則有點模棱:「你們受聖靈!你們赦免誰……」(20:22-23)。總的來說,門徒承受的應許、能力等等,大都跟傳福音、作見證綑綁在一起,我們不能只要收入,而不要付出。我們也不可能像世人一樣只想着神蹟,因為主早已說過「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」。所以無論是什麼背景教會,遵行主的道就是得着能力的硬道理。再者,信徒得着聖靈的更新(多3:5)是在個人生命方面,而聖靈予人見證的能力,必然透過服事以外顯。除了個人與主關係的建立方面(例如靈修),我們若要經歷祂的權能,按着主的吩咐去傳福音、見證祂,是不二法門。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(羅1:16),信的人本身就是個神蹟。感謝主!20151227

在聖誕期間,商人把握時機傾銷商品,他們的成功令教會羡慕;信徒都盼望傳福音有那樣的果效!曾幾何時,在這節日裏,信徒都集中在他們的教會聚會,歡欣共慶;平安夜晚更是佳音處處聞。時至今日,教會的節期事工常常會把佈道變為福音性,再改為對內的培靈,以至聯誼!不少信徒也得把握有限的閒暇,去旅遊、購物……歡度假期;信徒跟世人一樣,必有平常的生活,實無可厚非。當然我們毋須把節日看成必然的佈道時機,又以為在這些日子會特別蒙恩,會有較多人信主。其實沒有最合適的時機,無論得時不得時(提後4:2),大使命都是一樣的。當大家專一發揮所得的恩賜(羅12),配搭着,教會整體就有力量作見證。況且既已有應許,聖靈又已降臨,可謂萬事俱備,只在乎實踐。能在艱難之中持守使命,就更能看到能力的彰顯。(20151220)

昔日五旬節時聖靈降臨高調的動作,與其說成是門徒開始受聖靈,不如說是要宣告教會將要展新的一頁。主耶穌要明確地向門徒展示祂的同在,祂的應許是如斯有聲有色地應驗,而他們也確實感受到、並且曉得自己承受了恩賜。這特別的時刻不啻是初期教會信眾鮮明的「洗禮」(徒1:5),使他們能以堅定地認信;這一天,是他們信心的證據,也是他們生命中的轉捩點。或許我們不容易確定聖靈究竟在何時內住於新約的門徒,又或是能夠區分主耶穌向門徒吹氣之時(約20:22)和是五旬節那一天(徒2:4)這兩處經文是聖靈怎樣不同的作為,不過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着能力」是肯定的應許。起碼我們看到從這天起門徒生命起了鮮明的變化。就如主自己,本有神子的位分,但也受洗於約翰;並且就在這天聖靈如鴿臨到,給我們作證據,也宣告主開始了祂傳道之旅。(20151213

聖靈降臨之前,信徒有能力嗎?其實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就已差遣門徒去傳道;他們按着吩咐出去,也跟主一樣能行神跡奇事。到頒布大使命之後,按馬可的記載,門徒傳道有神跡隨着(可16:20),時間應該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,但那處經文卻沒有提到聖靈。雖然經文沒有說是否聖靈藉着他們工作,但理所當然。聖靈並非在新約中才出現在人類歷史,舊約中就記載了以色列人被聖靈充滿而能做各樣的工(可參看出埃及記28:3; 31:3; 35:31)。不過主耶穌一再重申差遣聖靈的應許,又鄭重宣告聖靈在大使命中的角色,予人門徒未曾領受過聖靈的印象!到聖靈高調地降臨,像宣告這個五旬節才有祂的臨到!也是印象,不能作準。三位一體中的聖靈,有祂的旨意,無論舊約的工人和福音書中的門徒所顯示出的恩賜和能力,「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,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」(林前12:11),只待屬祂的人學曉如何依靠「常與你們同在」(約14:17)的主聖靈。(20151206)

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再讀羅13.1-5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聖經是神給聖徒的信仰和生活的指南,除了信仰方面有足夠的啟示,內容不會是包羅萬有到世間什麼事情都一網打盡。雖然其中不乏生活之道、做人之道,也不會凡事都有具體的指示,在政治方面亦然。
對於在神權以外的政權,新約聖經可以說是相當正面地教導信徒如何面對,而非對抗。雖然教會認識到神權超然於社會,信徒在世而不屬世,但都要生活,甚至要生存,否則難以為恩典為真理作見證。是故使徒的教導是守法,要順服執政掌權者,一方面是守法乃係合情合理之事,另一方面可以說是藉守法而在當時的極權之中保命!初期教會有猶太人和羅馬強勢的夾迫,可謂在刀鋒下生活,不得不小心翼翼,好讓福音能夠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傳播。
論到在世的生活,使徒保羅為免信徒走向極端,以為奉基督耶穌為主,就可以對抗地上的權柄,故此不得不提醒信徒,「抗拒的必自取刑罰……他不是空空地佩劍」(羅13:2-4)尊重地上的掌權者,等同尊重神。社會有制度的命定,本為神眼中看為正的事,例如經文下文提到納稅,是正常不過的。信徒不能因為成為天上的國民,就以為可以不遵行地上律法。事實上,人生在世,就要過在世上的生活,正如我們不能不作工而白吃飯(這也是保羅對教會的教導,請參看帖撒羅尼迦書信)。生活在地的天國子民,就是要正常地過在地的生活;作良好的公民,盡人的本分,才能有美好的見證。當然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而言的。
在彼得前書二章和羅馬書十三章,都囑咐信徒要順服掌權者的,兩者的論調可謂相當接近。如果說彼得不是保王黨(參筆者另一篇再讀彼前2:13-14~再思其中的順服),那麼保羅也不會是建制派;同一個聖靈給予教會同一方面的信息,自然也不會互相矛盾。
使徒保羅看地上在上的權柄可歸結於神權(羅13:1),但那並不等於世人在神的名義下都必然地要臣服於執政掌權者。從先後次序來看,順服神才是最重點所在。正因為人要順服神,所以才不能抗拒神一切所命定的(13:2),包括政權在內。
政權既然是神為人而命定,理應有神所命定的規律、在人間的規範。其中信徒和未信主的都當順服政權,而政權中人其實也同樣要活在神的命定之中;例如下級要順服上級,而官員須順服於法律。在這段經文之中,百姓和官員都當順服的,乃是神所命定了的「行善」(13:3)和「良心」(13:5)。作為神的用人,當有益於人(13:4),並且引導百姓行善,培養社群良心。用人若失職,就失去成為用人的條件;執政掌權者若失職,或是所行不合乎既有的、命定的律法,或法律的精神、背離了「行善」和「良心」的條件,也就失去其身分的合法性!比方說,神差來了天使,天使按神的旨意傳來信息,人人都當聽從;但天使若墮落了,即使依然大有權柄和能力,人又豈能繼續信服?
「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」這句道出了整段經文的弦外之音,就是神權至上,也是解釋順服的出發點。假若把焦點放在順服政權,這樣的偏差自然會令信徒產生真道應用上的矛盾。因為行善的標準當然不可能在俗世社會之中,特別是今日多元的後現代!若聖經真道不能成為善的根據、信仰和生活的準則,信徒就難免會「隨流失去」(來2:1),而先知也早已向世界作出宣告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經指示你何為善......」(彌6:8)放諸四海皆準,抗拒的,也必自取滅亡!

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

再讀彼前2:13-14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
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」


今日社會上有人用上了聖經,作為促使教會和信徒要支持政府的憑據,而其中彼得前書這兩節經文,是頗常被用上的。因為這節經文特別提到要「順服」執政掌權者── 順服制度、順服君王、順服臣宰!這樣的觀感,自然十分合乎擁護政府人士的口味!就是在教會之中,即使本來不大願意服從政府政策的人,也因為有這經文的告誡,而不得不照單全收!但內心卻存着憤慨,又或對聖經產生信心的問題,有所疑惑!

「為主的緣故要順服…」實在毋須解說成為了見證就必須要如其下文所述,照辨煮碗地實踐。經文「為主的緣故」要提醒信徒的,是指出要為主而要付代價。見證和為主付代價是兩個不同的意念。為主付上代價,可以是像主耶穌昔日在世最後的那段時間,甘心受辱,甘被釘死。信徒當然也可以操練忍氣吞聲、打落門牙和血吞,甚至可以活得像沒遭遇過什麼、沒事發生過一樣!但使徒彼得所言「為主的緣故」是真的不惜一切、全然接受、可以不論是非嗎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起碼主耶穌就教導過門徒要真誠~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」(太5:37)就算是順服,也不能不「說」出是非。再說,信徒也需要了解彼得所指順服的適用範圍。例如抵觸聖經教訓的事情,信徒是不能輕言就範的;在這情境中,為主、為見證的緣故,可真的要付代價,甚至釘十架了!

如果彼得前書的寫作背景是制度和君王的逼迫,特別是因為他們偏見、誤解基督信仰而產生的壓制和危險,那麼提醒信眾在既定的制度下奉公守法,盡量保持和諧、取得信任,乃是彼得作為牧者的本分。這樣的順服是「為主」,為主身體──教會,不為己,付上放下個人榮辱的代價。

有人又認為為主的緣故而順服政權,就像是背起十字架,付上操練的代價。不過若論到「背十架」,卻有更強烈的殉道意義。信徒應當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,像主一樣甘心犧牲自己!老實說,順服政權的通常都不會被釘死,不順服的才會被他們釘死;相傳使徒彼得自己就是被倒釘在十架上而死的!所以在正常的情況下,或說在不涉及見證真理、持守真道的情況下,守法是應分的,如此順服是合理的。反過來說,當社會出現不正常的現象,或說是不合真理、有違真道的情況,才是真正考驗信徒「為主的緣故」可以付上什麼代價!不涉及真理、道德的政令,即使個人不喜歡,為主的緣故信徒當然可以學習順服。

由第二句開始,經文的重點應在於「制度」一句,因為先講的是制度,然後才提君王、臣宰;並且都有「或是」作連接。這兒的「或是」不應解釋作為任由選擇,經文的排列含有漸次的意思;正如臣宰不能強於、等於君王。套用今日社會的說話~法治大於人治。所以我們今天不斷地聽到執政、掌權的人把“依法辦事”掛在咀邊,就是意識到現今社會、世人都不接受人治;所以在想望別人認同的時候,就告訴人自己是正確的、是理所當然的。昔日被主耶穌責備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就是最能“依法辦事”的人。所以問題、重點等等又回到「制度」之上!

「人的一切制度」句中的「人」是人間的、人類的,而「一切」是所有的、任一的,更不是某人的。所以這一句並不能等同於眼前的或單一的制度。人世間有種種不同的、多元的制度。在羅馬治下的世界,可謂各處鄉村各處例,統治者大都會按着各處的傳統、習慣施行管治,並非全盤否定、推倒重建。例如猶太公會是實際民間的管治組織,而羅馬委任的希律王、直接派來的巡撫,雖有權柄、有兵力,但似乎都只辦大事大案,擔當名義上的首長角色。初期教會的信徒帶著信仰移民世界各地,彼得當然要教導他們留意要入鄉隨俗,以免冒犯他人,或惹起教派衝突,就攔阻了福音的傳播。

再說,昔日世界有「君王」,但順服君王就不適用於此時此地。今日不少仍沿用君主制度的國家,都以「立憲」的形式限制王權,代之以民權確立的制度。所以經文這裏的適用範圍,只限於仍有君主掌實權的地方體制。而「在上的君王」亦不能等同今日的國家或地方首長,兩者意義實在有天壤之別。至於最後那一句,順服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,筆者絕對同意。

但必須留意的是,經文不是吩咐信徒順服所有政府官員,而是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。清官、好官當然配得敬重;按經文的鋪排,「罰惡賞善」正是作官的能被人順服的條件。這意味着當官的理當秉行公義,建立德行,真正的為人民服務。彼得頭腦清醒,並沒有叫信徒連奸官污吏都一併順服,那些助紂為虐、指鹿為馬、顛倒黑白、胡言亂語、謊話連篇……的官員,並不在「罰惡賞善」之列。官吏若反其道而行,彼得沒有說這樣也要順服。正如彼得自己所言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!」(徒5:29)官員不是我們的主人。

所以一味說彼得教導信徒要順服政權,是以偏概全,錯誤解讀聖經。如果「制度」是重點,是基礎,那麼信徒在制度還可以塑造、雕琢的時候,就更需要表達意見,否則到木已成舟的時候,就難免會隨流而去了!例如教會所關心的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等立法,信徒在社會上表達了意見,就影響了政策的制定。我們所處身的社會,還有許許多多涉及真理和公義的法理問題,信徒不能以順服來作為規避的藉口,否則愚昧的順服將會自討苦果,那並不會是上主的心意。





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以弗所書 4:16

「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
百節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
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


按經文的鋪排,肢體互助就等於恩賜配搭。弟兄姊妹不論身處什麼崗位,皆屬恩賜,都是神為教會安排好的。所以聖經教導信徒順服,要按着肢體的位分,才能發揮神在教會中的計劃,發現祂在每個人生命中的旨意。雖然教會中不乏高強能力的人,例如知識(或說學歷),但若不按其職、不安於位,即或收一時之效,又豈會是神的心意?教會並非個人圖謀大事的地方,也不是事工的實驗場所,而是見證神、愛顧人的群體,所以在其中服事,都要操練順服,常以愛心接納身邊的人和事,好能在身體中恰如其分地作肢體。其中「聯絡得合式」就是要在主內建立團契,有生命的交流和生活上的關係。在這互相接納的基礎上,肢體關係才實在和穩健,然後恩賜就有機會長足地發揮,就能造就教會。(2015.11.29)

「便叫身體漸漸增長」說的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結果,信徒只須「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」便可,毋須要什麼特別的動作。許多時教會按着人意運作,即使成就了超級教會,也會虧損神的榮耀,如城市豐收教會、汝矣島純福音教會……等。況且人的能力不能與恩賜相比,人的強處也不可能比恩典強;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」(羅8:32)這是我們不斷蒙恩的根據,當教會按着上主的旨意而行,就是最大最佳的保證。在信徒個人方面看,生命成長是個互相造就的過程,正如「信道是從聽道來」的道理,神已為造就信徒賜下各式各樣的恩賜。從群體方面看,各人的恩賜合式地發揮,教會就長大,能持續地使人都同作門徒。若有好的土壤,又何須搞什麼新意思來揠苗助長?那始終是聖靈的工作!(2015.11.22)

論到增長,“大就是美”的觀點,似乎是今日會眾的衡量的準則;會眾不是聚焦在人數上的加增,就是堂址地方的擴展。問題是,有些堂會追求人數的龐大,結果竟然有世俗“跑數”的非人作法!有些想望會址的巨大的,眼目難免只在於未來,一味儲備,而忽略了當下的肢體和事工的需要。又有些信徒會有另一極化的觀點,以為事奉和領人歸主等等,都是歸於普世教會全體的,故此不在乎自己的堂會有否各樣增長的盼望,甚至認為教會不用有什麼盈餘而可全用於堂外……都不能算是聖經的教訓。地方教會像一家人,親族、鄰舍、朋輩一起生活、事奉,彼此配合着,鞏固和拓展教會,繼承使命,培育下一代的門徒,讓服事延伸和拓展開去。這樣有質有量兩方面的增長,才算得上在愛中建立自己。(2015.11.15)

信徒是同一個身體的道理,會讓我們知道、意識到教會是生命體、能“長大”(新譯)。無疑生命是需要成長的;無論是屬靈上、廣義的,或是地方的、狹義的意義,“教會”都應有增長。無論怎樣解釋、怎樣的「增長」,都會是信徒的盼望──相信應該不會有人質疑;問題只在於如何實踐。經文告訴了我們增長的原則;在愛中、在人際的關懷和看顧中,像小孩子一樣一日一日地長大,一年比一年成長,「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」(路2:52)即或其中人人的背景、年紀、經歷、思想、行為、習慣、能力等等都不盡相同,因為「靠祂聯絡」反而可以互補不足而得「合式」。「靠祂聯絡」就好像說主就是協調全身、指揮肢體的大腦,叫全體能「彼此相助」,使教會壯大。(2015.11.8)

本段經文中的身體是指「基督的身體」,而這身體之所以能夠增長,這一節指出正是因為“一體”。有如人身一樣,各個器官同在一體,並不是偶然湊合,而是為生命本身和生命的進程而存在。正因為同為一體,各個不同甚至差異極大的肢體,可以走在一起,一盆散沙可以結合成主大能的群體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可說是門徒生活見證之中最為重要的基礎真理;因為若非一體,就難以顯出基督徒有着一致的新生命。也因着我們有同一樣的新生命,「連於元首基督」(上節經文),並且承受了同一個聖靈,所以彼此之間能以相近相愛、相知相通、相容相助,如此實踐就能顯出主內一體的力量。主耶耶穌對門徒「合而為一」的期盼和祈求(約17章),就得以成就!(2015.11.1)

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羅馬書 12:16-17

「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
不要自以為聰明。 不要以惡報惡。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」


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這句話常常被用來教導信徒要如此操練,好保持教會的“和諧”,今日更有被應用在社會事務方面,以期異見者能夠順從所謂大多數人的意願。當然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並不等同真理,更何況基督徒有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」這更高的原則(徒5:29)。所以保羅下一句不是說“必須”去做,或“應該”去做、“需要”去做,而是說要「留心」去做。這字眼有多個不同的翻譯(意義),有譯作 “respect”、“be careful”、“take thought”等等,也有把全句譯作“providing right things before all men”(YLT),都並非要高舉「眾人以為美」,而重點乃在於信徒的反應。當對比和接續上句(不要以惡報惡),這句的意義就是教導信徒尊重眾人而不從其惡,就是任何人看為美、視為對的事,你也要謹慎自己在其中的見證。(2015.10.25)

和合本譯作「志氣高大」的這語句,看似正常,甚至可以說是年青人的積極態度,但中文新譯本卻譯作「心高氣傲」,語意上卻是較為負面和嚴厲的。那是建立人際關係的障礙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無疑是需要真誠相待,但若一味流露負面的性情,卻有損大家的關係,因為沒有人喜歡跟目中無人的人做朋友,更沒有人喜歡受氣!另一方面,志氣高大並不等於聰明智慧,也容易被人看為驕傲、狂妄!這樣就難以產生大家之間的信任,和情感,亦不可能有彼此同心的效果。當保羅教導我們要「俯就卑微的人」,不論你是否真的又高又大,都要放下自己的身段,以致能夠拉近大家的距離。其實真正聰明的信徒,不會以自己優勝於別人而誇口、自高、小看人,反而是謙卑虛己,溫柔像主,因為「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」(箴9:10)。(2015.10.18)

使徒保羅所講的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,並不是說要以“少數服從多數”為原則,「眾人」其實是“所有人”、“大家”的意思。個別的意見,即使論點很到位,有時也需要遷就「卑微的人」,就是那些你看為地位微小、理性不足,甚至靈性軟弱的人!「卑微的人」可譯作卑微的“事”(和合本中的小字),正是高志氣高大者不大容易俯就的。當然,經文所提說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,按本章的內容,是信徒生活方面的範圍,應該不是真理和教義方面的事情。句子中的重點,乃是「美」,是“好”、“正確”的意思;或者說,事情有群體的審「美」的眼光,再換句話說,那看法其實是普通的、一般的。在合一、同心的前提下,「高大」者也需要把自己獨到的、非一般的觀點放下,留心作那眾人的事。(2015.10.11)

彼此同心,是教會發展的最重要元素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弟兄姊妹是互為肢體,連於元首基督。既是一體,所以需要協調、配合,方可能活動自如,發揮有利身體成長的恩賜。(參弗4) 道理雖是這樣,但實踐則常見差距,故此新約聖經要一再提說這樣的信息。因為教會是由不同背景個性、不同大小面貌的、個別獨特的生命組成,有差異自然需要信徒花功夫磨合。倘若互不接納,各持己見,又那會有合一的力量?即或在爭持中成就了個人之所想,但卻虧損了神榮耀的身體,實在得不償失。設若個人領受的有其道理,而看別人的理據不足,那麼「不要志氣高大」的教導就更顯出使徒保羅對教會同心那份迫切的期盼。當然保羅並不是在討論一些大是大非的事情,而是日常生活中真有許多只涉及觀點與角度的事情,沒有所謂對錯,只求最好。(2015.10.4)






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

以弗所書 5:1

「所以,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」

經文開始有「所以」,即本節是延續前文進一步的講論。前文論到信徒的蒙召到更新,故此使徒保羅到本節便提出了更新的目標,就是神自已。作為神的兒女,有天父的樣式是天經地義的。天父為愛而賜下獨生子耶穌,耶穌為愛而捨身十架,我們作為蒙愛的兒女,效法祂也應該是一樣的。當然描述信徒身分的聖經用詞有多個,也各有用意,例如我們以為“神兒女”的要點是愛,而作門徒則要操練付代價跟從主等等,但原來蒙恩作神兒女,也都一樣,因為本節下文就是講到主耶穌的犧牲。效法神就是愛心分享,因為蒙愛者不可獨佔主愛。然而大公無私的愛,需要像主一樣的品性;而憑愛心行事,同樣需要像主,能獻上自己為祭。追求聖潔、合乎聖徒體統、常存感恩(弗5:2-5),是神兒女長成的追求方向,也只有這樣的質素,能彰顯和見證我們有着神兒女的生命。(2015.9.27)

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」應該是信徒十分關注的教導,因此亦展開了個人追求成長的歷程。靈修、聽道、上主日學、查經、讀神學、短宣、服事……等能促進靈命成長的事情,像超級市場陳列在貨架上的貨品,任君選擇,可以按着個人的興趣、胃口隨意取捨;當然也有不選擇的自由。無論是進修或是退修、靈修,都不一定能夠成功地叫人有神兒女的樣式。印象上效法主一則又大又難,二則又高深又遙遠,不好學。主在世上的時候,就並非處處受歡迎,特別在自己的家鄉!而昔日門徒三年緊密的跟從,也不見得似模似樣;到今日牧者們絮絮不休地論講耶穌,無奈不少人也選擇效法昔日客西馬尼園中的使徒!論到效法神,似乎神學院老師、構構總幹事、外派宣教士、明星級講員、基督徒藝員等等,才被眾人認同為學習的對像。當然,他們的學問、見證、恩賜,往往成為不少人的祝福,但都不完全,或片面,全都是部份樣式的反映。信徒須知道,必須直接以主為效法的對象,才能真知道道路、真理和生命!(2015.9.20)

當信徒認識到經文中的「好像」不是叫我們效法的時候,要改變得跟神的兒女相似,而是相符,那麼「效法主」就成為身份的表現了,正如使徒保羅所言:「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」(弗4:1) 福音所講說的,就是我們的生命從信主那一刻起,就有了根本性的改變;「重生」無疑「是由於那不能壞的種子」(彼前1:23),但澆灌、栽植等工作,仍然是必須的步驟,不可或缺。感謝主,我們有「效法」果效的保證,因為我們已有着屬神的生命,又有神兒女的身份,並且主應許了我們聖靈。這些屬靈的元素,使信徒的效法不致於只將主耶穌看為一個學習對象、歷史偉人、哲學名師、生命天使,而是和我們結連在一起的神。不過新生命雖然出於神,但總不能停留在嬰孩和吃奶的階段,還須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」(來6:1)。否則徒然浪費恩典,也浪費了未來成長中更多的恩典,是天父為愛祂的兒女預備好了的。(2015.9.13)

這節經文看似簡易、明白,不過要「效法」又要「好像」,就如同時有兩個模仿對象似的!那可不是“惟獨耶穌”的原則。我們跟從主、作門徒,可以劃分內、外兩個向度;內在就是改換上屬祂的生命(弗4:23-24),外在是跟從祂的腳蹤行(彼前2:21)。所以要「效法神」,就是以神為模仿的對象;對新約信徒而言,就是以道成身肉的基督為榜樣。主的生平自然是最佳的學習範圍,可以聽其言、觀其行,從而言主道、行主路。但外在的言行表現是不能反過來叫人成為神的兒女,單單「效法神」頂多能叫我們「好像」,就是“似”神的兒女。但我們不是要“似”,乃要真實地作蒙神愛的兒女。原來「好像」的意義並不是“似”,乃是“正如/乃是”等等確定的意思。新譯/和修本都將這兩句次序調動,讓意義較為清楚:「既是/作為......兒女......當/該效法神」。即先是內在生命的改換,然後「效法神」來實現和操練。(2015.9.6)


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

火爆的世代

幾天前,8月17日,曼谷市中心的旅遊熱點發生炸彈爆炸,多人傷亡,死者中有兩名港人,但願上主安慰他們的家人、親友,和當地的居民。鑲金的泥菩薩雖然只是輕微損傷,在人犯罪的威力之下,已是難保平安。

8月12日,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貨倉大爆炸,單看官方發佈的死亡人數已達五十多人,七百多人留醫!爆炸發生之時,多國衛星都偵察到爆炸和之後的氣體擴散,而爆炸的強度更高達2.9級地震!有專家且認為在地面的爆炸威力尚且引發如此強烈的地震,所釋放的能量,一定不只所估計的廿多噸黃色炸藥。現場滿目瘡痍,有如在大戰中被轟成廢墟的城市!

就在個多月前,6月27日,台灣新北市八仙粉塵大爆炸,水上樂園瞬即變成人間煉獄,造成重大傷亡!到今天傷者尚在治療之中,憂患未過,意外陰霾仍存!

如果翻看近年的大爆炸事件,一年前7月31日,高雄市洩漏石化氣體引發連環大爆炸,一段又一般道路被摧毀,仿如戰場,共32人死、321人受傷。事件的記憶仍未淡忘!

不過內地廠房的爆炸案件經常發生,消息也都不盡不實;不論傷亡報導了多少,似乎在聽者耳膜中都產生不了多大的震盪,自然也不會放在心上。這樣的爆炸案似乎已成為內地社會的常態,直至出現了特大的事故,人們才從麻木中甦醒,知覺才“回魂”!或許不用發生戰爭,存在於民間的“(不)計時(假)炸彈”,己足夠把自己的國家炸掉;而隨着火焰揮發出來的有毒物質,在一片穩妥和平安的聲音中更廣泛地毒害人命,使過去大戰時的化武也給比下去!

還有不是意外的恐佈襲擊爆炸事件呢?這一代的人又豈能忘記2001年紐約的911事件?大家都在直播中見證了兩座大樓在濃煙中倒下!還有兩年前波士頓馬拉松大賽,3人被炸彈炸死,百多人被炸傷!而伊斯蘭國(IS)興起,人人聞恐襲而色變,香港這片福地也極可能是國際級的投彈目標!當然還有許多與我們無關的炸彈案、自殺式襲擊,在那些看為落後的、偏遠的地方發生,我們都只能無奈地聽過就算了,也沒有看作是件新聞!

然而聖經早已透露了這末世將面對火的審判(珥2:30; 彼後3:7,10,12; 啟8-9章)。核武的威脅一直有人用以解說末世的火,在原爆70 周年的今年,更值得人們思想「那日子臨近」了!危險倉、化工廠、儲油庫、核電站等等,正包圍着我們,誰知道又有什麼人為錯誤或意外,就引爆出下一次大火的洗煉?我們香港的基督徒算是身居平安穩妥的地方,但可有一點的危機感?如果主再來的日子近在眉睫,那麼火的試煉將更嚴峻;須知道城門失火,終會殃及池魚。

在平安穩妥的說法下,原來暗藏殺機,災禍會忽然臨到(帖前5:3)。不過我們卻可憑信得享永生,即使經過火的試煉而仍有盼望。像在屠殺之中死在IS手中的聖徒,好些沒有選擇逃難,當然也沒有在脅迫下反教,因為他們認定了已得永主,因而無懼殺戮。這樣的意志,正印證了使徒彼得所言:「親愛的弟兄啊,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,不要以為奇怪(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),倒要歡喜;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!」(彼前4:12-13 ) 面對人為的災難,我們會憤怒,也為不能申張公義而無奈;但憤怒和無奈都不能叫人得救,而只有福音使人得永生,並且只有聖道能指出人道應有的公平和公義,在人間末世中存留盼望。但願弟兄姊妹把握主再來前的一點時間,自己讀經也為真理作見證,自己得救也傳使人同得永生的福音。求主復興教會,把為道火熱的心賜給我們。


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

使徒行傳 16:5

「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,人數天天加增。」

在教會裏,教牧盼望信徒都「信心越發堅固」,而信徒都盼望教牧有強大的能力,那就能夠辦大事工,可以得大成果!不過信心的先決條件諸如謙卑順服、遵守主道等等,信徒卻常常是沒有交足功課的學生,卻認定老師大有恩慈;而現代的教會領袖像不敢得罪學生和家長的老師,盡量百般遷就,耗盡了自己,卻無助於大家信心的成長!這樣信主的人又怎能天天加增呢?其實無論是教牧是信徒,都需要切實操練信心,才能夠經歷主和見證主。教會不能只是小數有信心的人在事奉。使徒行傳中所記,眾教會的信心堅固,乃是人人同心同德的成果。看耶路撒冷大會議決和信眾的回應,可算是信徒見證真理一種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態度,也能感染周圍的人,榮歸上主。

「眾教會」自然不是說個別一兩間教會,故此經文描述的可以說是一個普遍現象;「信心越發堅固」應該有個普遍原則,可以讓眾教會跟從。前文所指向對「條規」的遵守,是這普遍原則的部份,但必須留意信徒的回應,重點不在於行為上的遵守,乃是順服、謙卑、受教的心和合一的意願等等,有了這些方面更為重要的部份,才能讓使徒和長老們的議決(15)發生正面的果效。「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(6:6),是從舊約脫胎換骨的信仰,並且使人得着真正自由的人生(8:31-32),那麼「信心越發堅固……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。不過現代信徒自信心大、自我強,就是不願意有什麼教會規條的限制,也不喜歡教牧來指點自己的人生!所以大家都很少經驗到這個普遍原則的祝福,損失真大啊!(2015.8.23)

「人數天天加增」相信是所有教會、堂會中人的盼望。理論上教會都用盡方法追求增長,甚至好些成功的堂會,會變成為模仿的對象;不過事與願違的更多!具備人力物力的堂會要拓展事工自然不成問題,像擁有屬靈因素以外的一股動力;有些教會眼見這些因素都不及人,就軟弱下來,“守業”好了!那信心何在?有了人力物力,還需要信心嗎?這才是我們真正要留心的“信心問題”!有人視信心是靈丹妙藥,也有信徒以掌握多少來作決定,都把信心兩極化了!遵守聖經教訓、實踐主的命令,始終是教會蒙恩的不二法門;初期教會因而增長,正是要告訴今日教會有這麼一個增長秘訣,並且人數無論增加多少,都是使信徒信心堅固的催化劑。信心越發堅固,見證的能力就越強,結出的果子自然也越發加增了。(2015.8.16


前文記載門徒樂於遵守「規條」,就產生了這兒「信心越發堅固」的果效,因而「人數天天加增」。但「規條」在今日世代絕不是受歡迎的字眼;世界視之為守舊,信徒也有把它等同因循,那就不僅不能建立信心,甚至是在拆毀信仰。大多信徒也不大深究就已經判定它需要壽終。原來前文(15)記錄了使徒和長老們在耶路撒冷開大會,討論舊約對猶太人的要求,是否也要伸延於外邦信徒。那不是舊傳統和現代化的衝突,而是救恩最基本的問題:如何得救(15:1)。爭持下的結論---規條---原來是卸下了外邦信徒不能負的軛!當日協調下的規條,姦淫是道德方面的,禁戒祭偶物之物、血、勒死的牲畜,則是舊約飲食方面的條例。當福音繼續遍傳的時候,飲食方面的規定,後來也被使徒保羅修正了(14; 林前8)。只有道德方面的規條,古今一例,不能更改。如今性問題氾濫成災,信徒若屬世而淫亂,那誰能得救?教會怎能興旺?(2015.8.9

單從這一節經文看,教會人數上的增長,十分在乎“信心”的因素。當然,信徒若沒有信心,根本不可能有有力的、有效的見證。未信的人又豈會相信你傳自己也沒信心的道?所以信徒若渴望「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」(徒2:47新譯),就不能不先省察自己信心的狀況。如果不相信教會有能力領親友歸主,就不會領人參加教會聚會;如果不相信神要恩待這教會,也不會領人到這似乎沒有祝福的教會……那其實是對神沒有信心----不相信神可以從虛空創出萬有、不相信神可使用最卑微的器皿,為祂成就大事----只相信自己。現代社會的信徒有時會把自信心和對神的信心混為一談,而在事奉的時候又會以自己的領受替代了信心。恩賜、知識、才能、個人經驗等等,常常是我們優先運用的元素,結果就是信心無用武之地。一切都按着計劃、照着計算進行,當然恩典也總是會有的!但若然信心是跨越困難、勝過挑戰、經歷神跡的步驟,那麼禱告才是我們堅固信心的功課,應許才是我們信心果效的保證。(2015.8.2)

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

提摩太後書 2:1

「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。」

恩典是屬於神的,要怎樣賜與,乃是神單方面的行動,是祂自已的主權,並不由人籌算怎樣得、怎樣用。所以「在恩典中剛強」同樣是在神旨意之內的事情。不明白的,恩典就算是擺在眼前,也會看不見!使徒保羅認定人若要改變自已的軟弱、要更新變化,可靠的只能是神、是恩典。或許,我們以為神要挪去我們交託的軟弱,叫我們變得強壯來榮耀祂,但事實上並非如此。因為不論人的強弱,恩典都有主自己的心意。正如保羅求主挪去他身上的一根刺,但是主沒有給予這樣的恩典,卻指出「我的恩典夠你用」。信徒需要的是全然的信任、一心 地交託、虛己的順服,才能因著恩典得以剛強。而人的自我,卻常常使人難以單純地倚靠主恩,“結果”便是另外一回事了。(2015.7.26)

恩典當然是美好的、正面的,但人若把恩典看得過於所當看的、甚至過於恩典的主,就會用盡自己的方法以圖抓住恩典、多得恩典,結果反過來在恩典中軟弱了!有一首詩歌這樣說:“前所要是祝福,今所要是主……前所要是恩賜,今要賜恩主” (〈今要主自己〉),沒有主,哪有恩典?所以「基督耶穌的恩典」首要是主自己。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」,正正道出主自己就是最大的恩典,一切的豐盛以至神本性的豐盛,都在祂的裏面(西1:19; 2:9),故此“有主勝得萬有”(詩歌〈谷中百合花〉)!所以,當我們眼目定睛在主自己,其他什麼都會變得沒那樣重要了,“世上事必然顯為虛空”(詩歌〈當轉眼仰望耶穌〉)。更何況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,可以賺取得神的恩典!我們的剛強,其實就在於緊緊地牽着主的手,密密地跟着主的腳步,靜靜地聆聽主的聲音。(2015.7.19)

“在主的恩典中剛強”給我們感覺十分“屬靈”,但論到這簡單任務實際要怎樣執行,卻會叫我們感到迷惘!既是恩典,又為何要加上人的作為?恩典又外加些什麼,豈不是把神的恩典矮化了嗎?並且信徒又要用多少工夫才能夠剛強起來呢?在一個又一個異端浮現的時代,就更需要曉得分辨了。我們知道恩典是神所賜而非人可以賺取的,所以若問人究竟要下什麼功夫,就需要知道經文中「剛強」究竟是什麼意思了。本節前文曾提到,要以信心和愛心守着話語,靠着聖靈守着所得的善道(提後1:13-4),而無論是話語、是善道,都是「基督耶穌的恩典」,而人的作為就是要有信心和愛心,以及對聖靈的倚靠,並不是要人加上什麼樣的行動。信心和愛心,是“心事”,古人早已明白「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」的道理(箴4:23),所以使徒保羅所說的剛強,是指向心志、心志的表現,而不是高舉什麼行為。(2015.7.12)

我們通常會把這句子解讀為要讓神藉着祂的恩典來叫自己剛強,不過這樣理所當然的教導,有如告訴人要吃飯才有力氣一樣,未免太過簡易!當然前文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「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,乃是剛強......」(1:7),像在暗示這位新進傳道需要「剛強起來」;但既然膽怯,就不可能靠自已的工夫可以剛強,所以需要清楚講明要讓神工作、要靠恩典成就!但即使剛強如使徒,又豈能不靠主靠恩?所以保羅不單單在重申一個簡單的基本的道理,而是流露了他個人的體會──無論有多強壯,都一樣需要憑藉恩典。進一步而言,其實人人都有不同程度、層面、形態等等不同方面的軟弱,任何屬人的法子都不能擔保你必然會轉弱為強。信徒真正甚至惟一需要的,乃是在主的恩典中剛強,才能夠以自己軟弱的生命,面對強悍的世界、靈界。(2015.7.5)

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問責與求問

最近本港的立法機關出了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情況,議員們的表現,叫市民目瞪口呆。先是集體離場以圖拖延會議,卻因溝通失誤而失敗,竟然出現不可能想像到的投票結果!當知道這消息的時候,隨即有首詩歌在筆者心中響起 ~
 祢的安排往往多新意,祢有豐賞亦會收取,微細調配中讓我得益處,現我再看天恩處處。
 神呀!祢恩典太美妙神奇,配得萬眾稱善,我要以感恩為祭獻給祢,並永記念祢作為。

常人或會看這事件為“意外”,這當然可以;不過我們總可以想像好些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,正所謂居安思危;但這事也實在不可思議,真的“太”意外了!而接着發生的連串後續事件,也只能以“神奇”來形容!旁觀者有以“陰謀論”來看,因為事情的發展像有無形的手在掌控着!是的,但我等信有神的人卻大可從“神論”來看。是的,無論人心如何籌算,事情的結果都在神的手裏。

我們關心社會世事,常常以為無法逆轉時勢,只能禱告,但我們心中卻又常常懷疑神又可以怎樣作工?禱告代求,變為信徒的例行公事、信眾習慣、操練要求……而不是信心的尋索。“我搖動神的手”若不是神學上不正確,就只是詩歌一首而已!

如果我們禱告像那些議員那樣不盡職又卸責,在議會中沒有按公義和憐憫討論、打機上網、發短訊交誼……那就就連“拉布”的行為也優勝得多;主耶穌也以寡婦常常纏磨作比喻,最終得着伸冤呢!常常禱告,盡心竭力的求,誰說不會見到不可能發生的“奇事”?而那正是我們想看到的!少神跡奇事,可能問題就在於大家都不大盡責於求問!

離場事後流傳出他們在通訊組群中互通的信息,惹起誰是“內鬼”的疑雲,和捉鬼的內部矛盾;並且弄得兩個親兄弟都互相責罵、追究責任,只能為局外的市民茶聚和飯局加料!而為錯誤是否需要“道歉”,他們都爭論一番;當然向社會大眾解釋是有所需要的,但他們卻是立即向內地權力單位解釋,而不是先向本地官民、選民和支持者交代,那就顯出了另一個問責的問題!

基督徒的身分、責任、命令……需要問責嗎?其實當時候到了,大家都要向主交代!



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

雅各書 1:27

「在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
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」

舊約以律法的形式作為百姓生活的指導,並藉具體的行為使百姓明白和實現神所要的公義和憐憫;但雅各沒有說「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」是個命令,門徒必須遵照而行。不過把話說得那麼實際,不免予人雅各重視行為、輕看信心的觀感!因此,我們以“信心的表現”的角度解釋「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」,也是舊約精神的延續。對門徒而言,其實是主的命令——愛——的實踐;新約把律法和行為歸結於愛,乃虔誠的基督徒的生命見證,所以本節經文乃是對虔誠人的描述。所以說雅各提倡行為或律法主義,都是誤解,就算看成是信心的表達,也有不足。即使不明白愛的深奧,也可以從“惻隱之心”來感受,又或訴之於“情”,應會更明白雅各。這樣的虔誠,在無情的世態中更顯寶貴。(2015.6.28)

究竟怎樣才算是虔誠?有時不免感到疑惑,因為一般以為有良好的宗教行為就算是虔誠,事實上其中卻充斥了虛假、偽善、越軌,並且各宗教的說法亦人言人殊。所以當看見狂熱的宗教分子以極端的手段表達他們的虔誠時,我們只能歎息竟然有這樣的標準!基督徒需要知道聖經的教導,作行事為人的指引,也作為判別是非的標準。「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」是外在的行為,「不沾染世俗」則是內在於人的心性,但經文把兩者相提並論。我們較易理解「不沾染世俗」於「虔誠」的重要性,因為世俗像代表了各樣的情慾、試探,易於使人犯罪,常與神聖對立,舊約早已宣告神這要求: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」(利11:45),使徒彼得亦引用來教導信徒(彼前1:15-16)。反而「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」這具體的行為與虔誠的關係卻似乎有點難以捉摸。原來這行動本身所顯出的,乃是一份神聖,並非世俗社會的喜好,卻體現了造物主對生命的愛惜。(2015.6.21)

雅各書指出「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」,即是我們不能只口說祝福而沒有切實的行動。(雅2:14-17)當然,看顧患難中的人有很多方式,但「孤兒寡婦」指向實質生活上的需用。所以教會和信徒會捐款、義助貧弱社群;這無疑是敬虔的表現。主耶穌指出真敬拜乃是「在靈裏和真理中」(約4:23-標準譯本),故此虔誠的信徒除了有宗教信仰方面的見證外,也要讓人看見他怎樣實踐所信的道。作為真理的管家,教會不單教導信眾和一起實踐,也要在彎曲悖謬的黑暗世代為光作見證。當今日社會高呼經濟發展、追趕GDP等等,卻缺乏對普羅大眾生活的承擔,特別基層居民仍然生活於困難之中,信徒就要像守望者那樣,向這不公不義的世代發出警報。(2015.6.14)

絕大多數宗教的信徒,都以「虔誠」作為衡量信心其中的一個的標準。異教徒是以入廟燒香、朝聖膜拜等等行為作為表達,基督徒當然也有這一類的“禮拜”行為,但我們更看重聖經真道的實踐;信的要行道,這是雅各書的重點信息(雅1:22, 2:14)。其中「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」乃是新約教會執事的專責(徒6:1-3),在舊約中,神更提示甚至警告社會必須照顧他們(如~申24:19-21,14:29;出22:22-24),為先知所關注(如~賽1:23; 結22:7),是「施行公平和公義」(耶22:3)的表現。宗教界可以扶貧,但社會本身有不可推卸的責任;神向“世人”(不單是信徒)所要求的,就是行公義、好憐憫(彌6:8),我們怎能坐視社會只讓富者越富?而叫貧者無立錐之地!(2015.6.7)

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

無偽之信

最近又再碰到這個問題:倘若因為信仰而遇到生命的威脅,例如IS問你是否基督徒,你會否如實地回答呢?雖然這是個想像問題,但誰能肯定一定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?誰知道世局變化會否叫香港也發生這樣的宗教迫害?其實對基督徒的“虧待”,在職場、在公共空間……已不是件新事!多少信徒因此而選擇隨波逐流,然後隨流失去。守住信心,秉持信仰,在今日的世代似乎成為人生又一個難題!有的信徒選擇隱藏信仰,也有不少信徒把真道作個人化的度身訂做。虛偽,似乎成為今日求生的技倆。

我們的基督信仰,豈不應是所是,非所非的嗎?是的,“阿們”不是常掛在我們的咀邊嗎?誠心所願!

保羅稱讚門徒提摩太擁有一份「心裏無偽之信」(提後1:5),這樣的信先是從他的母親友妮基和外祖母羅以生活中表達出來,似乎是保羅所知甚詳和肯定的,相信對成長中的提摩太有頗大的影響;當然保羅的教誨也是功不可沒的。故此信心的培養,對年幼的子弟是絕對重要的,能夠使信徒對面對世界潮流的沖擊時,持守信仰,站穩於真道。所以為人父母的信徒,須秉行這樣的聖經教訓──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(箴22:6)

且不論是從那裏來的,任何年紀的信徒,都應有這樣的「無偽之信」。「無偽」的反面是虛偽,而虛偽可算是今日教會的咒詛!我們就不時會聽到未信的親朋這樣描述基督徒,然後解說他的基督徒同事是怎樣的爛、如何的假。也是的,因為這樣差勁的信徒,不單在我們生活的圈子內,並且在傳媒中出現,虛偽的演出為眾目所視,令基督蒙羞!以世俗事物為糧為目標而生活的基督徒,其實心裏哪有真理?更是削弱了教會的話語權,使教會在講論道德、為公義發聲……等事情上,變得虛弱!就連傳福音也多了障礙!我們需要悔改。

真誠的信心、毫不虛情假意表達出自已的信仰,不單是人身的自由,對基督徒而言,乃是上主賜福予人的方法;正如真的福音予人永生,假道則使人喪亡一樣。所以有耳的就當聽,得勝的,就是聽道而行道的、實踐見證命令的,必承受應許所賜的福。



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

約翰福音 15:8

「你們多結果子,我父就因此得榮耀,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。」

主耶穌所說的這句話,在信徒的眼中,焦點往往是「果子」;而我們一般看果子,大多係指傳福音領了人信主的福音果子,其他還有信徒熟悉的「聖靈所結的果子」(加5:22-23)等等。論到傳福音,每當有人信主,棄假歸真,神自然就得榮耀;並且在下文(約15:16)主耶穌又提到要「分派你們(門徒)去結果子」,從這一句的意思看,「果子」指歸信的人也是十分合理的。另一方面,“大使命”中門徒的工作,就是使更多的人同作門徒——不單是佈道,且是結出佈道的果子,所以就更加認定主吩咐我們多結福音的果子!然而我們這樣合理的了解,信徒自已也帶着合理的期望,但事實上卻沒有見到父因此而大得榮耀,合理嗎? (2015.5.3)

這金句所在的段落,是主耶穌教導門徒須像枝子那樣連於葡萄樹,方可能結出果子;人子、枝子、果子的結連,是生命的關係,故此把這果子視作信徒生命的果子,可謂順理成章。但生命的果子究竟是什麼模樣的,就要從其他的經文去了解;而「聖靈所結的果子」(加5:22-23)指向人生命的品質,可算是最能作為對照生命果子的經文。而在“登山寶訓”中,主清楚地教導「…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果子作為生命成長外顯的成熟現象,「父就因此得榮耀」,跟能被人看見的好行為,在意義上是一致的。換句話說,屬靈的追求和操練,為要達到生命的更新,但是改變需要旁人能看得見,那才算是有“結果”! (2015.5.10)

從這金句本身要說明的意思看,是要指出作為主門徒應有的生命表現。主耶穌清楚講明,門徒要有榮耀神的行為,如果沒有,那還算是祂的門徒嗎?無疑我們的救恩乃由主耶穌所成就,並且今日仍有聖靈在作工,但聖靈的果子並不賜予沒有耕耘、不事生產的人;等候聖靈不能等到果子,主說的是「你們」要去結果子,那是門徒的本分。雖然主賜義袍,但仍在世上人也得自己穿上新衣(參西3:10);雖然主給與各樣恩賜,但人「就當」(羅12:6-8)「各盡」其分(弗4:12);雖然聖靈降臨了,但人需要「順著聖靈而行」(加6:8)。如果聖經是門徒手冊,那就正是要給予門徒生活言行的指導,好讓我們能夠結出神人共悅的好果子!(2015.5.17)

榮耀父神,是整個教會的首要任務;不論任何職分、有無崗位,信徒敬拜事奉主,為的都是使人能進到恩座前親近祂。為此,主耶穌甘願藉著被釘十字架拯救人類,讓人能夠重新歸屬於父;祂得勝了罪惡和死的權勢,展示復活的生命,榮耀父神;聖經說主就是初熟的果子(林前15)。門徒生命也當像主,能在人前見證新生,如同換上了光明白衣,像城造在山上之不能隱藏(太5:14)。但你自己看見嗎?抑或怠懶而依然故我?若像「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」(彼後2:22),不斷污穢自己的“舊人”,如何可以自由地進到天父面前?又如何以在人前歸榮耀與天父?故人必須悔改,才能有外顯可見的果子(太3:8)與基督初熟之果相稱。(2015.5.24)

按照我們本來的面貌,即使看來是光鮮的,但內裏裝滿的常是「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……」(羅1:29-31) 所以聖經說人是罪人,都虧缺了神的榮耀(羅3:23)。故此,要結出榮耀神的果子,十分在乎內在生命的更新。金玉其外,或有當時得令的讚許;但若敗絮其中,損人損己也有損神的榮耀。故此生命內裏需要清潔、需要「改變換一新」(弗4:23)。說到底,好行為固然需要,但若裏頭沒有變好、本性未移,即或有外顯的果子,不過像濃妝艷抹,曇花一現,便歸無有,甚至結出惡果!所以榮耀神的果子,不獨在乎世人的稱譽,更在乎門徒自己;聖潔的主,是用自己子民生命的讚美為寶座。(詩22:3)(2015.5.31)

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

羅馬書 1:11

「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,使你們可以堅固。」

屬靈的恩賜可以分的嗎?在許多信徒的觀念中,屬靈的恩賜,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(林前12:1),那麼使徒保羅何以前言不對後語呢?屬靈的恩賜由聖靈所分,殆無疑問,只是又再說可以由人來分,若不是僭越,那就要分辨這節經文所講的究竟是什麼恩賜。如果那是像在為提摩太按手的時候所提到的恩賜(提前4:14; 提後1:6),則可以看是指着“職分”方面的意義而言,如今日的按牧禮,那麼保羅作為使徒,自然有“分”的權柄。對於當時剛剛成形的教會,有正式被任命的的、被認可的領袖,是群體的需要;其實任何教會都有這樣的需要!得到被分的,乃是神的恩典和賜與,也可說是神揀選了領受的人;那當然是人的榮耀,但為的總是建立基督的身體,叫教會堅固。這也是信徒信心的功課。(2015.4.5)

若不把「屬靈的恩賜」看成“職分”,而福音派一般又不會視之為“靈恩”,那麼能讓人來分的屬靈恩賜,還可以是什麼呢?不少人認為那該是指着聖道而言,況且使徒保羅最擅長的,莫過於講道、教導真理,所以他要“分”的應是“靈糧”,好讓信徒藉着裝備聖靈的寶劍而得以堅固!不過這經節字句的意義顯然闊得多。如果從目的看,恩賜乃互為肢體(羅12)、叫人得益處(林前12)、建立基督的身體(弗4),故此無論什麼恩賜、保羅分與不分,他所有的恩賜都為叫教會得幫助、得恩典。但除了他所處身的地方,或曾經到過的教會,並不是每處的肢體都能得到保羅恩賜的好處。而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,應該沒有去過羅馬。正因為還未到過,就在他的書信中流露出一份盼望──羅馬教會也能“分”到他的服事以至果效──被他屬靈的恩賜來造就。(2015.4.12)

屬靈的恩賜乃為教會、群體而賜下,當然神可以恩待個别的人,但也不一定是為領受恩賜者自己。使徒保羅明白,不論自己有多少恩賜,有多強的能力,全都是為成全別人、為建立教會。能被立為使徒,是莫大的恩賜;其實能被神使用,已是人最大的榮耀!神並且供給他事奉上的需用;作為受差派的使者,主賦予他權柄和能力;作為被揀選的器皿(徒 9:15),就盛載了能讓人分的恩賜;甚至他過去善的經歷和惡的體會,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。其實他的生命本身就是神賜予人的恩賜。像主耶穌在逾越節最後的筵席中,以分餅來比喻自已的身體,門徒分受了,就是得着了由祂的身體所成就的救贖。新約的信徒要與主同工,常常以保羅為事奉的榜樣,但願我們都能以自已的生命為恩賜,讓別人分到屬靈的祝福。(2015.4.19)

「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」——要能夠像保羅這樣說,那需要有多大的信心?又或者需要有多大的能力?我們一直以為要學習謙卑,就不敢把話說得大了、把自已看得大了!不過,如果保羅自已也教導人「不要看自已過於所當看的」(羅12:3),那麼他這句說話就不會是誇大其言。他是指出了自已作為肢體的心願,也是按着主叫我們成為一體的心意!信徒由被揀選、得救贖、受聖靈、蒙差遣,到在主裏成為一體,那樣不是恩賜?如果保羅有分於身體、有可以分的恩賜,那麼我們要問的,是自己有什麼可以分的。我們得着新生,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恩賜,所以保羅教導信徒將身體獻上來事奉(羅12:1-2)。雖然我們都不敢自高,但「那在你們裏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」(約壹4:4),是我們可以分出恩賜的根據。(2015.4.26)









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

栽於青草地


“青草地…溪水旁”──曾幾何時,是教會中的“金曲”!歌詞出自為人熟悉的詩篇,詩二十三2──「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」,和詩一2──「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」。每當講到“青草地,溪水旁”的時候,總叫人心裏增添一分恬靜的感覺,所以現今樂壇上也有人引用於歌曲之中。

這些詩句,還有加上教牧同工和釋經學者們常常的鼓勵,要叫信徒追求栽種自己在「溪水旁」,那兒就是我們信徒維持生命的泉源,也是能以開花結果的必要條件。詩一2就開宗明義地指出了,那是「耶和華的律法」,就是我們所學的道、所讀的聖經。

我們較少提說“青草地”。那兒究竟是什麼地方?不少解釋也把青草地指向神的話語,是供應羊群糧食的地方。信徒飽餐真道,生命就得滿足,疲乏的可以重新得力。或許我們都慣把詩二十三2中的另一句──「可安歇的水邊」,作為「溪水旁」的另一註腳;飽享青草,更有水的滋潤。我們又會把這“水”看作活水,乃是聖靈的作為,故此當“青草地”接上了“溪水旁”的時候,就是加倍的、豐盛的供應了!

青草地,當然可以是“吃草”的地方,但更是我們生活的居所。所以詩人不提吃於青草地,乃是“躺臥”其上,意味了那是人經歷風霜、身心勞累之後歇息的藏身處,就像浪子歸家一樣,是神迎接祂子民的家園。

詩篇二十三篇無疑是常常唱頌的,但最多聽見的場合,可能是在喪禮,並且特別有使人寧謐的作用。所以青草地又像是指向天堂,是人歸回、與神重聚的地方。在那裏,人才可以有永恆的休息,因為獨有耶和華能使人安然躺下睡覺(詩4:8)。在主的懷抱裏,人不再驚懼死亡,悲哀、哭號、疼痛都成為過去(啟21:4)。

詩篇中就常常流露出詩人嚮往的地方,就是神的殿、神的居所。在這個世代,信徒又在何方朝聖?在哪兒親近主?如果舊約中人需要具體的聖殿,那麼今日信徒是否只需要在心中、在空中等等抽象的觀念,就滿足、夠用了?無所不在的神又是否自然而然地要跟我們同在呢?

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」(約1:14)為要告訴人「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」(啟21:3)。由舊約的帳幕到新約的帳幕,由道成了肉身到基督的身體,我們的主就是盼望能與人實實在在地一起生活,祂要與所有屬祂的百姓在一起。所以聖經強調群體性,救贖乃是神國度的開端,完全的救恩、生命的建立,人還需要竭力。只是,可惜得很,現代信徒像是脫離了現實的教會,走進了虛擬的敬拜之中。沒有基督的身體,還有基督的肢體嗎?

雖然信徒可以把基督的身體無限擴充,參與什麼機構、事工、特會等等,都能使自己心意滿足,並且造就自己強大的能力!但新約重視地方的教會,也重視教會的建立;教會是培育信徒生命的地方,不單是能力,更是關係,彼此的造就、主裏的相通、禱告的記念、生活中同行……教會,就是有那麼多元的功能。教會,也多有與你不同的人,有男有女,有長有幼,有強有弱,所以教會是個“家”。今日教會信徒流失情況嚴重,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愛這家。年青信徒追求自己的理想信仰,家長把子女送到機構去培育……家主看到這樣的一個家,會是何等的難過呢?

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,神的榮耀漸次離開了聖殿、聖城。沒有神的聖殿,你還要去嗎?原先是百姓的心遠離了聖殿,他們的腳步也走開了!人自己也不要的殿,無所不在的神為什麼還要留在那裏呢?如果信徒流連在世俗之中,追求的是個人的欲望,崇拜的是世界的勢力,服待的是物質和瑪門,這樣,神的殿變得荒涼也是必然的。

只有大家都熱切耕耘的土地,方可能成為現實世界中的青草地,讓長的幼的,都能在其中與主同在,得着生命的造就。





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

歌羅西書 4:2-3

你們要恆切禱告,在此警醒感恩。
也要為我們禱告,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,能以講基督的奧祕。


信徒「要恆切禱告」,不單只是使徒保羅的吩咐,乃是敬虔的猶太人一直秉行的信念,更是法利賽人隨處藉以表現自己的行為!初期教會的信徒因為領受了使人扎心的道,並經歷了聖靈的彰顯,就恆心祈禱。(徒2章)其實是信主的、是拜偶像的,都會禱告,甚至異教徒的表現比基督徒更顯熱誠。當然任何宗教的信徒有求於他們所拜的對象,不免都刻意地有些表現,以求取悅他們的神。基督徒常常禱告,為的又是什麼?主耶穌的教導是「你們要先求祂國和祂的義」,主禱文就以天父的名、祂的國和的旨意為先,因此就分別出基督徒和異教徒禱告基本差異。所以禱告要警醒感恩,而不是一味的只顧自己的事而祈求。(2015.3.1)

許多時我們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——常常禱告究竟有什麼内容?若難以避免出現不斷重複的求問,豈不是正中主耶穌的質疑嗎?(太6:5-8「不可…許多重複…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」)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,「恆切」是指出禱告者的態度,而不是指次數。被主責備的法利賽人式的禱告,則徒有頻密的動作。雖然密度也是衡量祈禱質素的表現,正如信心需要以行為彰顯,但若然缺了内涵,那還算是禱告嗎?「恆切」有譯作「恆心專務于」(呂振中),就是不怠懈的心志,加上一心一意;專注於禱告本身,並非個人的話語,也非別人的品評,更非世人唸經般的呢喃。(2015.3.8)

主教導我們以禱告面對生活中的一切大小事情(如“主禱文”),有時信徒也不免感覺自己囉嗦唚氣!其實人生之中任何事情,許多都一再出現;「已有的事後必再有,已行的事後必再行;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(傳1:9)所以我們的禱告,事實上是不會有什麼空前絕後的新事的。其實我們常常都在相似的、甚至一樣的情境中軟弱敗退,而那正正是我們要面對、要帶到主前求恩惠、求幫助的時刻。人總要學習在跌倒的地方站起來,故此這些敗績當然成為我們禱告的必要元素了;並且這也是人努力不懈的靈性操練,需要保持警醒,好能夠持守下去。(2015.3.15)

保羅呼籲信徒恆切禱告,「也要」在祈禱中記念他和他團隊的事奉。人人都不能避免面對人生的挑戰、困難,而我們卻有可交託自己的救主;信徒至高的永恆的感恩,豈不是得永生嗎?感恩之餘,信徒可有為別人著想?可有盼望親友也都同得福音的好處?毫無疑問,傳福音是教會全體的工作,也並非一年度的佈佳音,是我們人人都需要分擔,都要為此而警醒。當然恩賜不同,職分有異,不一定都是扮演“口”的角色;但也一定有分配你的工作。在前線保羅,就提醒在後方肢體提供支援。今日教會不缺乏佈道工作,但信徒又常常覺得公開的大型佈道會,比堂會辦的果效好得多;若留意投放的資源,比較之下堂會顯得極其虛弱!不計實質的需用,佈道最需要的是屬靈的供給。如果地方的小教會都能實踐保羅的教導,恆切地為他們的傳道人、佈道活動禱告,那麼理想的大型佈道會果效,也同樣會在你的堂會中出現。(2015.3.22)

「恆切禱告」是靈性生活的狀態,而「警醒感恩」則是恆切禱告的内容。在實際生活中,我們的信仰呼籲信徒要思量和交託所面對的挑戰,也要數算主恩而從中得力。那不單是因為生活迫人,而信徒有了可靠倚的後台;那更是信心的體現,靈命成長的要素。我們並非假設神是存在的,祂更是要長遠活在信徒生命裏頭。故此祈禱就是關連昔在、今在的神;並且放眼永在的神國。故此保羅凡事先求神的國,也呼籲信徒為福音的傳揚代求。永生的奧秘,本就不是人力能夠成就什麼,但我們信徒卻可以藉此與主同行,能以經驗和有份於神聖的作為!但首先得益的,乃是自己的靈命。(2015.3.29)







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

甚麼門徒訓練

如何作門徒?我們有實在太多的“門訓”材料了,有神學院的、某些宗派的,個別堂會和教牧的也有自己的一套,也有沒有課程而只有跟師傅的方式……總之百花齊放,教會的領導們都盼望福音工作有人承傳、教會事奉有人承接,當然也會盼望信徒都靈命有所成長。所以“門訓”成為教會不可忽略的事工。

其實一般教會既有的工作,由崇拜到團契,由主日學到小組查經,由三福到八課,還有林林總總的培訓,莫不以造就信徒為目標,都是在裝備門徒,那麼我們還需要怎麼樣的“門訓”呢?並且不少信徒以為自己連神學院的高深課程都有所涉獵,那還需要什麼門徒培訓?

其實沒“門訓”過,每個基督徒都經已是門徒;多少先聖先賢和牧者沒有接受過所謂門徒訓練,卻能按着主的吩咐去使人作門徒。所以“門訓”不是焦點,“作門徒”才是;而且主的門徒也不必要擁有博大精深的學問。主給門徒的榜樣,有傳道,也有實際的關愛行為,無論在設立主餐的時候(約13章),在離別門徒之時(約21章),都吩咐門徒要實踐愛。故此,傳天國的福音,不能離開愛的實踐;這一切都歸結都聖經的教導裏去!這是門徒終身的功課,不論你己有多少學習、曾經有多少經驗,都要持續地操練作門徒,不斷地做這一門功課。

或許“門訓”在字眼上會令人誤會是一種訓練、一門學問、一個資格……像讀了個什麼學院的高級位一般,完成了就是得着了,可以有個終結點。但門徒會讀完聖經嗎?會完全認識神嗎?會知道聖言其中一切的意義嗎?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們都知道是否定的。正如世人所說的,“讀了個博士,方知自己是多麼的無知!”也正如我們靈修的經歷,同樣的經節,每次讀時候都會有新的領悟或是體會。有形式的門訓、課程,其實是一個能令自己更多直接讀經的機會,藉此讓自己更貼近神,更多聽到祂對我這個人的說話。靈命就自然而然地長大了!

另一方面,教會的培育門徒的安排,其實同時是信徒認可自己成長的里程碑。讀了多少遍聖經,聽過什麼講解,學了一些方法……都是可讓自己數算得出的內容,而什麼顏色的級別、什麼班級等等的所顯示的程度,都表達了自己在屬靈的追求上的進展情況,下一級別的程度就成為自己邁向更成長的目標;有了目標,如經上所記,就讓我們能向着它直跑(腓3:14)。

主耶穌頒布的大使命 “使人作門徒”究竟是什樣執行的呢?那並不是說所編訂的課程範圍涵蓋了什麼,而是每個信徒生生不息的信仰生活,要從不斷的功課中不斷成長,又不斷的促使別人不斷地去做同樣的功課,讓神在人生、在教會中居首位,讓人能藉教會眾信徒看到神的榮耀在我們身上彰顯。(2015.2)

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

提摩太後書 1:14

「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,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。」

在使徒保羅給提摩太的信中,提到我們所聽的道,其實都是“從前”聽的,即是並非當下聽的。剛聽的道還容易存有點印象,甚至會點燃起人心中的火;但若沒有積極地去保持,熱度就會退減,記憶也會漸漸模糊;道雖然善,但信徒得益卻可以很少!正如聽信了福音,如果没有聚會、讀經,對神對道不可能會有多一點、深一點的認識,而那剛聽過的福音、剛生發的信心,說不定很快就煙消雲散了!城市中的信徒認識「道」的機會很多,但現實的生活拉扯得極強,而且心靈的空間也太擁擠,雖有善道,更有善忘!所以我們若要在善道上得造就,就需要靠着主的能力突破限制,「在聖靈裏禱告」(猶20),操練放下自己,「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」(彌6:8),好讓善道能在我們的生命裏扎下穩實的根基。(2015.2.1)

保羅說把善道「交託」了提摩太,那可不是他講過了,而且提摩太聽過了那麼簡單。「交託」包括有信任和責任的含意在內。對保羅而言,就是他信任提摩太;對提摩太而言,就是他承擔了保羅所交給他責任。故此「善道」就不單單是一番道理,乃是“美善的道路”,就是「生命的道路」,也是提摩太「當行的道、當跑的路」;是保羅對他的教導、指導,也是他今後生活和事奉的藍圖。當然保羅之言帶着權柄,主要是他使徒的身份、舊約的根基和他所領受由主而來的啟示;因此,他對提摩太的訓誨,可說都帶着上主的心意。主曾說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…」,保羅遵行了,提摩太乃是個代表,代表着所有要信從主的門徒。而我們讀聖經,也照樣分受了「善道」,承傳使萬民同作門徒的責任。(2015.2.8)

一般而言,認識聖經真理的途徑,應該人人都是差不多的。不讀聖經,不聽講道,怎可能會知道聖經裏頭有什麼?講過什麼?而且單是讀讀,只要聽聽(參徒17:21),也不一定能夠曉得箇中要旨,和所要帶給人的神恩和力量。當然,神也沒有禁止人只要膚淺的知識!然而,人若要曉得這「聖靈的寶劍」如何運用,並渴想掌握它的威力,也只有求問寶劍之主,就是聖靈。所以,依靠聖靈乃是最基本的“讀經方法”;而依靠聖靈,人就必先虛己,因為在神面前人需要謙卑,也只有謙卑,才能讓人認真地聽,切實地經驗神的道中所蘊含的能量。聖經人人可讀,但基督徒會有更多機會讀,更多的是聽的機會;但能否聽到寶劍之主的微聲,就在乎有沒有能聆聽又受教的心!(2015.2.15)

這節經文有一個重點,就是「守着」,意思包括了持守、遵守、保守等等,意義上都有點差異(英文可譯作“keep”,意義十分廣闊),所以我們要守着所授予的道,並不單是相信、持定,也包括了行道(其實“信”本身需要“行”作為表明)、傳道、講道、衛道等等。不過按着我們本身力量和能耐,可作不會多,果效也不會大,但主的善道卻又不是只交託一小撮擁有某些恩賜的人,乃是所有信徒;故此主應許了我們普羅信眾也有額外的力量可以依靠,就是聖靈(可參看約翰福音14-16章)。若沒有聖靈在我們生命裏頭的工作,不要說向別人見證我們領受的道,就是自己信守也會出現問題和困難。所以聖靈是我們信徒“得道”的保證!(2015.2.22)



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

見證傳主道

信徒“作見證”,是要作什麼見證呢?

在教內教外,我們著重信徒的生活見證,信主時有得救見證,禱告的有蒙允的見證,悔改的有更新的見證,病得醫治的有神跡的見證……許多時這樣那樣的見證,無疑都見證了生命的改變,告訴人有豐盛的恩典,但見證的焦點卻常常不在於改變生命的主!所以名人歸主、名牧講道等等,頗為吸引信徒的眼球,並且因為他們而高呼“哈利路亞”!我們好像盼望有點明星效應,為日漸失色的教會掙回一點面子!求主憐憫!

人們說在這後現代的社會,人自己是主體,信徒亦不免會受感染而自我(ego)膨脹。例如在我們常常掛在咀邊的近代教會詩歌,就有分析說內容以人的感受為多,真理較為單薄,遑論整全!故此唱詩容易變為情懷的抒發、人間的享受,而不是屬靈的敬拜、上主的榮耀!

主頒布的大使命乃是這樣---「…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---就是見證主自己;不是見證權能,也不是見證蒙愛,更不是見證某個信徒。我們所經驗、所得著的,無論有多豐富、多奇妙,都不是焦點,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」(羅11:36)

再打個比方,教會中有一類人叫作“傳道人”,他們之所以叫作傳道人,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傳“道”---真理的道、永生之道、成為肉身的道---就是主耶穌!當然他們是專業的,但從大使命這角度來看,則每個信徒應該都是傳道人,只是沒有以專職的角色來實踐罷了。傳道人和平信徒兩者,作見證的深度闊度或有差異,但基本上原則和目標等都是一致的。我們都需要知道怎麼見證主,雖然大家不必要都去追求什麼神學知識(有固然是好的),因為神給與的恩賜人人有別;但對“道”就必須有所認識,就是祂的話語(WORD)。既然主說「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」(約5:39),那麼見證主的人就應曉得這經是如何見證,能讓我們從中學習和掌握見證之道。當信徒能夠傳聖經中的道,就是在見證主。聖經,當然是越熟越好!

沒有聖經為作基礎,見證就流於表面、人意,甚至會偏離了真道。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的真理,教導我們做人的道理,指示人永生之道,並且都歸結於道成了肉身的主耶穌身上。使徒約翰為自己的所記載的見證就如此說:「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 是的,我們的見證,是見證又真又活的神子耶穌和祂的作為,榮耀也只能歸與祂的聖名。(2013.09)



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

見證的檢討

基督徒常常的提到“作見證”,通常不外乎兩類----經歷主的見證和好行為的見證。前者是神介入人生活的事情,是祂的彰顯;而後者則是人有美好的品格,是人的生活表現。不過我們信徒之“作”見證,通常是“講”見證,在講的時候,又以前者為主。

就第一類在經歷上的見證而言,我們信的人大多不會懷疑人生中有神跡奇事,並且我們自己也都渴望多見多聽上帝權能和榮耀彰顯的見證,也認為這樣的見證能夠取信於人,領人歸主。但事實上並不是聽這類見證的人都會相信,即使信有其事,也不一定信有其主;而未信者有這樣的回應,其實是十分普遍的,而我們都不會不知道。基督徒也應該知道,“靈驗”並非基督教獨有,更非我們信仰的核心。一個有求必應的宗教,也許是一般人心所盼所想,但那一定不會是基督教信仰;我們要見證的,並非一個能叫人「吃餅得飽」的宗教(約6:26)。有人要看神跡,有人求智慧,但都不會是們見證的重點(林前:22)。

還有需要留意的:是否單憑一面之詞,人就會信主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但也總會有些這樣的人。不過假如信徒除了“講”,還能“作”的話,那我們的見證就會更有果效了。我們所需要的,乃是突破口傳的慣性。

主耶穌頒布大使命時如此說:「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,而綜合福音書大使命的版本,信徒就知道大使命就是傳道----往普天下去傳音,並造就萬民作門徒。所以一般教會重口傳福音,也重口講真道;我們都以口來作見證。但口講的憑據呢?如果聖經所記的都是確實的,乃是我們口傳的根據,要叫人相信,那我們要先問自己----我信嗎?除了永生,我們所信的,還有什麼是經已掌握又有把握的?我們中間甚至有人連永生乃是人生的新開始都不大了了!從未信者的詰問,到主再來時的考問,但願你我都能“過關”。

教會作為見證的群體,要見證的不是神跡,神跡的作用乃是證明所傳的道(徒14:3; 來2:4);我們是要見證的,乃是聖經真道(關於“見證傳主道”,讀者可參閱筆者去年9月1的分享文章);就是上主之道,和生命之道。如果我們所傳所講的,只是咀邊的道理,那麼有神跡奇事可看的、靈驗的就比我們強了!

信徒比較熟悉的見證經文,是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行為是人生活的表現,行為怎樣才算好,可謂人言人殊,但基督徒有聖經標準。按經文看,信徒要行在光中,活出光明,而神就是光(約壹1:5),所以好不好乃是以神的要求看,就是祂所啟示的道,而不是從人間的角度看。當然,人道也並非與神的道背道而馳,而有良善的生命素質,本就是從神而來的。有些生命的素質是內在的,有些是外顯的;而神所吩咐、能叫人歸榮耀與神的人好行為,莫過於先知彌迦所宣告的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

在世道是非不分、善惡界限模糊的現今社會,基督徒需要按聖經的教導生活。我們的眼目只有向天上看,不往地上就世俗看,不按自己就需要看,才能真正的秉持公義,實踐憐憫,在世上有美的見證。俗世、惡人會不喜歡我們,但社會上總有些良善的、有理想的、有需要的人……需要我們,欣賞我們,要歸榮耀給我們的神。 (2014.12.14)

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

提多書 1:3

「藉着傳揚的工夫,把祂的道顯明了;這傳揚的責任是按着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。」

主離世前頒佈的大使命,我們都曉得那不只是給十二個門徒的差事,還有交託了保羅,還有你和我。無論是那位主內兄姊,有什麼恩賜、才能,都是受託者,責任一也都樣,要切實地執行更是不言而喻的。因為“命令”不單是傳一個你我需要聽的信息、不是一個等待人回應的呼召,更不是一個自決要或不要的選擇。我們作主門徒的,跟從祂、效法祂,在主身上學了道,就需要“實習”──現今世人也知道這是成長、合資格……的必經之路,更何況門徒遵行主的教導,是天經地義的事!聖經把信徒描繪成軍兵,是很具體的提醒,因為當兵的正正需要接受命令,就去執行命令!(2105.1.4)

雖然藉著所造之物,世人可見神的權能和神性,但因為人的虚妄、心靈昏暗,背離了主(羅1:20-22),就在有意無意間拒絕人生有主、世間有道!所以道的顯明,需要傳揚,而傳揚當然要下工夫了。故此人子來了,為要尋找失喪了的人(路19:10)。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……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」(約1:14),是神的道自己顯明的功夫;「祂本有神的形象……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……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(腓2:6-8)沒有祂的十字架,奇人怪事至終會湮滅於歷史;正因為十字架的代價,是成就於人生命中的工夫,故此就為人所傳頌──“十字架,十字架,永是我的榮耀!” 主耶穌的心志和作為,就是我們信徒所信服、所信從的榜樣。(2015.1.11)

作為一個“基督徒”,就負有這身分所具有的使命,就是叫萬人同作基督的信徒;正如世人對好些名銜如“學者”、 “專家”等等帶有某種期望一樣,“基督徒”這稱號本身更是因為身分的見證而有的(徒11章)。當信徒自己曾被光照,認識了真道,豈不更應分叫仍在晦暗中背“道”而馳的人回轉嗎?更何況這是主指定的信徒工作呢!當我們回想自己信主的時候,有那個不是“被”佈道會、“被”上教會,或是“被”講耶穌、“被”派單張,或是在年幼時“被”聖經課、“被”主日學……而因着教會的旗號“被”吸引的來的,其實只是少數!若然沒有前人傳揚的工夫,或許我等仍然在「歎息苦,等候得贖的日子!」好消息若不能被傳揚,那算什麼好消息?所以福音若被我們自己蒙蔽,那豈不成了別人的禍音嗎(林後4:3)! (2015.1.18)

作為傳道的,我曾認為自己比“平信徒”更有傳揚主道的責任;正如大家看保羅一樣──他是被選作使徒的!所以好些兄姊也認為有些人會比自己更有傳揚的責任,因而可以把分內事都推掉,能間中客串傳一傳福音,已是回應了使命、服事了教會。但大家本來就明白,一則大使命並不是某些傳道者的專利,不過奉召作傳道的肯定是多了“講道”這樣的責任,而其實許多信徒在傳福音方面比我等專職傳道來得好工夫。二則傳福音當然是越多人傳就越有果效;主耶穌就曾說過,門徒要作比祂更大的事;那豈是因為主的工夫不及你我?乃是因為傳得越多,結出的果子就越多,是成正比的增加。萬千信徒所作的,即使一點一滴,都可以匯集成不容小覷的力量,能把福音傳送到地極!無論是三腳貓的“工”夫,抑或像保羅這樣的大師傅,只要大家一同用工夫,就有「如同雲彩圍着」的見證(來12:1),能把主的道顯明。(2015.1.25)





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

歌羅西書 3:15

「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。」

什麼是「基督的平安」?保羅這說法在新約裏雖然只出現過這一次,但主自己曾這樣說:「……在我裏面有平安…」(約16:33)並且說過「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。我所賜的,不像世人所賜的。」(約14:27)即是說,「基督的平安」是與世人一般所追求、所嚮往的平安不同。世人要的是安居樂業、安定繁榮,生意興隆、財源廣進就更平安了,甚至連“身體健康”這樣的平安有人會只算作是年長的人的盼望!人的平安普遍地連繫於物質的、肉體的生活,所以一旦生活出了什麼狀況,就等於沒有平安!然而這些屬於人生、十分實在的“平安”,實際上卻不由人主導,反過來控制着人的生命。無常的不安感和現實的不平安使人生失去了喜樂,甚至人生意義。「基督的平安」叫人重拾主權,在患難和挑戰中依然平安,活得喜樂。(2014.12.7)

基督的平安所指向的,當然與從人而來的平安不同;但當信徒感到生活愜意,凡事順利,不免會把這些好事好景,都算到主的帳上,劃歸為基督的平安;這樣自然是無可厚非,因為萬物為主所賜予,而萬事也由主掌權。不過陽光空氣、陰晴雨露,其實乃係神普遍的恩典,人人一體均沾。然而「基督的平安」只給與屬祂的人,並非世上人人可得,即使擁有無比的勢力和名利,也不能換取。雖然這平安雖然經已賜下,但又不是每個信徒都有所得。因為人心本來存有的事物,會影響了人再得什麼;先入為主的觀念,或善或惡,都會操控了人的未來。正如順境可以誤導人以為是親近了神,其實是體貼了世界。所以聖經教導信徒要倒空,以至基督的平安可以作主。(2014.12.14)

我們所提到的「基督的平安」,乃是相對於世上的苦難而言;主耶穌也曾說「在我裏面有平安,在世上你們有苦難…」(約16:33)。正如“老、病、死”是常態,天災人禍是普遍現象,一幕接一幕地在人生的舞臺上上演;你不是觀眾,就是演員,都總有在這場景中的角色。苦難,總有你的一份;而得勝苦難的盼望,隨著年紀愈發強烈。但消極的宗教、悲觀的哲學、唯物的社會,甚至強悍的後現代,都不能擺平苦難對生命的脅迫,叫人擺脫它的陰影!惟有擺上自己、捨命於十架作為贖價,但活着走出墳墓的耶穌基督,能帶給人生命的平安。祂勝過死亡和罪惡的權勢,能使人脫離這些人生憂患和咒詛的根源。「道成肉身」,就是要來「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」(路1:79)。(2014.12.21)

聖誕節後不久,就是受苦節和復活節,在這三數個月間,不少信徒趁着節期的機會邀請親友到教會聚會,盼望他們能得着佳音。應該沒有人不盼望有肉身方面的平安,但生活的質素、環境、經濟、健康等等,都並非人能夠穩妥地掌握,而在黑暗死蔭裏生活的百姓,想望的可能只是沒有那麼苦!其實人人都伏在罪的權勢和咒詛之下,都需要平安!由平安夜到受苦節,由基督降生到被釘十字架,所展示的,不是一次突變的神跡奇事,而是個走過患難的過程;「仗着十字架誇勝」的主,把擊打我們的咒詛都釘在十字架上(西2:14-15),才成就了生命的平安。所以主宣告說:「在我裏面有平安…我已經勝了世界」(約16:33)。那「大喜的信息」是一個開始!難怪主說門徒要背起自己十字架來跟從祂。能夠背起十字架的,就能夠得着主所應許的平安。(2014.12.2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