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最熟知的在世上要扮演的角色,是作鹽作光(太5:13)。作鹽,是為社會加添品味、調和人生、防止腐敗等等;作光是讓世人能看見,比對出黑暗,顯出美善、有光明的前景……。
論到作鹽,教會和信眾要作工也不太難。搞些社區活動與眾同樂,關懷生活滿是苦澀的人群,都只不過是擺上一點人力物力,付出付得起的代價。這樣的工作,也有不俗的回報,教會可以被社區認識、被受居民的歡迎!(所以其實是“是俗的回報”) 教會有好名聲自然是傳福音的好條件,不容錯過;但那也只是作鹽的部分功能。在調和無味、酸、苦的生活以外,也需要調和紛爭、戾氣,調和強弱和貧富…….。鹽若用於防腐,就是說信徒需要面對人性的病毒、社會的罪惡。問題是,信徒對人性的軟弱有多輕忽?對社會的問題有多無知?結果是我們避重就輕,選擇做容易的角色,只願花有限的代價去換取一些人的稱讚。
但在人前那光榮的模樣並不是真正光明之子的面貌。
主耶穌傳天國的福音,教導真理,醫病趕鬼,帶來讚賞和稱譽;祂也不怕與撒瑪利亞婦人和迦南婦人針鋒相對地談話,帶出真道。這些我們都會,也會盡量去作。傳福音的事,教會信眾不會多異議,即使一些“好大喜功”的大佈道會、大特會,也不厭其煩地參與。
但福音書也記載了主耶穌一些不甚和平的事跡。主訓斥當權的猶太人和法利賽人、潔淨聖殿等行徑,其實都顯出作為神兒子的對神子民群體的要求。雖然有人認為宗教不應把自己的價值觀加諸於社會,但基督徒能有像主那樣的行為嗎?主說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」,那是我們作為光明之子應有的角色。我們致力於「使人和睦」,也要不辭「為義受逼迫」(太5:9,10)。
在實踐上,我們有關心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,那是大眾的共識,所以教會會搞社區、關懷長者和弱勢街坊等活動,好表達教會是社會一分子,也可算是天國(神的國)在人間標記!不過有了憐憫(的表現),教會也需要秉行公義,不可規避,這也是神的旨意,是舊約先知到主耶穌一脈相承的使命。
只是有人喜歡說“政教分離”,所以教會不應涉足政治;何況世人自己都認為政治都黑暗的、污穢的!因此不少教會都盡量不談政治,講到社會則偏重關懷弱者,算是有點交代;但這一點作為,能讓教會在各樣政治運動之中明哲保身嗎?強拆十架經已不是突發新聞,隨之而來的,是時有聽聞教會聚會遭受監管、傳道事工受限制等等。教會見證的空間在俗世中被壓縮,是信徒不能不正視的現象。你不談政治,但政治卻會拉扯你。還有,現今的教會、教牧若沾上政治,講多了社會上的議論,常常吃力不討好,會招來內外和左右的夾攻!所以有的自保之策是不談為妙,少理最好!因此,我們更需要再思福音的本質和上主的旨意。
作為光明的兒女,不可能不面對黑暗,不可能不面對罪惡。我們有的角色,不能只演部分,正如我們不會傳一個廉價的、沒有十架的福音。即使談論的空間狹小,至少「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」(路18:1),搖動大能上主的手。
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,東德併入西德,就是由教會的祈禱會開始!所以有理由相信任何壓抑教會的行動,都是掌權者的自保手段,他們懼怕教會和平的行動轉化人心!除非信徒自己從心裏變壞,否則都要也會站在真理的一方,作個真正光明的神的兒女。
2016年12月9日 星期五
2016年11月5日 星期六
作光在人前
「你們是世上的光……照在人前」(太5:14),主如此提醒,因為“光”本來就是我們生命的本質。主耶穌是「真光」(約1:9),跟從主的人都是光明之子(約12:36; 帖前5:5),我們也因此成為「世上的光」(約8:12;9:5)。使徒保羅同樣三番四次教導信徒:「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」(弗5:8),「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」(腓2:15)。
當聖經不斷指出信徒是光,乃要比對出我們所身處的世代彎曲悖謬,正在黑暗之中(徒26:18; 林後6:14; 帖前5:5; 彼前2:9)。我們若放眼四周,盡見世情凶險,人心詭詐,壞到極處(耶17:9)!眼下的社會,官僚、政棍、土豪、財閥等等權貴,佔據了一切政經高地,肆意掠奪一切資源,小市民任其魚肉,年青人前景黯淡,貧富懸殊不斷加劇,升斗小民幾乎無立錐之地!看本地的私人樓房單位,大小已乎與“劏房”相若,恐怕再退一步,就是“籠屋”也會成為正常居住單位!但超大型的所謂“基建”,一件接一件,卻可花上數千億;像“三跑”、“高鐵”等等想像中的理想生活圈,只不過是未來潛在客戶的選擇,和現在承包商的生意,跟一直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升斗小民生活根本沾不上邊!各樣本地的民生需要如醫療、教育、社福、公屋等等,卻限米煮限飯,根本不可能盛載不斷和大量增加以及老化的人口!眼前常見的宏圖,無百姓無憐憫,只有財團的盈利和虛偽的繁榮!誰會切實理會他們呢?
感謝主,社會上有熱心和憐憫人的人,看顧露宿者、派飯貧寒人、探望獨居長者,這些雖然零星的行動,竟成為社會上存留的一點人性的光輝,激勵人心!他們就像主「為自己留下七千人」(王上19:18),是未曾向世態屈服的!
我們的主就親自道成了肉身,來到世人中間,就是「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」(路1:79);信徒的生命若能映照出屬主的光輝,就能像主那樣,讓「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,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」(太4:16)!
先知清楚記述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(彌6:8)這經文就連世人都知曉,並且引用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作為他們行動的根據。我們既是主門徒,理應比世人更明白神的心意,更有遵行的動力。
不過我們會懷疑自己,究竟有多大可能,可以像主那樣行動?我們又會考慮恩賜上的不足、資源上的缺乏、人手上的緊張……總之問題就在眼前,對於明天要怎樣實踐,顧慮是我們的常態。我們當這樣設想:信徒若不能發光,就如點燈在斗底下,不單不能照亮人前,至終更會窒息而滅。求主憐憫!
感謝主,不少教會已有關心地區上弱勢群體的事工,即使自己只不過稍有一點力量,也義不容辭,切實地把愛心付諸行動。還有些教會組織了關注社會局勢的小組,就公平和公義發聲,切實遵行聖經的教訓。
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小信的門徒,把已賜給我們的恩典、恩賜、恩言、恩惠,不論是多是少,都能用以發光,不讓他人專美!更重要的是,我們正是主命定在世上屬他的人,是作鹽作光的群體(太5:13-14),教會是屬主的燈台,不能隱藏,也要照亮一家的人,並且要叫人因此而歸榮耀給我們天上的父。
當聖經不斷指出信徒是光,乃要比對出我們所身處的世代彎曲悖謬,正在黑暗之中(徒26:18; 林後6:14; 帖前5:5; 彼前2:9)。我們若放眼四周,盡見世情凶險,人心詭詐,壞到極處(耶17:9)!眼下的社會,官僚、政棍、土豪、財閥等等權貴,佔據了一切政經高地,肆意掠奪一切資源,小市民任其魚肉,年青人前景黯淡,貧富懸殊不斷加劇,升斗小民幾乎無立錐之地!看本地的私人樓房單位,大小已乎與“劏房”相若,恐怕再退一步,就是“籠屋”也會成為正常居住單位!但超大型的所謂“基建”,一件接一件,卻可花上數千億;像“三跑”、“高鐵”等等想像中的理想生活圈,只不過是未來潛在客戶的選擇,和現在承包商的生意,跟一直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升斗小民生活根本沾不上邊!各樣本地的民生需要如醫療、教育、社福、公屋等等,卻限米煮限飯,根本不可能盛載不斷和大量增加以及老化的人口!眼前常見的宏圖,無百姓無憐憫,只有財團的盈利和虛偽的繁榮!誰會切實理會他們呢?
感謝主,社會上有熱心和憐憫人的人,看顧露宿者、派飯貧寒人、探望獨居長者,這些雖然零星的行動,竟成為社會上存留的一點人性的光輝,激勵人心!他們就像主「為自己留下七千人」(王上19:18),是未曾向世態屈服的!
我們的主就親自道成了肉身,來到世人中間,就是「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」(路1:79);信徒的生命若能映照出屬主的光輝,就能像主那樣,讓「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,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」(太4:16)!
先知清楚記述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(彌6:8)這經文就連世人都知曉,並且引用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作為他們行動的根據。我們既是主門徒,理應比世人更明白神的心意,更有遵行的動力。
不過我們會懷疑自己,究竟有多大可能,可以像主那樣行動?我們又會考慮恩賜上的不足、資源上的缺乏、人手上的緊張……總之問題就在眼前,對於明天要怎樣實踐,顧慮是我們的常態。我們當這樣設想:信徒若不能發光,就如點燈在斗底下,不單不能照亮人前,至終更會窒息而滅。求主憐憫!
感謝主,不少教會已有關心地區上弱勢群體的事工,即使自己只不過稍有一點力量,也義不容辭,切實地把愛心付諸行動。還有些教會組織了關注社會局勢的小組,就公平和公義發聲,切實遵行聖經的教訓。
求主幫助我們這些小信的門徒,把已賜給我們的恩典、恩賜、恩言、恩惠,不論是多是少,都能用以發光,不讓他人專美!更重要的是,我們正是主命定在世上屬他的人,是作鹽作光的群體(太5:13-14),教會是屬主的燈台,不能隱藏,也要照亮一家的人,並且要叫人因此而歸榮耀給我們天上的父。
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
馬太福音 5:14
「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」
光的用處是叫人能視物,而這兒所指的光,我們大都知道是指向生命的、社會的方面;並且人多以為光是較為抽象的,但城卻是具體的事物。事實上,光乃由粒子所組成,跟城一樣具有物質性,由一塊塊石所造成。造在山上的城,是人力、勢力的表現,像錫安山上的大衛城。故此主說我們作為光,也應像城一樣顯明我們的力,就是具體的見證。我們自身的力量當然微小,但由得蒙光照開始,起碼自己晦暗的生命被轉化,像是由裏面發出的一股力量,再進一步就是在生活之中表現出來,我們自己也以此為榮,榮歸上主。(2014.3.30)
山上的城超拔於地平線上一般的城,造這城的城主自有其心意。這山上的城也不免成為地標,為眾目所視,也為眾手所指。當主耶穌用上這比喻,正意味着信徒是在被呼召出來的群體,有着不同層次的視角,在信仰、靈命、心性、價值觀、道德倫理等等,準則都應與世俗有所分別。正因為有所差異,才能顯出真道的寶貴、教會的使命,甚至世人也會以較高的準則量度教會和信徒。所以,當主說信徒是世上的光、山上的城,乃要藉着我們比照出俗世中之濁。不過當信徒淪落在黑暗的時候,也就不免會想到把這“城”藏起來了!求主憐憫!(2014.3.22)
光使人能看,故人需要光,不應被隱去,尤其在黑暗之時。大漠叢林之中或有迷城,但山上的城市則顯而易見,活現在人前。世上的光加上山上的城,兩個意念放在一起,乃是要指出「你們」--信徒--的不可隱藏性,並且以山上之城的形容世上的光,強調了信徒乃在眾目睽睽之下,無所遁形。信徒被愛、被選、被恩賜、被裝備,作世上的光,要叫人能看見神恩浩大。別人閉目掩眼,或視若無睹,又或是「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」,那不是我們的責任。但若是我們把真道蒙蔽,同樣「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」(林後4:1-4),那就是我們自己的罪過了;主會責備,世界也看不起你! (2014.3.16)
作為世上的光,門徒必須先能發光(或說是反映真光)。不過無論個別信徒有多光亮,要在俗世裏叫基督真光顯明也是不可能足夠的,何況人的軟弱,可以把艱苦點燃起來的光輝一下子弄熄,甚至把別人、把群體都陷在晦暗陰霾之中,大小案例觸目皆是,也觸目驚心!信徒群體又得一番經營、一段日子,方能撥開雲霧!在高舉個人的時代,經文都會被私有化,信徒角色可以無限放大,以為真理要藉着“我”來見證,若不是藉着“我”,便沒有…求主憐憫!無疑每個信徒都應份顯出真光,但這節經主所指的不是個別信徒,而是整個教會群體,是一整座城!所以,眾信徒要同心合意,方能有美好見證,榮歸上主!(2014.3.9)
主耶穌說門徒就是世上的光,因為祂是世上的光(約8:12),我們跟從祂的人因而得着了生命的光,能以在光中生活。當然,主是光跟我們是光有所不同,主本身是光源,像太陽一樣,而我們不過是彰顯出屬祂的光,有點像月亮反映太陽的光那樣子。雖然月亮會有轉為黑暗的時間,但太陽卻恆常地發出光芒。所以,若能夠不斷的、恆常地活在主的亮光中,我們就能在世上彰顯真光,如同一座城一樣可見。城不可能被隱藏,真光又怎能夠被我等跟從主的人收藏起來呢?(2014.3.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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