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

再讀彼前2:13-14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
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」


今日社會上有人用上了聖經,作為促使教會和信徒要支持政府的憑據,而其中彼得前書這兩節經文,是頗常被用上的。因為這節經文特別提到要「順服」執政掌權者── 順服制度、順服君王、順服臣宰!這樣的觀感,自然十分合乎擁護政府人士的口味!就是在教會之中,即使本來不大願意服從政府政策的人,也因為有這經文的告誡,而不得不照單全收!但內心卻存着憤慨,又或對聖經產生信心的問題,有所疑惑!

「為主的緣故要順服…」實在毋須解說成為了見證就必須要如其下文所述,照辨煮碗地實踐。經文「為主的緣故」要提醒信徒的,是指出要為主而要付代價。見證和為主付代價是兩個不同的意念。為主付上代價,可以是像主耶穌昔日在世最後的那段時間,甘心受辱,甘被釘死。信徒當然也可以操練忍氣吞聲、打落門牙和血吞,甚至可以活得像沒遭遇過什麼、沒事發生過一樣!但使徒彼得所言「為主的緣故」是真的不惜一切、全然接受、可以不論是非嗎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起碼主耶穌就教導過門徒要真誠~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」(太5:37)就算是順服,也不能不「說」出是非。再說,信徒也需要了解彼得所指順服的適用範圍。例如抵觸聖經教訓的事情,信徒是不能輕言就範的;在這情境中,為主、為見證的緣故,可真的要付代價,甚至釘十架了!

如果彼得前書的寫作背景是制度和君王的逼迫,特別是因為他們偏見、誤解基督信仰而產生的壓制和危險,那麼提醒信眾在既定的制度下奉公守法,盡量保持和諧、取得信任,乃是彼得作為牧者的本分。這樣的順服是「為主」,為主身體──教會,不為己,付上放下個人榮辱的代價。

有人又認為為主的緣故而順服政權,就像是背起十字架,付上操練的代價。不過若論到「背十架」,卻有更強烈的殉道意義。信徒應當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,像主一樣甘心犧牲自己!老實說,順服政權的通常都不會被釘死,不順服的才會被他們釘死;相傳使徒彼得自己就是被倒釘在十架上而死的!所以在正常的情況下,或說在不涉及見證真理、持守真道的情況下,守法是應分的,如此順服是合理的。反過來說,當社會出現不正常的現象,或說是不合真理、有違真道的情況,才是真正考驗信徒「為主的緣故」可以付上什麼代價!不涉及真理、道德的政令,即使個人不喜歡,為主的緣故信徒當然可以學習順服。

由第二句開始,經文的重點應在於「制度」一句,因為先講的是制度,然後才提君王、臣宰;並且都有「或是」作連接。這兒的「或是」不應解釋作為任由選擇,經文的排列含有漸次的意思;正如臣宰不能強於、等於君王。套用今日社會的說話~法治大於人治。所以我們今天不斷地聽到執政、掌權的人把“依法辦事”掛在咀邊,就是意識到現今社會、世人都不接受人治;所以在想望別人認同的時候,就告訴人自己是正確的、是理所當然的。昔日被主耶穌責備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就是最能“依法辦事”的人。所以問題、重點等等又回到「制度」之上!

「人的一切制度」句中的「人」是人間的、人類的,而「一切」是所有的、任一的,更不是某人的。所以這一句並不能等同於眼前的或單一的制度。人世間有種種不同的、多元的制度。在羅馬治下的世界,可謂各處鄉村各處例,統治者大都會按着各處的傳統、習慣施行管治,並非全盤否定、推倒重建。例如猶太公會是實際民間的管治組織,而羅馬委任的希律王、直接派來的巡撫,雖有權柄、有兵力,但似乎都只辦大事大案,擔當名義上的首長角色。初期教會的信徒帶著信仰移民世界各地,彼得當然要教導他們留意要入鄉隨俗,以免冒犯他人,或惹起教派衝突,就攔阻了福音的傳播。

再說,昔日世界有「君王」,但順服君王就不適用於此時此地。今日不少仍沿用君主制度的國家,都以「立憲」的形式限制王權,代之以民權確立的制度。所以經文這裏的適用範圍,只限於仍有君主掌實權的地方體制。而「在上的君王」亦不能等同今日的國家或地方首長,兩者意義實在有天壤之別。至於最後那一句,順服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,筆者絕對同意。

但必須留意的是,經文不是吩咐信徒順服所有政府官員,而是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。清官、好官當然配得敬重;按經文的鋪排,「罰惡賞善」正是作官的能被人順服的條件。這意味着當官的理當秉行公義,建立德行,真正的為人民服務。彼得頭腦清醒,並沒有叫信徒連奸官污吏都一併順服,那些助紂為虐、指鹿為馬、顛倒黑白、胡言亂語、謊話連篇……的官員,並不在「罰惡賞善」之列。官吏若反其道而行,彼得沒有說這樣也要順服。正如彼得自己所言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!」(徒5:29)官員不是我們的主人。

所以一味說彼得教導信徒要順服政權,是以偏概全,錯誤解讀聖經。如果「制度」是重點,是基礎,那麼信徒在制度還可以塑造、雕琢的時候,就更需要表達意見,否則到木已成舟的時候,就難免會隨流而去了!例如教會所關心的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等立法,信徒在社會上表達了意見,就影響了政策的制定。我們所處身的社會,還有許許多多涉及真理和公義的法理問題,信徒不能以順服來作為規避的藉口,否則愚昧的順服將會自討苦果,那並不會是上主的心意。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