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

馬太福音 5:14

「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」

光的用處是叫人能視物,而這兒所指的光,我們大都知道是指向生命的、社會的方面;並且人多以為光是較為抽象的,但城卻是具體的事物。事實上,光乃由粒子所組成,跟城一樣具有物質性,由一塊塊石所造成。造在山上的城,是人力、勢力的表現,像錫安山上的大衛城。故此主說我們作為光,也應像城一樣顯明我們的力,就是具體的見證。我們自身的力量當然微小,但由得蒙光照開始,起碼自己晦暗的生命被轉化,像是由裏面發出的一股力量,再進一步就是在生活之中表現出來,我們自己也以此為榮,榮歸上主。(2014.3.30)
山上的城超拔於地平線上一般的城,造這城的城主自有其心意。這山上的城也不免成為地標,為眾目所視,也為眾手所指。當主耶穌用上這比喻,正意味着信徒是在被呼召出來的群體,有着不同層次的視角,在信仰、靈命、心性、價值觀、道德倫理等等,準則都應與世俗有所分別。正因為有所差異,才能顯出真道的寶貴、教會的使命,甚至世人也會以較高的準則量度教會和信徒。所以,當主說信徒是世上的光、山上的城,乃要藉着我們比照出俗世中之濁。不過當信徒淪落在黑暗的時候,也就不免會想到把這“城”藏起來了!求主憐憫!(2014.3.22)

光使人能看,故人需要光,不應被隱去,尤其在黑暗之時。大漠叢林之中或有迷城,但山上的城市則顯而易見,活現在人前。世上的光加上山上的城,兩個意念放在一起,乃是要指出「你們」--信徒--的不可隱藏性,並且以山上之城的形容世上的光,強調了信徒乃在眾目睽睽之下,無所遁形。信徒被愛、被選、被恩賜、被裝備,作世上的光,要叫人能看見神恩浩大。別人閉目掩眼,或視若無睹,又或是「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」,那不是我們的責任。但若是我們把真道蒙蔽,同樣「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」(林後4:1-4),那就是我們自己的罪過了;主會責備,世界也看不起你! (2014.3.16)

作為世上的光,門徒必須先能發光(或說是反映真光)。不過無論個別信徒有多光亮,要在俗世裏叫基督真光顯明也是不可能足夠的,何況人的軟弱,可以把艱苦點燃起來的光輝一下子弄熄,甚至把別人、把群體都陷在晦暗陰霾之中,大小案例觸目皆是,也觸目驚心!信徒群體又得一番經營、一段日子,方能撥開雲霧!在高舉個人的時代,經文都會被私有化,信徒角色可以無限放大,以為真理要藉着“我”來見證,若不是藉着“我”,便沒有…求主憐憫!無疑每個信徒都應份顯出真光,但這節經主所指的不是個別信徒,而是整個教會群體,是一整座城!所以,眾信徒要同心合意,方能有美好見證,榮歸上主!(2014.3.9)

主耶穌說門徒就是世上的光,因為祂是世上的光(約8:12),我們跟從祂的人因而得着了生命的光,能以在光中生活。當然,主是光跟我們是光有所不同,主本身是光源,像太陽一樣,而我們不過是彰顯出屬祂的光,有點像月亮反映太陽的光那樣子。雖然月亮會有轉為黑暗的時間,但太陽卻恆常地發出光芒。所以,若能夠不斷的、恆常地活在主的亮光中,我們就能在世上彰顯真光,如同一座城一樣可見。城不可能被隱藏,真光又怎能夠被我等跟從主的人收藏起來呢?(2014.3.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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