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13日 星期一

祝願, 還願

華人過春節,每多祝願;即使新時代家庭,也多有在家中點綴上揮春,以願景和祝福加添多點過年的氣氛。親友碰面時,則不忘互道祝福;聽得最多的,莫過於“恭喜發財”。

作為教會牧者,每逢有人向我說恭喜發財,我是卻之不恭,雖然機會渺茫,而以傳道道為職事的,似乎是命定了沒有發財可能的工作,但神的旨意又誰可定斷?不過許多信徒和親友似乎都認為向牧師“恭喜發財”有點不敬,都盡量小心莫衝口而出,因為發財對傳道人而言未免太世俗了,但也太容易出口了!

正因為人人上心,所以朗朗上口,這句說話經已濫得像“食咗飯未”一般,像打招呼、開場白,多於祝福!或許發財的最終目的,就是吃飯;而吃飯,幾乎是華人自創世以來就有的迫切期待,“民以食為先”,是人人用盡洪荒之力追求的人生目標!而“朱門酒肉臭”一句,就道出了吃飯就是財主的特色,甚至把許多神所造的飛禽走獸吃至絕跡!相對“路有凍死骨”這句就顯示了貧者什麼都沒有,吃的也沒有!

在這新春期間,吃是我們花費最多的地方。所以我們還有許多向錢看的祝願,如家肥屋潤、金銀滿屋……等。聖經記載了神應許遵守誡命的人必“五穀豐登”,且「吃得飽足」(申11:13-15)。所以信徒不是不可以追求財帛,但不能變成金錢的奴隸,因為我們不能敬拜神,轉過頭就去了拜金(太6:24)。主耶穌就如此教導:「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」(太6:25)。其實在香港這兒,我們甚至不用特別講到信心,神“普遍的恩典”也經已夠用,何況我們又真是講求信心的體群呢!所以當我們祝願的時候,對人對己都應存着信心,不妄求,卻真切地禱告神使之應驗。

這類新年祝願,我們祈求什麼也好,大都歸結於生活上的訴求,如有為社會、為教會的,可算是突破了、有成長了。但不論所求是什麼,信徒可有想到還願?聖經教導「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」(傳5:5),如果異教徒會“還神”,那麼我們自詡敬拜真神的信徒,會有這樣“神心”嗎?

基督徒得恩典,蒙憐憫是必然的,但一生都身處安全地帶的人,其實更難為所得感恩。所以聖經智者這樣祈禱:「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;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;賜給我需用的飲食,恐怕我飽足不認你,說:耶和華是誰呢?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以致褻瀆我神的名。」(箴30:8-9)但願我們許願,不忘還願,以感恩的心過感恩的生活。

近日看到約翰衛斯理有“盡你所能賺錢”這樣的一句話,省起曾有信徒問老牧者,說自己沒有什麼恩賜可服事教會,怎辦?牧者問他最擅長是什麼?“賺錢”~“那麼你去賺多點錢,可以奉獻給神!” 原來衛斯理那句話還有下文:“盡你所能節儉,盡你所能奉獻!” 雖然我們只略有一點力量,但教會的主會為我們敞開一度又一度的門,叫我們有能力來還願。我們一點的擺上,無論是物質是心力,是對神的回應,也是還願,更是神要使用的事物。

展望香港未來要走的路會相當崎嶇,正如人生不必然全程順境,身為其中一分子,像信徒之於教會,需要承擔其中的義務和責任。我們可以用上使命、見證等等大原則來驅動參與,其實也可以單從自己有所領受而作回應,就是神想我成為一個怎樣的人;故此我們的生活言語行為,都應像「光明的子女」(弗5:8),在這艱難的世代,如明光照耀(腓2:15)。



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

約翰福音12:36

「 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」

當主說門徒要成為「光明之子」,意思十分清楚,就是要他們生活得光明磊落、聖潔良善,是世人都能看得見、感受得到的。這是作主門徒的見證。有怎樣的身分,就要有與身分相稱的表現,也是人生常理,正如任職什麼就要有什麼相關的要求一樣。如果人要按本性愛惡、看環境好歹而作反應,那要作主門徒就是個矛盾的選擇。因為門徒講求律己,不放縱自己,而要讓門徒的身分和素質顯明出來。若不從主道、不信聖經教導,那如何有光可以在暗黑世代之中映照出來?所以「信從這光」是作「光明之子」的必須條件,「信」主還需要「從」主,就是效法主耶穌,跟從祂的腳踪而行(彼前2:21),能映照出真光,讓「坐在黑暗裏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;坐在死蔭之地的人,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。」(太4:16) (2017.2.26)

要作光明之子,就要把握着仍然有光的時候「信從這光」,而「光」作為象徵,表達出那光不是具體的物理上的光,而是屬靈的、人生命裏的光。視物要有光,心中也要有光方能有所看見。物質世界可以打造不夜天,叫人盲目地張眼;哲理思潮又會令人眼前一亮,甚至視之為追逐的目標。又有迷惑人的假光充斥屬靈的領域,騙人依靠己力。這些路,使「人以為正,至終成為死亡之路。」(箴14:12)使徒約翰就指出「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(約壹2:16)所以使徒保羅提醒信徒:「我們行事為人是憑着信心,不是憑着眼見。」(林後5:7),講信心,則必須認定對象。能叫人成為光明之子的,是「這光」,只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「真光」,信從祂的人,就能成為光明之子。(2017.2.19)

主耶穌這話的重點當然是光,「趁著有光」是道出了光不常有,就如有白日有黑夜,算是各佔一半。但那不是說人有一半的機會可得著光。浮雲可蔽白日,何況現今又有烏煙霧霾充滿大氣呢!而且外在環境因素是一環,人自己內裏的因素又是另一環。即使身處明光之中,但「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」(太6:23),故此這節文提醒人要「趁著」有光的時候,就是把握還有的“機會”。若“機會”是這經節的第一層次,接着就是“行動”──「信從」,三是“結果”──「成為光明之子」。沒趁着有光,不是沒有行動就是行動得不合時宜,也不會有應有的結果。反過來說,信徒是否光明之子,是從行動判別出來的,不是自稱的,也不要以為信了主,就必然擁有這美譽。不過當主說「趁著有光」,也表示了現在仍然有光,而我們仍能看見!(2017.2.12)

正如世人所言: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,倘若連信徒都不能掌握住主的光,就遑論在彎曲悖謬的世代能如明光照耀了(腓2:15)!在主再來之前的世界,不論信與不信,人人都在與黑暗的權勢爭戰(西1:13; 弗2:2, 6:12);從基督教的角度看,人人都敗在罪的手上,無一倖免,惟有靠著十字架上的代罪羔羊,方得拯救。這度在暗中展現的曙光,是人生的盼望,就像在怒海狂潮中的救生圈,只有緊緊抓住,方不致滅頂。基督徒也要留心,曾經擁有,並非等同已到彼岸;我們還不知要等待多久,主才再來,而那惡者則把握他僅餘的時間,繼續擄掠。所以趁著還有光的時候,讓我們作工的工作,追求的前進,操練的繼續,到惡勢力要把一切的光都掩藏,不讓人得見的時候,我們裏頭有光足以自處,並且照亮別人。(2017.2.5)

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

操練在主殿

讓人看到教會的好行動,當然是好見證,那是主給門徒的吩咐,也是貫穿新舊約聖經對人的要求。基督徒需要知道那是盡人的本分,誠如先知所宣告,是神向一切世上人所要的(彌6:8)。那是應作的,不是額外加上的工作;所以教會也做社會工作。〈傳道書〉講述人生,把一切對生活的態度、實務等,都歸結於「敬畏神,謹守他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」(12:13)

信徒敬畏神是理所當然的,謹守他的誡命也順理成章。當主吩咐門徒傳福音作見證,無論是叫作使命,或喜歡視之為命令也好,總之傳福音就是主耶穌給門徒的指定動作(可16:15),門徒需要謹守。不過我們會按領受,按恩賜實踐。“事奉”,是基督徒在好行為之外再多一重的任務。

在創造和神對人的要求來看,做一個“像”主的人,應比做一個“從”主的人優先。所以信徒“從”主,按吩咐參與教會各樣的事奉,又帶領了許多人信主,都不能取代靈命的操練。“像”主是關乎信徒自己的生命!我們不能「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」(林前9:27),所以使徒保羅提醒自己要「攻克己身」。

今天信徒不乏操練的機會、方法,但善加利用的卻少。更少信徒會把事奉看成個人的屬靈的操練!我們會參與事奉,不過會看成一件工作,所以完成了工作,對自己對服事的對象,都常常沒有滿足感,沒有的得着、回報,感覺是付出了、疲乏了,甚至孤單。這正是我們在俗世中的生活狀況,能忠心完成職責的範圍,便算是個好僱員;打工尚且會得到一份薪金作為回報呢。

只有把事奉看成操練,才有生命上的回報。事奉包括了在教會中作工、服事,也包括了禱告、崇拜等等。存著操練自己靈命的心志參與其中,必有所得。(筆者鼓勵大家讀一本有關於的經典著作~《屬靈操練禮讚》)

昔日主差遣門徒,同時賦予權柄,所以他們都有強勁的經歷。其實新約信徒都知道有“恩賜”,為要成全聖徒,建立教會。所以信徒需要各盡其職(弗4:12)。彼此服事、恩賜配搭,好讓教會強壯;基督的身體成長,就是信徒的健康。個人可以有多元多方的操練,但在群體中的操練,也是不可或缺的。參與事奉,乃是許多信徒成長的階梯,所牽動生命中的操練範圍大,由個性到人際、由知識到心思、由處事到處境……,莫不是操練的地方,讓門徒由“從主”進而“像主”!

2016年12月9日 星期五

教會在人前的角色

基督徒最熟知的在世上要扮演的角色,是作鹽作光(太5:13)。作鹽,是為社會加添品味、調和人生、防止腐敗等等;作光是讓世人能看見,比對出黑暗,顯出美善、有光明的前景……。

論到作鹽,教會和信眾要作工也不太難。搞些社區活動與眾同樂,關懷生活滿是苦澀的人群,都只不過是擺上一點人力物力,付出付得起的代價。這樣的工作,也有不俗的回報,教會可以被社區認識、被受居民的歡迎!(所以其實是“是俗的回報”) 教會有好名聲自然是傳福音的好條件,不容錯過;但那也只是作鹽的部分功能。在調和無味、酸、苦的生活以外,也需要調和紛爭、戾氣,調和強弱和貧富…….。鹽若用於防腐,就是說信徒需要面對人性的病毒、社會的罪惡。問題是,信徒對人性的軟弱有多輕忽?對社會的問題有多無知?結果是我們避重就輕,選擇做容易的角色,只願花有限的代價去換取一些人的稱讚。

但在人前那光榮的模樣並不是真正光明之子的面貌。

主耶穌傳天國的福音,教導真理,醫病趕鬼,帶來讚賞和稱譽;祂也不怕與撒瑪利亞婦人和迦南婦人針鋒相對地談話,帶出真道。這些我們都會,也會盡量去作。傳福音的事,教會信眾不會多異議,即使一些“好大喜功”的大佈道會、大特會,也不厭其煩地參與。

但福音書也記載了主耶穌一些不甚和平的事跡。主訓斥當權的猶太人和法利賽人、潔淨聖殿等行徑,其實都顯出作為神兒子的對神子民群體的要求。雖然有人認為宗教不應把自己的價值觀加諸於社會,但基督徒能有像主那樣的行為嗎?主說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」,那是我們作為光明之子應有的角色。我們致力於「使人和睦」,也要不辭「為義受逼迫」(太5:9,10)。

在實踐上,我們有關心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,那是大眾的共識,所以教會會搞社區、關懷長者和弱勢街坊等活動,好表達教會是社會一分子,也可算是天國(神的國)在人間標記!不過有了憐憫(的表現),教會也需要秉行公義,不可規避,這也是神的旨意,是舊約先知到主耶穌一脈相承的使命。

只是有人喜歡說“政教分離”,所以教會不應涉足政治;何況世人自己都認為政治都黑暗的、污穢的!因此不少教會都盡量不談政治,講到社會則偏重關懷弱者,算是有點交代;但這一點作為,能讓教會在各樣政治運動之中明哲保身嗎?強拆十架經已不是突發新聞,隨之而來的,是時有聽聞教會聚會遭受監管、傳道事工受限制等等。教會見證的空間在俗世中被壓縮,是信徒不能不正視的現象。你不談政治,但政治卻會拉扯你。還有,現今的教會、教牧若沾上政治,講多了社會上的議論,常常吃力不討好,會招來內外和左右的夾攻!所以有的自保之策是不談為妙,少理最好!因此,我們更需要再思福音的本質和上主的旨意。

作為光明的兒女,不可能不面對黑暗,不可能不面對罪惡。我們有的角色,不能只演部分,正如我們不會傳一個廉價的、沒有十架的福音。即使談論的空間狹小,至少「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」(路18:1),搖動大能上主的手。

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,東德併入西德,就是由教會的祈禱會開始!所以有理由相信任何壓抑教會的行動,都是掌權者的自保手段,他們懼怕教會和平的行動轉化人心!除非信徒自己從心裏變壞,否則都要也會站在真理的一方,作個真正光明的神的兒女。

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

哥林多後書 5:18

「一切都是出於神;
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
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」


在記念救主降生的日子,許多人會大肆慶祝。普天雖同慶,但耶穌基督的角色卻被假期、派對、禮物、聖誕老人……佔去了應有的位置!教會依然是喜氣洋洋,有各式各樣的活動,增進了肢體關係,也讓未信親朋多來教會,減低對基督信仰的“敵意”!所以我們傾向以軟性的節目和信息代替硬道理。叫人信主真不容易,但飲茶灌水無難度,傳無痛的信仰和成功的福音,總比「傳釘十字架的基督」(林前1:23)容易,且要保持和好、和好呢!求主憐憫,寬恕我們的軟弱!再者,聖誕節傳佈神人和好的信息,就是「基督耶穌降世」(提前1:15),但總不能把「為要拯救罪人」這句省略了;沒有了罪人,「和好」就只是假象,而那「勸」的職分(林後5:20)也失落了核心。承擔「勸」(或「求」)的職分,需要背起自己的十架才成,但願信徒不會只挑容易做的、有成功感的工作;而在多元化的事工之中,教會沒有遺忘「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4:12)的道理,而忠心作使者,而不是奪取神的榮耀。(20161225)

除了聖靈超然的作為,人在凡塵俗世之中要能與神和好,靠的就是中保耶穌;而在祂再來之前,作為“中介人”實質的工作,主耶穌就委託了祂的門徒。主並且對門徒說過,教會手握着天國的鑰匙(太16:19)!原來我們掌管着能讓人進到神前的門路,這職分是何等的榮耀!這樣就更顯出門徒的責任極為重要、影響極其重大!信徒若重視救恩,尊重恩賜,應該不會更不敢輕慢主,而係更尊重自己天國使者的身分,也當然重視神交付的職事。如果我們把這本分束之高閣,就是把福音蒙蔽,無異於將人推向滅亡!(林後4:3) 這不單只是失職,且是得罪神。神的心意是人人都能與祂和好;你得着了,但你也當知道祂的心意同時是要你讓你周圍的人都知道你所得着的。(20161218)

神藉基督使人能與祂和好的道理,同時也指出只有基督是惟一的和好途徑;不過除了世人不清楚之外,不少信徒都沒有掌握好這個真理。我們會把好些要求加之於“信主”,把諸如教會聚會、讀經、祈禱、靈修、奉獻等基本信徒生活等同信主,結果不是為信主設下重重關卡,就是把慕道者嚇走。如果宗教信仰其中的元素可以解決人的罪,使神人和好,那麼基督就不用降世,猶太祭司和法利賽人已可完“任務”;如果我們作工作得跟他們一個模樣,那問題就不再是福音對象能否得救,而是我們自己究竟與神和好了沒有!我們不可忘記主在世時就曾斥責那些猶太人,而他們本來就負有見證神、領人與神和好的責任。他們的失職,正是今日信徒的警號。如果我們重視神的恩典,請數算,請深思,把祂一切的作為存記,讓自己能作個稱職的見證人。(20161211)

經文所說的「一切」(有譯本作“這一切”),指的應是前文:新約的執事(三章)、有寶貝的瓦器(四章)、信望愛的人生(五章);而這節則歸結到「職分」。對於人神和好的道理,信徒多不會陌生;在聖誕期間,連未信者都會聽到:「聽阿……地上平安人蒙恩,神人和好再相親!」(天使報信/新生王歌)「這一切都是出於神」點出了救贖乃是由神自己一手計劃和成就,要讓遠離祂的人有一條回歸的路。若不是神的路,人不可能會尋見神。所以主說:「我就是道路……若不藉着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14:6)遺憾的是,現代化的社會沒有叫人心竅更加通達,腦袋卻充塞了更多不合常理、古靈精怪的東西;異端扮光明,霸權扮文明,都說自己本領通天,其實都是巴別塔的影子,跟神越走越遠!(20161204)

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

以弗所書 6:13

「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
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,
並且成就了一切,還能站立得住。」

一般來說,信徒大都聽過、知道“穿戴神的軍裝”、“作主的精兵”……這些信息,也有不少主內兄姊能把軍裝是什麼的經節倒背如流!不過“知道”也有深淺之別,還有實踐的多寡,都是教會關注的範圍。所以信徒會努力讀經,甚至讀神學;會多點靈修,甚至多點禱告;會參與教會事工,甚至會去短宣……我們一般會把這節經文作“內向”的演繹,演化為個人屬靈的操練和面對挑戰的裝備,未可厚非;不過應用的方向其實可以是“外向”的。當保羅說這話的時候,自己正被下在牢獄,而教會則不斷面對世俗社會和異教異端等等一浪接一浪的打擊!可以說保羅是在警告信徒磨難臨頭,要放眼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(約一5:19),在不講真理、不義、不安、不信的現實社會中,切實地本著主的恩賜爭戰。(20161127)

我們的仇敵四處尋找可吞吃的獵物(彼前5:8),並在世界上設下光明陷阱、發放糖衣毒藥……而貪戀世俗的人什麼都可以出賣(來12:16),因為那正是世人心之所在(太6:21)。況且人若不是不能分別是非黑白,就是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壞,連自己也不能識透(耶17:9),哪有能力抵抗仇敵?人實在太易跌倒了!所以基督徒既分別為聖歸與主,走上信心之路,要掌握的乃是屬靈的資源,以神的軍裝取代世界的財寶,不再像「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」(彼前1:14)。軍裝之所以成為軍裝,因為那是爭勝的器具、安全的裝備,帶着力量,能使穿戴的人在磨難之世站得穩,活得像精兵,向仇敵誇勝!(20161120)

神賜的軍裝不是屬物的裝備,不能遮風擋雨,也不能吃下肚去!但當人的心靈強壯,就能強化肉體承受沖擊的程度。而使徒保羅勉勵信徒要有「全副軍裝」,以在各樣的挑戰中有合適對應的裝備,能叫聽信神的人得勝;「因為出於神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」(路1:37),祂的恩賜豐富得超乎人的想像。如昔日以色列人雖遭受飢餓,活命靠的就是神口裏的話(申8:3),所得的嗎哪是具體的恩典,也預示了道成肉身,人可以領受神的生命。屬神的人與屬肉體的生命都一樣要走過人生的道路,經歷的磨難或大同小異,不過結果卻可以大有分別。穿戴起主的軍裝,即或於亂世苟全,也能立於不敗,站穩在永恆的價值,能不求聞達或富貴,也不屈於貧賤和那惡者的威嚇!(20161113)

對一般人來說,人生「磨難的日子」絕不會少;貧困、奴役、壓迫、失自由、受欺騙、被出賣、遭災害……總有點不如意的事會在你身上發生。甚至連個人的病患,都極可能是因為外在的生活環境遭受破壞,進而傷害了你人身的健康;「磨難」這字眼就包括了人生內外的罪苦。當然,即使配備了經文所講的「全副軍裝」,也是不能免去上述人生的困境,更不能避過意外、衰退、疾病等等的發生。所以經文並不是無痛的應許,更是肯定了有磨難的日子,有仇敵的攻擊。我們信主並非建構於不切實際的幻想,所以面臨磨難的時候,我們自當祈求不小信、不喪志、不迷失,甚至不會軟弱至全然跌倒。所以神賜下了軍裝。當然,這軍裝不是拆彈專家的避彈衣,可以保護你的肉體;那自然是指着屬靈方面而言。信徒靈命堅穩,就能夠面對磨難,也不會害怕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」(太10:28);這正是我們今日的需要。(20161106)

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

作光在人前

「你們是世上的光……照在人前」(太5:14),主如此提醒,因為“光”本來就是我們生命的本質。主耶穌是「真光」(約1:9),跟從主的人都是光明之子(約12:36; 帖前5:5),我們也因此成為「世上的光」(約8:12;9:5)。使徒保羅同樣三番四次教導信徒:「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」(弗5:8),「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」(腓2:15)。

當聖經不斷指出信徒是光,乃要比對出我們所身處的世代彎曲悖謬,正在黑暗之中(徒26:18; 林後6:14; 帖前5:5; 彼前2:9)。我們若放眼四周,盡見世情凶險,人心詭詐,壞到極處(耶17:9)!眼下的社會,官僚、政棍、土豪、財閥等等權貴,佔據了一切政經高地,肆意掠奪一切資源,小市民任其魚肉,年青人前景黯淡,貧富懸殊不斷加劇,升斗小民幾乎無立錐之地!看本地的私人樓房單位,大小已乎與“劏房”相若,恐怕再退一步,就是“籠屋”也會成為正常居住單位!但超大型的所謂“基建”,一件接一件,卻可花上數千億;像“三跑”、“高鐵”等等想像中的理想生活圈,只不過是未來潛在客戶的選擇,和現在承包商的生意,跟一直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升斗小民生活根本沾不上邊!各樣本地的民生需要如醫療、教育、社福、公屋等等,卻限米煮限飯,根本不可能盛載不斷和大量增加以及老化的人口!眼前常見的宏圖,無百姓無憐憫,只有財團的盈利和虛偽的繁榮!誰會切實理會他們呢?

感謝主,社會上有熱心和憐憫人的人,看顧露宿者、派飯貧寒人、探望獨居長者,這些雖然零星的行動,竟成為社會上存留的一點人性的光輝,激勵人心!他們就像主「為自己留下七千人」(王上19:18),是未曾向世態屈服的!

我們的主就親自道成了肉身,來到世人中間,就是「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」(路1:79);信徒的生命若能映照出屬主的光輝,就能像主那樣,讓「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,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」(太4:16)!

先知清楚記述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(彌6:8)這經文就連世人都知曉,並且引用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作為他們行動的根據。我們既是主門徒,理應比世人更明白神的心意,更有遵行的動力。

不過我們會懷疑自己,究竟有多大可能,可以像主那樣行動?我們又會考慮恩賜上的不足、資源上的缺乏、人手上的緊張……總之問題就在眼前,對於明天要怎樣實踐,顧慮是我們的常態。我們當這樣設想:信徒若不能發光,就如點燈在斗底下,不單不能照亮人前,至終更會窒息而滅。求主憐憫!

感謝主,不少教會已有關心地區上弱勢群體的事工,即使自己只不過稍有一點力量,也義不容辭,切實地把愛心付諸行動。還有些教會組織了關注社會局勢的小組,就公平和公義發聲,切實遵行聖經的教訓。

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小信的門徒,把已賜給我們的恩典、恩賜、恩言、恩惠,不論是多是少,都能用以發光,不讓他人專美!更重要的是,我們正是主命定在世上屬他的人,是作鹽作光的群體(太5:13-14),教會是屬主的燈台,不能隱藏,也要照亮一家的人,並且要叫人因此而歸榮耀給我們天上的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