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

這樣公平,真的公平?

早天看新聞,當聽到林鄭說「現時貧窮線以上的人不代表沒有貧窮問題,如果訂下滅貧目標,或會對這班人不公平」,心中愕然;得分算高的林鄭,竟然有這樣的言論!無怪乎這班子的表現,常常叫人目瞪口呆!

或許林鄭所言也算是個道理,感覺上聽不見有人異議,但那卻不會是實情。
明哥只在深水埗區派飯,對其他地區不公平,但其他地區有反對嗎?
富豪捐多少給"星光",沒有捐給"歡樂",有誰敢說那樣不公?

創作領匯的,讓領匯把地方高價租予連鎖店,對長久在社區做小生意的商戶公平嗎?處處一樣的商場,沒有選擇,對在區內生活的居民公平嗎? 
手執專利的公營事業,在高盈利下仍然可以加價,對廣大公眾公平嗎?
有人說香港是個自由經貿的社會,但竟然有些事業可以做獨市生意兼且有所謂合理利潤,對其他做生意的人公平嗎?還有那門子生意是不用承受風險的?

因為悼念一年前的海難,國慶日人人都沒有煙花可看,但相信沒有那些人會抱怨這樣不公平。但一年時間過去,事情仍沒完沒了,推來推去,對死難者家庭公道嗎?
默站的年青人被枱走,不得參與國慶聚會,公平嗎?

事實是,我們看到「有些人/事比其他人/事更公平」

人人派6000可算是最公平的手段了,但真公平嗎?可知道每文錢的份量,在每個人手裏都不一樣。說為了公平卻埋沒了公義,是那門子公平?再說,訂什麼目標,還不是仍在掌權諸君的手中嗎!不肯作就不作罷了,但請勿把「公平」這大道理大力地加諸赤貧的人身上。

記得有位尊貴同志的名句~「讓部份人先富起來」,就讓祖國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!我不是贊同這目標,但讓最窮的部份人先沒有那麼窮,作這樣的目標,也不算太壞的打算啊!

先知早就宣告了「世人啊…行公義,好憐憫!」


2013.10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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