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

最佳電影談藝術

【十年】獲獎,雖然一片叫好,也總有異議的。

評審們有評審的標準,觀眾也有觀眾的看法,正常得很。要怎樣才能被選為最佳電影,通常是十分主觀的。評審們各有其主觀品味、投票取向,觀眾就更喜歡以個人喜好來判斷,那一齣落選電影是他心目中的最佳電影都可以,這是他的權利。

上帝可以告訴你是非黑白,不過祂沒有限制人要喜歡怎樣的口味,或規定了要選什麼顏色!

不過從藝術的領域討論,說染上政治色彩的就不能算為藝術,那麼以票房價值為目標的製作,是否都不能成為藝術品、有其藝術性?

藝術固然不應被政治綁架,而香港電影界保持著自己的特色,個別創作人持守自己的意念,正是拒絕綁架的表現,繼續以藝術工作者應有的態度看待自己的專業。

論到真正的政治綁架藝術,筆者年少時代看智取威虎山,根本不曉得什麼是“創作為政治服務”,但對演員的演出仍有深刻的印象,又如白毛女和紅色娘子軍們在舞蹈上的表演,難道不可以說有很高藝術技巧?這樣些不折不扣的政治電影,正是反照出了那個時空的“社會問題”。

唐詩宋詞都是詩人的自白,讀者喜歡又豈單單是其文字技巧和意境,豈非也重視其中所展現的價值觀和對社會的刻劃、褒貶?

有人看“文以載道”太過沉重,但這種意識也是藝術工作者常有的態度。就像街頭的塗鴉,看來不一定有什麼特別意義,也難衡量其藝術價值,但塗者的動機仍是可堪玩味的,在千篇一律的城市規劃中何止一點點綴!所以連九龍城皇帝的字,也有機會被奉為墨寶!

還有,看來意識不良的、市井低俗的……是否都不能算是藝術工作?又是否只有只有鴛鴦蝴蝶的、遊戲人間的才能稱為電影藝術?但被稱為“藝術電影”的電影,卻是與主流電影業的作品有着相當不同的風味。

“最佳電影”又是否必須以藝術為惟一的判斷標準?但不同時代、地域各有其藝術風格和成就,不能一概而論。正如我們不會把差里卓別靈的特色抄到現在,更不會以為自己的風格放諸四海皆準。

而且幾間影院只放映幾天,以五六十萬成本收了十倍,可以是其中一個標準嗎?如果觀眾的眼光是雪亮的,相信【十年】重映仍然會有可觀收入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