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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6月24日 星期六

從聖餐談到行禮如儀

  關於聖餐(林前11:23-26),不論稱之為“主餐”或“擘餅”……,都是在「主耶穌賣的那一夜」所展開;祂吩咐門徒要繼續「如此行」,成為大多教會的“聖禮”。還有,不論你持守哪一個餅與杯的神學說法,都不能略過聖經所記載主的說話:「你們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」

  記念主,就是這禮儀的精要;所以教會常常或定期以擘餅、分杯的聚會來記念主。主吩咐遵行了,只盼望信徒不是慣性地“行禮如儀”。

  問題是,不論有沒有聖餐,門徒當然、也必然會記念主;因為我們會禱告、默想、讀經、靈修……。故此,信徒其實經已是常常記念,平常得有如“開餐”。聖餐也是在主和門徒“開餐”之際吩咐下來的。既然信徒必會也必有念記主的行為,那麼聖餐的獨特性何在?主為何要命定一個“禮儀”,要教會如此記念祂?

  從教會的實踐、歷史之中,聖餐又實實在在帶來信徒在靈性上的造就。就在分享餅和杯的時候,那種與主團契和合一的感覺,還有為我受傷和犧牲的感動、為愛捨命成就救贖的感恩,與及我之不配和卑微的感受……,真有「親愛恩主,引我更親近,到祢受死寶架前;引我親近,親近,更親近恩主,到你流寶血身邊。」的感觸!(詩歌「更親近恩主」~生命聖詩370)如此豐厚和深遠意義的記念,又豈能掉以輕心?又豈是過時過節、風潮習慣等被形容為“行禮如儀”的行為可以相比?

  其實人世間許多禮節,都有其故事;例如,成人們可會問:中秋為何要點燈?端午為何要吃粽?即或你記得那些史事,但吃的時候可會記念什麼嗎?不過照吃如儀,過節如儀,放假如儀。還有公司年飯、友朋慶生、出席不認識死者的喪禮……也行禮如儀,有何意義?如果人只活在自我的世界,目中無人,那麼這一切都沒有什麼大意義;除非知道人情、曉得倫理、重視關係、常存愛心。

  所以許多家庭重視過時過節,行禮如儀為的是家人一起“開餐”!即使基督徒出席異教徒的喪禮,行禮如儀為的是情、對友朋的愛!那些在災難之處獻花、燃燭的人,乃為人生加添溫情,且在患難之中彼此記念。

  “行禮如儀”本帶着負面的色彩,不過人若能深思,真心的記念,那其中的禮和儀都能帶動你的靈魂呢!

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

三一頌

原曲:常存讚美(讚之歌),或古典哈利路亞

齊來讚美恩澤萬族,頌讚歸於慈愛父神,
齊來讚美聖靈善牧,頌讚代贖榮耀基督。

哈利路亞!哈利路亞!哈利路亞!哈利路亞!


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

清明時節


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大節日,華人通常在這節日中往先人墓地拜祭,俗稱“拜山”。基督徒除了敬拜神外,不會叩拜任何偶像、神祇,也包括祖先在內。今日華藉信徒依然有守節的慣,在清明之時前往“掃墓”,追念先人,重溫昔日恩情。一束鮮花,取代三牲酒禮等等祭祀儀節,作為一份感恩的心意,並不含獻祭予先人、供給需用這一類宗教意義。正因為慎終追遠的意識依然強烈,所以至今仍舊是攔阻人歸向神的其中一個原因。有長者對家中擺放的祖先神位存着一份濃重的情意結,不願或不敢丟棄,即使信了主也不受洗!有些家族傳統強烈的信徒,就是礙於祭祖的鄉例而難以“正式”信主,只能“返教會”!故此信徒對“拜祖先”有多一點的認識,對自己以至對家庭、宗族都多一點好處。

早在數百年前基督教傳入中國之時,歸信基督教己掀起朝拜皇帝和拜祖先的爭端,使救恩未能及早遍傳神州大地,甚至被敵視。其實禮制之爭實在有點浪費氣力,正所謂「人再屋簷下,那個不低頭」!當然消極的順從並不是好的、合宜的選擇,我們乃是在執行文化上“和平演變”的艱鉅任務。大使命並非簡單的傳福音,而是使人作門徒,就是信的人有生命上的轉變。認真的門徒不必禁止他們拜祖先,他們自會知曉怎樣持守自己信主的信仰。如果我們相信神會親自作工,那麼我們就不妨學俲使徒保羅:「向軟弱的人,我就做軟弱的人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什麼樣的人,我就做什麼樣的人,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」(林前9:22);不是作對,不是投降,乃是切入其中。如果我們又相信生命能影響生命,那麼生命的見證就是我們傳音的工具、和平演變家庭的方法。

論到要“切入”祭祖的傳統,信徒不能不多點認識華人的“春秋二祭”。當然清明和重陽各有其意義,但在祭祖方面要知道的事大致上是相同的。筆者喜歡用“打爛沙盤問到篤”(原為“打爛砂盆璺到豚”)的方式跟親友討論,他們通常“知啲唔知啲”,甚至根本不曉得為何要繼承自己不知道意義何在的習俗。討論的話題例如:祭祖的祭品到會那裏去?祖先是鬼嗎?他們現時在那裏?你認識自己的祖先?有什麼值得你記念他們?求祖先保佑好還是求神好……任何回答都是基督徒打蛇隨棍上分享真實信仰的機會;當然你自己要「常作準備,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」(彼前3:15)。

其實清明本是農業社會二十四節氣之一,是農民按時作工的指示,不過結合了多樣史事(例如寒食節)而成為華人祭祖的習俗,再由政府制定為節日。在一個傳統重視“孝”的民族裏,這肯定是受歡迎的,在往昔更是不容挑戰的。即是講平等的今日社會,幾代之間或許無甚隔膜,一旦觸及這個家族傳統,都有機會被視為大逆不道,所以基督徒更要心存敬畏、態度溫柔、常作準備,一有機會就回應,以期把人的心意奪回到真正的信仰,歸順基督。

話說回頭,春秋二祭對基督徒也並非一個異教迷信的節日,即使屬於傳統習俗,也同樣可以是我們表達對先人思念之情的節日。雖然我們貴為基督徒,但我們上一兩代的恩情猶存,我們並非忘情負義之輩,念記己逝去的父母、祖父母輩,實屬人之常情!當然所謂祖先、祖宗十八代……不單跟這一代相距太遠,不單不認識,更不知他們所作所為,遑論對我有什麼恩情了!所以古人過清明並不一定迷信傳統、遵從習俗,看那“清明上河圖”就曉得古人把握節期,慶賀人生,歡樂地過節。

最後要提說清明與耶穌基督復活節日子接近,同樣都是以生命、死亡為主題,所以清明“掃墓”的時候,是提說主復活的良機。祖先沒有給我們今日得着什麼,但主耶穌卻為人作為獻上的祭牲,並且告訴人死亡並非人生的終結,主耶穌已賜予人永生的盼望!

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

羅馬書 6:4

「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
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
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。」

「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」這句指出神子雖然道成了肉身,以遵行父上帝的旨意為己任,也不忘將自己的人生交託差祂的父,至死不變。由服事到面對死亡脅迫,主說: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。」(太6:39) 在臨終時:「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!」(路23:46) 神子的性命竟然不自己去掌握!死無疑是可怕的,要與神隔絕了,連主也如此哀嘆:「我的神,為什麼離棄我!」 (太27:46) 如果沒有復活,死無疑是人生在世悲苦的終結,但「這耶穌,神已經叫祂復活了!」(徒2:32) 。主死而復活,告訴門徒“重生”是神的榮耀,以至為主死是值得的代價。「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」(彼前4:1) 洗禮正要表明像主這樣的心意,是死是生,都在乎神的旨意。主裏新生的榮耀,是新生命樣式的保證和盼望。(2016.4.24)

“浸”雖然是我們明白的象徵性行動,但「和衪一同埋葬」究竟是怎樣的?昔日主耶穌被埋葬,不在地裏,乃是墓穴,故此“浸”也不能直接等同於主之埋葬。其實「埋葬」應看為信仰的一個“過程”,是進一步加強「歸入死」的意義。因為死了的人就需要埋葬,而埋葬的當然一定是死人;對基督徒來說,是要叫受洗的人知道自己「已經死了」(西3:3),並且「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」。所以埋葬除了證明死了,也可以說是受洗者新生命的第一個起點,像種子之埋藏在地裏一樣。主耶穌埋葬了三天,我們可不能只埋一秒(當然也不必要是三天),正如洗禮的剎那不能叫舊人淹死,卻表達了要把舊我歸入死的心志。埋葬的過程是積極的,翻泥、蓋土、立石為記……標誌着昔我己逝,使「復活」之我能見新生樣式。(2016.4.17)

洗禮常被視為受洗者的屬靈生日,意思是從這天起,信徒像是「纔生的嬰孩」(彼前2:2),不僅是吃,更是愛慕靈奶,就是聖經真道,以至能夠長大。所以,洗禮讓人有個“新的開始”的意念,而且“洗”本身就是清洗潔淨的意思,在福音信仰中,就是關連到主的寶血,是洗除罪惡與污穢的泉源(亞13:1),讓人得以潔白如新。所以洗禮的重點在“洗”,而不是“禮”。即使講“禮”,意思其實在“義”(參太3:15),所指的不單是外在的行為,且是內在的心志;一個歸屬主且主裏成長的心志。故此當我們重溫自己的洗禮,有如慶祝生日,為着主重生了我而歡喜快樂,並且再次堅定自己受洗所立的願──無論是跟從主、作好門徒、有好見證、更認識真道、做個新造的人……,大致上都可歸結於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」這句話。(2016.4.10)

福音派教會的洗禮大多採取“浸”禮,就是全身浸沒於水中;有些宗派就嚴格要求信而受洗者必須受“浸”。在浸的禮序中,無論是躬身向前抑或向後躺入水中,都有予人配合「與祂一同埋葬」的教導。討論洗禮容易惹起許多爭議,除了浸禮與灑水、入水的動作之外,還有受洗年齡、洗禮的功效等等。但無論各宗秉持什麼意義或傳統,信徒都要明白聖經對領洗者的期盼。與其說經文(羅6:4)規限了洗禮,不如說是使徒保羅作為牧者對歸主的人的訓勉。經文將洗禮關連於主耶穌的死和復活,其實只應作為一種意義上的對照,並非直接的對應;起碼今日在「埋葬」方面就經己有很大的差異。正如我們毋須如某些熱血民族那樣把自己釘在實體的十架上,也知道與主同釘十架是心意,所以受洗者把舊我治死埋葬,乃是歸主者的心志。(2016.4.3)

2014年3月8日 星期六

向先人鞠躬的背後意義

中國人的鞠躬,有說起源於商代祭天的儀式,祭品要“蜷鞠”擺上,表達獻祭者的敬虔,後來演變成為今日的鞠躬。但若因此而廢棄鞠躬,並不是合理的態度。若其他地方的文化都以鞠躬來表達敬意,而華人信徒卻只為那“不知其所以然”的緣故而拒絕鞠躬,並非美好的見證。若基督徒對任何歷史中帶異教色彩的儀節都一概排斥,那麼今日教會也應拒絕傳統的聖誕節慶祝!(相傳12月25日原是異教神祇的節日,在羅馬時期被教會用作記念主的降生。)

一般鞠躬,是禮貌,也是一種尊崇的表現,無論向生人死人也是一樣。不過毋須太過火,像美總奧巴馬向日王明仁的90度鞠躬,有失大國領袖的身份,感覺很不對等。所以弟兄姊妹也一樣,要顧全“聖徒”的身份,一般喪禮中一個鞠躬通常便可以了。

大家所關注到喪禮中鞠躬,應該是指“三鞠躬”;其實那是一種傳統習俗,不一定有什麼含意在內,在民初曾訂定為一種禮制,表示最高的致敬。近日就多見到有官員向群眾三鞠躬呢!所以假若你出席某大人物的喪禮,當一大群人要一起“三鞠躬”時,也不用太介意!這個最高致敬,不會有太多“死人”配得,當然我們的主更不用人這樣的鞠躬,因他是「長遠“活”著」的!

“三鞠躬”有人說是由三跪九扣演變而來的,但根據難考;精神雖然可嘉,但人有人的尊嚴,實毋須這樣過火。當然基督徒也毋須視“三鞠躬”為禁忌,天主教(基督宗教之一)在葬禮上也有“三鞠躬”禮,所以在什麼喪禮之中即使“唔多覺”而“三鞠躬”了,也不用反應過敏。(天主教教士來華之時,曾反對向皇帝行三跪九扣之禮,讓人有一種信徒不能向神以外的任人行如此尊崇禮儀的意念。)

基督徒出席任何喪禮,通常一鞠躬便夠了,跟著低頭默禱,是一種分別為聖的行動。非基督教喪禮中的堂倌(禮生),一般會請來賓上前行三鞠躬禮,所以基督徒來到堂前,可先向堂倌揮手示意,跟著自行一鞠躬、低首,堂倌便會意會,一般不會要求信徒“再鞠躬”。

有些異教喪中,堂倌/主禮人會這樣叫“一叩首,再叩首,三叩首”,“三叩首”意義上有別於“三鞠躬”,信徒就要特別留意了。因為“叩頭”是拜偶像至今依然常有的儀節,混合於異教喪禮之中,誰能保證那只是表示“尊敬”的意思呢?在這些喪禮中,信徒不應參與“叩首”。

(2010.2.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