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

分別為聖與分別兩性

由性別引起的論爭,燒起一個又一個火頭,灼熱的氣焰逼人,勢頭難擋!由同性戀非刑事化,到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,如今又掀起同性婚姻和變性人的變性程度與及身份認同問題…等,都叫人消化不了。這等議題究竟講說的是什麼,一時也難以全盤掌握,有如墮入五里霧之中!可有什麼指南沒有?性別之分,聖經起頭就明說「神…造男造女…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1:27; 2:24),主耶穌講論婚姻時也重申「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…二人成為一體」(太19:4,5)。男女有別而互相婚配,是真理,也是普通得很的常識。

時至今日,“一本通書睇到老”的諺語是負面的描述,後現代人喜歡摒棄傳統、文化,甚至原則、品格,搞亂了社會,混亂了人生,但人生豈不是需要有確定的路向嗎?帶上地圖並且用上GPS,人就不致於迷失。就算是時代的巨輪,也不可能罔顧古老的光輝,也應按着指示轉向當走的方向。「聖經…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,都是有益的」(提後3:16)這經典曾經匡正了多少人生,叫多少人重踏光明大道,是有目共睹的,因為這是創造生命的主所默示的。

雖然變幻的世代有說“世事如棋局局新”,但經云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」(傳9:1),因為下子都有原則,對弈都需要演算下一步再下幾步,甚至推定出結果。有跡可尋,有法可依,方能造就穩健的人生、社會。無論世道怎樣變,生活的原則也不會變,就連世人自己也知道“變幻原是永恆”(一句曾經風行一時的流行曲詞),即使聲勢多強,“剎那光輝並不代表永恆”(某歌星的名句)。

你或許聽過這個故事 --「某地海軍正在汪洋中演習,一個月黑霧濃的晚上,旗艦上的水手發現艦前方有燈光,隨即報告艦長,倘若不改變方向,預算快要撞上對方;艦長下今發出信號,要對方立即轉舵20度以免相撞,但對方卻發回信號請他們自己轉向20度,艦長氣憤地再發出信號:“我們是艦隊的主力艦,你必須轉向20度!” 對方立即回應:“我這兒是燈塔!”」網路上有這樣的解說~故事裡的燈塔就是自然規律,是無法改變的;硬要打破自然規律,那打碎的就只能是自己!

無疑信徒要像燈塔,根基要扎穩在磐石上(太7:24-27),以致能抵受風吹雨打、地震海嘯! 按着聖經的預言,我們正身處末世的時代,世局就是每況愈下(參太24:3-18; 提前4:1; 提後3:1-8),從非起初的人性而來的衝擊,乘着各處新法令的勢頭,令教會大受壓力,信徒大受考驗。性別事件固然動搖了正常的傳統的家庭體系,也觸動了信仰的體系,信徒和教會不能不面對作聖民和作順民的選擇,因為本來屬於倫理、道德的範疇,要走進政治的舞台,強制的“性法令”自然催生政教衝突。現時大言市民必須守法而不該參與社會行動的教牧,將面對兩難的窘境;要麼繼續宣告聖經所宣告的罪而受罪,進入黑獄;要麼與這個世代、那個法律妥協,丟棄或者改變聖經的教導來逢迎人意,讓大家一同進入黑暗之中!

當記念主的話~「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」(約8:12),不過這路乃是一條背十字架的道路(太16:24)。這是基督徒的律,男的女的、強的病的,都應同走此路。

論到法律,以所謂憲法作為根據,問題是憲法若出了問題怎辦?例如什麼人權法!例如“人人生而平等”是可以應用到任何、所有的範圍裏去嗎?有絕對平等嗎?還有自由,是由誰來劃界線?那界線又以什麼原則來劃定?若這一切都可以隨時間挪移,就沒有所謂原則了!像弈棋那樣一步一步的推演下去,結局自在人心中有數了!

主的聖民啊,當擇善固執,在面對這樣那樣的信仰困難時,當「心裏尊主為聖…常作準備,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」(彼前3:15),「在百般的試煉中…信心既被試驗,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可貴!」(彼前1:6-7)

(2014.4.13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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