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示具有 哥林多後書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哥林多後書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

哥林多後書 5:18

「一切都是出於神;
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
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」


在記念救主降生的日子,許多人會大肆慶祝。普天雖同慶,但耶穌基督的角色卻被假期、派對、禮物、聖誕老人……佔去了應有的位置!教會依然是喜氣洋洋,有各式各樣的活動,增進了肢體關係,也讓未信親朋多來教會,減低對基督信仰的“敵意”!所以我們傾向以軟性的節目和信息代替硬道理。叫人信主真不容易,但飲茶灌水無難度,傳無痛的信仰和成功的福音,總比「傳釘十字架的基督」(林前1:23)容易,且要保持和好、和好呢!求主憐憫,寬恕我們的軟弱!再者,聖誕節傳佈神人和好的信息,就是「基督耶穌降世」(提前1:15),但總不能把「為要拯救罪人」這句省略了;沒有了罪人,「和好」就只是假象,而那「勸」的職分(林後5:20)也失落了核心。承擔「勸」(或「求」)的職分,需要背起自己的十架才成,但願信徒不會只挑容易做的、有成功感的工作;而在多元化的事工之中,教會沒有遺忘「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4:12)的道理,而忠心作使者,而不是奪取神的榮耀。(20161225)

除了聖靈超然的作為,人在凡塵俗世之中要能與神和好,靠的就是中保耶穌;而在祂再來之前,作為“中介人”實質的工作,主耶穌就委託了祂的門徒。主並且對門徒說過,教會手握着天國的鑰匙(太16:19)!原來我們掌管着能讓人進到神前的門路,這職分是何等的榮耀!這樣就更顯出門徒的責任極為重要、影響極其重大!信徒若重視救恩,尊重恩賜,應該不會更不敢輕慢主,而係更尊重自己天國使者的身分,也當然重視神交付的職事。如果我們把這本分束之高閣,就是把福音蒙蔽,無異於將人推向滅亡!(林後4:3) 這不單只是失職,且是得罪神。神的心意是人人都能與祂和好;你得着了,但你也當知道祂的心意同時是要你讓你周圍的人都知道你所得着的。(20161218)

神藉基督使人能與祂和好的道理,同時也指出只有基督是惟一的和好途徑;不過除了世人不清楚之外,不少信徒都沒有掌握好這個真理。我們會把好些要求加之於“信主”,把諸如教會聚會、讀經、祈禱、靈修、奉獻等基本信徒生活等同信主,結果不是為信主設下重重關卡,就是把慕道者嚇走。如果宗教信仰其中的元素可以解決人的罪,使神人和好,那麼基督就不用降世,猶太祭司和法利賽人已可完“任務”;如果我們作工作得跟他們一個模樣,那問題就不再是福音對象能否得救,而是我們自己究竟與神和好了沒有!我們不可忘記主在世時就曾斥責那些猶太人,而他們本來就負有見證神、領人與神和好的責任。他們的失職,正是今日信徒的警號。如果我們重視神的恩典,請數算,請深思,把祂一切的作為存記,讓自己能作個稱職的見證人。(20161211)

經文所說的「一切」(有譯本作“這一切”),指的應是前文:新約的執事(三章)、有寶貝的瓦器(四章)、信望愛的人生(五章);而這節則歸結到「職分」。對於人神和好的道理,信徒多不會陌生;在聖誕期間,連未信者都會聽到:「聽阿……地上平安人蒙恩,神人和好再相親!」(天使報信/新生王歌)「這一切都是出於神」點出了救贖乃是由神自己一手計劃和成就,要讓遠離祂的人有一條回歸的路。若不是神的路,人不可能會尋見神。所以主說:「我就是道路……若不藉着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14:6)遺憾的是,現代化的社會沒有叫人心竅更加通達,腦袋卻充塞了更多不合常理、古靈精怪的東西;異端扮光明,霸權扮文明,都說自己本領通天,其實都是巴別塔的影子,跟神越走越遠!(20161204)

2016年8月18日 星期四

哥林多後書 8:21

「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,不但在主面前,就在人面前,也是這樣。」

你也許見過這種情況~信徒「行光明的事」只在主裏!是以為讓教牧看到自己行了善,就是完成了信徒的責任嗎?抑或這樣可讓教會以為自己的生活見證沒有問題,就可以躲過教牧關心自己的私生活。其實這樣丁點的宗教行為並不是信仰,不過是成功地自欺罷了!我們信仰所導向的,是光明的人生。生命的更新變化無疑會是個漫長的過程,信徒得在意自己需要、並且正向着標竿直跑(腓3:14),而天上人間都在觀看(林前4:9),並沒有單一的觀眾。不妨自己想想,好友間言談是否沒有界線?在家中是否沒有克制舊我?在工作間是否只像蛇?……不少基督徒在某些場合之中,會把的身分、樣式都擱置一旁。但「基督徒」的意義,就正是把光明的一面顯示於所處身的地方和旁邊的人(徒11:26)!求主幫助我們!(2016.8.28)

大奸大惡的人或許是少數,但一般人生命中亦少不免有隱藏的晦暗,基督徒也不會例外;如爭競嫉妒、自卑傲慢、怠懶貪婪等等。人的劣根性會在有意無意之間流露出來,不自知的或自覺而為自己開釋的,都同樣影響着人際關係和作息的場所。須知道生活是生命間的互動,是好是歹都像播種,跟着有成正比的收穫。基督徒常說的“生命影響生命”這句話是中性的,並非有行善、有發光發熱,就必然有美好的影響;品性若未曾完全清潔妥善,就總有機會讓你成為壞榜樣。「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」(林後11:14),牠掩藏的能力一定比我們自詡為光明的兒女本事,更何況我們信主的人“好心做壞事”的本領比什麼人都高強!所以若不「留心行光明的事」,就會有不小心行光明的事的結果,為人所恥笑!(2016.8.21)

論到光明的標準,是耶穌的高抑或是世人的高?答案顯而易見!如果基督徒以為自己掌握了至高至大的真理,一定高過世人的,那麼他就應該如實地人前顯出這樣的光明,並且要叫世人能夠同樣看出光明(弗5:8;腓2:15-16)。當然,世人不容易認同真光,因為「黑暗卻不接受光」(約1:5);自以為是光明的當今世代又怎會輕易接受你?所以在人前才是我們面對挑戰、操練的地方,真正考驗我們所信所行是否光明。故此使徒保羅說「不但在主面前,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」。因為在主裏行事為人光明對信徒來說幾乎是必然的,但真實生活是另一回事。我們並且知道主會寬容,有恩典有憐憫又不輕易發怒,因而可以自由自在地操練,自訂自我的挑戰,難度隨心所欲!而在人前光明就有如主「差你們…進入狼群」! (2016.8.14)

「行光明的事」在人前人後理應是一致的,若在人前光明而背地黑暗,就是欺騙;能欺人也不能自欺,即或騙過了自己,也不可能騙過神!人一切所行的,在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(來4:13)。反過來說,人可以在主面前光明而在人前黑暗嗎?看似不合邏輯,但事實上有許多信徒過着這樣的生活!有人以言行對得起主為準則,就不介意別人怎樣看、不理會對他人有什麼影響;更甚者是以自己的觀點來定怎樣是對得起主!這不過是自以為是!使徒保羅說「就在人面前,也是這樣」,乃是要把自我提升到以為在主面前的、離地不知去向的信徒拉回實在的人間。例如有信徒聲稱對所行得住自己的良心,就以為必然對得起主,就不管異議;又有舊約猶太人的身影現在今日,將別人判為黑暗……信徒該自省:我是實實在在的光明嗎?(2016.8.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