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

歌羅西書 1:12

「感謝父,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。」

聽福音、信耶穌、得永生,這大道理落在我等小信徒手中,許多時只停留在"一己之私"的範疇內;人生命途雖然經已改寫,但卻只不過像演員換了佈景,而角色揣摩以致演技卻都沒進展,那上好的劇本因而失去了偉大的願景。「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」乃是說我們連舞台都轉換了,不再與世人同台演出。當然,舊舞台上的一切常常叫人留戀,有踏慣的台板、背慣的台詞,還有穿慣的戲服,叫人感覺良好,就沒有穿上新的,平白浪費了突破和提升自己的機會。(2013.8.3)

許多弟兄姊妹看“信徒”、“門徒”、“聖徒”,是三個不同的等次,雖然聽過牧者解說,都是指著全體弟兄姊妹而言,但生活上卻只願作信徒,不敢作門徒,因為按主的教導,是要背十字架的,而聖徒更有高不可攀的感覺。出麈脫俗,超凡入聖,並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以企及的。但聖經稱屬主的人為聖徒,是按神的恩典,不是按人的行為;聖徒所具備、所得著、所擁有的,乃是神白白賜給衪子民的。我們中間最微小的信徒,都與眾聖徒一樣,同在光明中,同領主基業!(2013.8.10)

我們因主的救贖而得永生,無疑是人生最大的福分,不過若沒有全面地認識那是什麼回事,不全的"永生"就會變成"今世的"水牛";水牛當然不能滿足全人的需要。永生若只是死後靈魂有去處,或得到一位有求必應的神...,那麼作為神的禮物就未免過譽和失色了。永生且是恢復與永恆上主的子民關係,由晦暗的人生、世代遷到光明的神國(1:13),人不用再受世物、俗事以至罪惡的拘綑纏累,與神和好了,並得著屬祂的基業,和其中要給予子民的賜與。感謝主! (2013.8.17)

信徒有得著、有領受,應該會生出感恩之心。不曉得感恩的,不是心靈閉塞、不知不覺,就是看一切為應然的!如果沒有因晦暗的世代厭煩過、歎息過,就不會嚮往光明的國度;滿足於自我天地的,也不會覺得天父賜予的基業有什麼寶貴。故此人要心存謙卑,方能感恩。神也在我們周遭召來了無數蒙恩的人,宣告的、歌唱的、歡笑的、服事的......要喚醒不冷不熱的信徒,為所得的恩讚頌神,並且得著感恩所帶著的力量,更有力地走出黑暗的權勢,迎向光明的基業。(2013.8.24)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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