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

提摩太後書 2:1

「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。」

恩典是屬於神的,要怎樣賜與,乃是神單方面的行動,是祂自已的主權,並不由人籌算怎樣得、怎樣用。所以「在恩典中剛強」同樣是在神旨意之內的事情。不明白的,恩典就算是擺在眼前,也會看不見!使徒保羅認定人若要改變自已的軟弱、要更新變化,可靠的只能是神、是恩典。或許,我們以為神要挪去我們交託的軟弱,叫我們變得強壯來榮耀祂,但事實上並非如此。因為不論人的強弱,恩典都有主自己的心意。正如保羅求主挪去他身上的一根刺,但是主沒有給予這樣的恩典,卻指出「我的恩典夠你用」。信徒需要的是全然的信任、一心 地交託、虛己的順服,才能因著恩典得以剛強。而人的自我,卻常常使人難以單純地倚靠主恩,“結果”便是另外一回事了。(2015.7.26)

恩典當然是美好的、正面的,但人若把恩典看得過於所當看的、甚至過於恩典的主,就會用盡自己的方法以圖抓住恩典、多得恩典,結果反過來在恩典中軟弱了!有一首詩歌這樣說:“前所要是祝福,今所要是主……前所要是恩賜,今要賜恩主” (〈今要主自己〉),沒有主,哪有恩典?所以「基督耶穌的恩典」首要是主自己。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」,正正道出主自己就是最大的恩典,一切的豐盛以至神本性的豐盛,都在祂的裏面(西1:19; 2:9),故此“有主勝得萬有”(詩歌〈谷中百合花〉)!所以,當我們眼目定睛在主自己,其他什麼都會變得沒那樣重要了,“世上事必然顯為虛空”(詩歌〈當轉眼仰望耶穌〉)。更何況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,可以賺取得神的恩典!我們的剛強,其實就在於緊緊地牽着主的手,密密地跟着主的腳步,靜靜地聆聽主的聲音。(2015.7.19)

“在主的恩典中剛強”給我們感覺十分“屬靈”,但論到這簡單任務實際要怎樣執行,卻會叫我們感到迷惘!既是恩典,又為何要加上人的作為?恩典又外加些什麼,豈不是把神的恩典矮化了嗎?並且信徒又要用多少工夫才能夠剛強起來呢?在一個又一個異端浮現的時代,就更需要曉得分辨了。我們知道恩典是神所賜而非人可以賺取的,所以若問人究竟要下什麼功夫,就需要知道經文中「剛強」究竟是什麼意思了。本節前文曾提到,要以信心和愛心守着話語,靠着聖靈守着所得的善道(提後1:13-4),而無論是話語、是善道,都是「基督耶穌的恩典」,而人的作為就是要有信心和愛心,以及對聖靈的倚靠,並不是要人加上什麼樣的行動。信心和愛心,是“心事”,古人早已明白「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」的道理(箴4:23),所以使徒保羅所說的剛強,是指向心志、心志的表現,而不是高舉什麼行為。(2015.7.12)

我們通常會把這句子解讀為要讓神藉着祂的恩典來叫自己剛強,不過這樣理所當然的教導,有如告訴人要吃飯才有力氣一樣,未免太過簡易!當然前文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「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,乃是剛強......」(1:7),像在暗示這位新進傳道需要「剛強起來」;但既然膽怯,就不可能靠自已的工夫可以剛強,所以需要清楚講明要讓神工作、要靠恩典成就!但即使剛強如使徒,又豈能不靠主靠恩?所以保羅不單單在重申一個簡單的基本的道理,而是流露了他個人的體會──無論有多強壯,都一樣需要憑藉恩典。進一步而言,其實人人都有不同程度、層面、形態等等不同方面的軟弱,任何屬人的法子都不能擔保你必然會轉弱為強。信徒真正甚至惟一需要的,乃是在主的恩典中剛強,才能夠以自己軟弱的生命,面對強悍的世界、靈界。(2015.7.5)

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問責與求問

最近本港的立法機關出了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情況,議員們的表現,叫市民目瞪口呆。先是集體離場以圖拖延會議,卻因溝通失誤而失敗,竟然出現不可能想像到的投票結果!當知道這消息的時候,隨即有首詩歌在筆者心中響起 ~
 祢的安排往往多新意,祢有豐賞亦會收取,微細調配中讓我得益處,現我再看天恩處處。
 神呀!祢恩典太美妙神奇,配得萬眾稱善,我要以感恩為祭獻給祢,並永記念祢作為。

常人或會看這事件為“意外”,這當然可以;不過我們總可以想像好些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,正所謂居安思危;但這事也實在不可思議,真的“太”意外了!而接着發生的連串後續事件,也只能以“神奇”來形容!旁觀者有以“陰謀論”來看,因為事情的發展像有無形的手在掌控着!是的,但我等信有神的人卻大可從“神論”來看。是的,無論人心如何籌算,事情的結果都在神的手裏。

我們關心社會世事,常常以為無法逆轉時勢,只能禱告,但我們心中卻又常常懷疑神又可以怎樣作工?禱告代求,變為信徒的例行公事、信眾習慣、操練要求……而不是信心的尋索。“我搖動神的手”若不是神學上不正確,就只是詩歌一首而已!

如果我們禱告像那些議員那樣不盡職又卸責,在議會中沒有按公義和憐憫討論、打機上網、發短訊交誼……那就就連“拉布”的行為也優勝得多;主耶穌也以寡婦常常纏磨作比喻,最終得着伸冤呢!常常禱告,盡心竭力的求,誰說不會見到不可能發生的“奇事”?而那正是我們想看到的!少神跡奇事,可能問題就在於大家都不大盡責於求問!

離場事後流傳出他們在通訊組群中互通的信息,惹起誰是“內鬼”的疑雲,和捉鬼的內部矛盾;並且弄得兩個親兄弟都互相責罵、追究責任,只能為局外的市民茶聚和飯局加料!而為錯誤是否需要“道歉”,他們都爭論一番;當然向社會大眾解釋是有所需要的,但他們卻是立即向內地權力單位解釋,而不是先向本地官民、選民和支持者交代,那就顯出了另一個問責的問題!

基督徒的身分、責任、命令……需要問責嗎?其實當時候到了,大家都要向主交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