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

以弗所書 6:13

「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
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,
並且成就了一切,還能站立得住。」

一般來說,信徒大都聽過、知道“穿戴神的軍裝”、“作主的精兵”……這些信息,也有不少主內兄姊能把軍裝是什麼的經節倒背如流!不過“知道”也有深淺之別,還有實踐的多寡,都是教會關注的範圍。所以信徒會努力讀經,甚至讀神學;會多點靈修,甚至多點禱告;會參與教會事工,甚至會去短宣……我們一般會把這節經文作“內向”的演繹,演化為個人屬靈的操練和面對挑戰的裝備,未可厚非;不過應用的方向其實可以是“外向”的。當保羅說這話的時候,自己正被下在牢獄,而教會則不斷面對世俗社會和異教異端等等一浪接一浪的打擊!可以說保羅是在警告信徒磨難臨頭,要放眼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(約一5:19),在不講真理、不義、不安、不信的現實社會中,切實地本著主的恩賜爭戰。(20161127)

我們的仇敵四處尋找可吞吃的獵物(彼前5:8),並在世界上設下光明陷阱、發放糖衣毒藥……而貪戀世俗的人什麼都可以出賣(來12:16),因為那正是世人心之所在(太6:21)。況且人若不是不能分別是非黑白,就是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壞,連自己也不能識透(耶17:9),哪有能力抵抗仇敵?人實在太易跌倒了!所以基督徒既分別為聖歸與主,走上信心之路,要掌握的乃是屬靈的資源,以神的軍裝取代世界的財寶,不再像「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」(彼前1:14)。軍裝之所以成為軍裝,因為那是爭勝的器具、安全的裝備,帶着力量,能使穿戴的人在磨難之世站得穩,活得像精兵,向仇敵誇勝!(20161120)

神賜的軍裝不是屬物的裝備,不能遮風擋雨,也不能吃下肚去!但當人的心靈強壯,就能強化肉體承受沖擊的程度。而使徒保羅勉勵信徒要有「全副軍裝」,以在各樣的挑戰中有合適對應的裝備,能叫聽信神的人得勝;「因為出於神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」(路1:37),祂的恩賜豐富得超乎人的想像。如昔日以色列人雖遭受飢餓,活命靠的就是神口裏的話(申8:3),所得的嗎哪是具體的恩典,也預示了道成肉身,人可以領受神的生命。屬神的人與屬肉體的生命都一樣要走過人生的道路,經歷的磨難或大同小異,不過結果卻可以大有分別。穿戴起主的軍裝,即或於亂世苟全,也能立於不敗,站穩在永恆的價值,能不求聞達或富貴,也不屈於貧賤和那惡者的威嚇!(20161113)

對一般人來說,人生「磨難的日子」絕不會少;貧困、奴役、壓迫、失自由、受欺騙、被出賣、遭災害……總有點不如意的事會在你身上發生。甚至連個人的病患,都極可能是因為外在的生活環境遭受破壞,進而傷害了你人身的健康;「磨難」這字眼就包括了人生內外的罪苦。當然,即使配備了經文所講的「全副軍裝」,也是不能免去上述人生的困境,更不能避過意外、衰退、疾病等等的發生。所以經文並不是無痛的應許,更是肯定了有磨難的日子,有仇敵的攻擊。我們信主並非建構於不切實際的幻想,所以面臨磨難的時候,我們自當祈求不小信、不喪志、不迷失,甚至不會軟弱至全然跌倒。所以神賜下了軍裝。當然,這軍裝不是拆彈專家的避彈衣,可以保護你的肉體;那自然是指着屬靈方面而言。信徒靈命堅穩,就能夠面對磨難,也不會害怕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」(太10:28);這正是我們今日的需要。(20161106)

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

作光在人前

「你們是世上的光……照在人前」(太5:14),主如此提醒,因為“光”本來就是我們生命的本質。主耶穌是「真光」(約1:9),跟從主的人都是光明之子(約12:36; 帖前5:5),我們也因此成為「世上的光」(約8:12;9:5)。使徒保羅同樣三番四次教導信徒:「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」(弗5:8),「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」(腓2:15)。

當聖經不斷指出信徒是光,乃要比對出我們所身處的世代彎曲悖謬,正在黑暗之中(徒26:18; 林後6:14; 帖前5:5; 彼前2:9)。我們若放眼四周,盡見世情凶險,人心詭詐,壞到極處(耶17:9)!眼下的社會,官僚、政棍、土豪、財閥等等權貴,佔據了一切政經高地,肆意掠奪一切資源,小市民任其魚肉,年青人前景黯淡,貧富懸殊不斷加劇,升斗小民幾乎無立錐之地!看本地的私人樓房單位,大小已乎與“劏房”相若,恐怕再退一步,就是“籠屋”也會成為正常居住單位!但超大型的所謂“基建”,一件接一件,卻可花上數千億;像“三跑”、“高鐵”等等想像中的理想生活圈,只不過是未來潛在客戶的選擇,和現在承包商的生意,跟一直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升斗小民生活根本沾不上邊!各樣本地的民生需要如醫療、教育、社福、公屋等等,卻限米煮限飯,根本不可能盛載不斷和大量增加以及老化的人口!眼前常見的宏圖,無百姓無憐憫,只有財團的盈利和虛偽的繁榮!誰會切實理會他們呢?

感謝主,社會上有熱心和憐憫人的人,看顧露宿者、派飯貧寒人、探望獨居長者,這些雖然零星的行動,竟成為社會上存留的一點人性的光輝,激勵人心!他們就像主「為自己留下七千人」(王上19:18),是未曾向世態屈服的!

我們的主就親自道成了肉身,來到世人中間,就是「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」(路1:79);信徒的生命若能映照出屬主的光輝,就能像主那樣,讓「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,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」(太4:16)!

先知清楚記述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(彌6:8)這經文就連世人都知曉,並且引用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作為他們行動的根據。我們既是主門徒,理應比世人更明白神的心意,更有遵行的動力。

不過我們會懷疑自己,究竟有多大可能,可以像主那樣行動?我們又會考慮恩賜上的不足、資源上的缺乏、人手上的緊張……總之問題就在眼前,對於明天要怎樣實踐,顧慮是我們的常態。我們當這樣設想:信徒若不能發光,就如點燈在斗底下,不單不能照亮人前,至終更會窒息而滅。求主憐憫!

感謝主,不少教會已有關心地區上弱勢群體的事工,即使自己只不過稍有一點力量,也義不容辭,切實地把愛心付諸行動。還有些教會組織了關注社會局勢的小組,就公平和公義發聲,切實遵行聖經的教訓。

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小信的門徒,把已賜給我們的恩典、恩賜、恩言、恩惠,不論是多是少,都能用以發光,不讓他人專美!更重要的是,我們正是主命定在世上屬他的人,是作鹽作光的群體(太5:13-14),教會是屬主的燈台,不能隱藏,也要照亮一家的人,並且要叫人因此而歸榮耀給我們天上的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