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

教會要有光

被消失的十架記憶猶新,維權的依然芳踪杳然,而香港這一直被認為是福地的竟也不再是安全島。近日有人倡議設立官方的宗教事務組織,還有不久前有教會被徵差餉一事,香港的教會好像危機重重!其實本地信徒早在之前的動盪中從安舒區出走,加快顯露出教會的病痛!

即使沒有政治因素,教會還有社會問題的影響,和個別堂會(教牧長執)的問題。慣性、老齡化、力有不逮,還有信心不足,都限制了教會對時勢的回應。

不過使徒保羅的見證是「無論得時不得時」(提後4:2),無論有什麼限制,都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(西1:25)。信徒需要的,是將神常擺在自己面前(詩16:8),因為困難不會強過權能,十架不會重過主恩。長幼信徒和大小領袖都回歸聖道、回歸上主,才是教會的出路。

使徒保羅教導門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,要像明光照耀,將生命之道表明出來 (腓2:15-16)。論到生命之道,那不單是信耶穌得永生的道理,也不單是屬靈的操練、個人的神人關係;如果生命之道要向世界表明,那一定跟世人有關。曾幾何時,我們的信仰變成了個人的、私有的、小圈子的,教會有大公之名而漸漸喪失大公之實,有普世之工卻集中宣教!其實舊約的信仰表達常常在民生方面,而新約則多講及社會和人倫關係。創造又救贖人類的神並不只要你我罪得赦免,與祂同行,做個離地信徒,也盼望有公義和憐憫在世間輝映(彌6:8);所以作為宣稱認識神又懂得真理的聖徒們,就有需要叫神的真光,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所得着的人,可以被高舉、被宣揚。(參弗1:12)。「我們既然蒙憐憫,受了這職分……將真理表明出來……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,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。」(林後4:1-3)所以不要以為「福音」是指上天堂有永生的道理,也是「神的道」,是「真理」,是從黑暗裏照出來的光(林後4:6)。保羅盼望信徒有這樣的承擔,因為這正是主耶穌的工作,如今交託了我們。

屬神的人要「追求公義、敬虔、信心、愛心、忍耐、溫柔。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。」(提前6:11-12)是指出信徒一方面要有個人修養的見證,另一方面是向外為真道作見證。所以論到見證時,我們不要只有如何得救的見證,或是如何蒙恩的見證,也要以言語和行動為真理作見證,彰顯聖經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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