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切都是出於神;
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
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
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」
除了聖靈超然的作為,人在凡塵俗世之中要能與神和好,靠的就是中保耶穌;而在祂再來之前,作為“中介人”實質的工作,主耶穌就委託了祂的門徒。主並且對門徒說過,教會手握着天國的鑰匙(太16:19)!原來我們掌管着能讓人進到神前的門路,這職分是何等的榮耀!這樣就更顯出門徒的責任極為重要、影響極其重大!信徒若重視救恩,尊重恩賜,應該不會更不敢輕慢主,而係更尊重自己天國使者的身分,也當然重視神交付的職事。如果我們把這本分束之高閣,就是把福音蒙蔽,無異於將人推向滅亡!(林後4:3) 這不單只是失職,且是得罪神。神的心意是人人都能與祂和好;你得着了,但你也當知道祂的心意同時是要你讓你周圍的人都知道你所得着的。(20161218)
神藉基督使人能與祂和好的道理,同時也指出只有基督是惟一的和好途徑;不過除了世人不清楚之外,不少信徒都沒有掌握好這個真理。我們會把好些要求加之於“信主”,把諸如教會聚會、讀經、祈禱、靈修、奉獻等基本信徒生活等同信主,結果不是為信主設下重重關卡,就是把慕道者嚇走。如果宗教信仰其中的元素可以解決人的罪,使神人和好,那麼基督就不用降世,猶太祭司和法利賽人已可完“任務”;如果我們作工作得跟他們一個模樣,那問題就不再是福音對象能否得救,而是我們自己究竟與神和好了沒有!我們不可忘記主在世時就曾斥責那些猶太人,而他們本來就負有見證神、領人與神和好的責任。他們的失職,正是今日信徒的警號。如果我們重視神的恩典,請數算,請深思,把祂一切的作為存記,讓自己能作個稱職的見證人。(20161211)
經文所說的「一切」(有譯本作“這一切”),指的應是前文:新約的執事(三章)、有寶貝的瓦器(四章)、信望愛的人生(五章);而這節則歸結到「職分」。對於人神和好的道理,信徒多不會陌生;在聖誕期間,連未信者都會聽到:「聽阿……地上平安人蒙恩,神人和好再相親!」(天使報信/新生王歌)「這一切都是出於神」點出了救贖乃是由神自己一手計劃和成就,要讓遠離祂的人有一條回歸的路。若不是神的路,人不可能會尋見神。所以主說:「我就是道路……若不藉着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14:6)遺憾的是,現代化的社會沒有叫人心竅更加通達,腦袋卻充塞了更多不合常理、古靈精怪的東西;異端扮光明,霸權扮文明,都說自己本領通天,其實都是巴別塔的影子,跟神越走越遠!(201612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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