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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10日 星期五

約翰福音12:36

「 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」

當主說門徒要成為「光明之子」,意思十分清楚,就是要他們生活得光明磊落、聖潔良善,是世人都能看得見、感受得到的。這是作主門徒的見證。有怎樣的身分,就要有與身分相稱的表現,也是人生常理,正如任職什麼就要有什麼相關的要求一樣。如果人要按本性愛惡、看環境好歹而作反應,那要作主門徒就是個矛盾的選擇。因為門徒講求律己,不放縱自己,而要讓門徒的身分和素質顯明出來。若不從主道、不信聖經教導,那如何有光可以在暗黑世代之中映照出來?所以「信從這光」是作「光明之子」的必須條件,「信」主還需要「從」主,就是效法主耶穌,跟從祂的腳踪而行(彼前2:21),能映照出真光,讓「坐在黑暗裏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;坐在死蔭之地的人,有光發現照着他們。」(太4:16) (2017.2.26)

要作光明之子,就要把握着仍然有光的時候「信從這光」,而「光」作為象徵,表達出那光不是具體的物理上的光,而是屬靈的、人生命裏的光。視物要有光,心中也要有光方能有所看見。物質世界可以打造不夜天,叫人盲目地張眼;哲理思潮又會令人眼前一亮,甚至視之為追逐的目標。又有迷惑人的假光充斥屬靈的領域,騙人依靠己力。這些路,使「人以為正,至終成為死亡之路。」(箴14:12)使徒約翰就指出「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(約壹2:16)所以使徒保羅提醒信徒:「我們行事為人是憑着信心,不是憑着眼見。」(林後5:7),講信心,則必須認定對象。能叫人成為光明之子的,是「這光」,只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「真光」,信從祂的人,就能成為光明之子。(2017.2.19)

主耶穌這話的重點當然是光,「趁著有光」是道出了光不常有,就如有白日有黑夜,算是各佔一半。但那不是說人有一半的機會可得著光。浮雲可蔽白日,何況現今又有烏煙霧霾充滿大氣呢!而且外在環境因素是一環,人自己內裏的因素又是另一環。即使身處明光之中,但「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」(太6:23),故此這節文提醒人要「趁著」有光的時候,就是把握還有的“機會”。若“機會”是這經節的第一層次,接着就是“行動”──「信從」,三是“結果”──「成為光明之子」。沒趁着有光,不是沒有行動就是行動得不合時宜,也不會有應有的結果。反過來說,信徒是否光明之子,是從行動判別出來的,不是自稱的,也不要以為信了主,就必然擁有這美譽。不過當主說「趁著有光」,也表示了現在仍然有光,而我們仍能看見!(2017.2.12)

正如世人所言: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,倘若連信徒都不能掌握住主的光,就遑論在彎曲悖謬的世代能如明光照耀了(腓2:15)!在主再來之前的世界,不論信與不信,人人都在與黑暗的權勢爭戰(西1:13; 弗2:2, 6:12);從基督教的角度看,人人都敗在罪的手上,無一倖免,惟有靠著十字架上的代罪羔羊,方得拯救。這度在暗中展現的曙光,是人生的盼望,就像在怒海狂潮中的救生圈,只有緊緊抓住,方不致滅頂。基督徒也要留心,曾經擁有,並非等同已到彼岸;我們還不知要等待多久,主才再來,而那惡者則把握他僅餘的時間,繼續擄掠。所以趁著還有光的時候,讓我們作工的工作,追求的前進,操練的繼續,到惡勢力要把一切的光都掩藏,不讓人得見的時候,我們裏頭有光足以自處,並且照亮別人。(2017.2.5)

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

約翰福音 1:7-9

「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
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光作見證。
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」

「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」是真光的特性,是在南半球或是北半球,人人都可以同時被光照。陽光有時限,燈光會斷電,但真光永恆不熄,常存世上,且能藏在人心,叫人能在黑夜歌唱;又或在人的生活面貌上映照出來,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如明光照耀(腓2:15)。雖然真光普照,但人卻可以拒絕接受,因為真會有人喜歡黑暗!這些人即或發現過曾有一線光照過,曾有一剎那的嘆息,但因積習難改、罪性難移,而甘願選擇活在黑暗之中,繼續享受罪中之樂。更有些人高舉人力,自詡理性或自以為是,就否認“真光”的存在。雖然聖靈會親自在人生中工作,但卻差人來執行傳遞之職。因此,約翰來了,作真光的先鋒;門徒也受差遣,在不信者之中「為光作見證」。(2016.2.28)

「這人來為要……為光作見證」指出施洗約翰的人生目的;其實他在出生之前,經已蒙選召,要做這見證的工作(路1:8-17)。他無疑是獨特和大有能力的,不過他也是我們基督徒身分的一個說明。像詩人所說的,我們在母腹中就已承受了恩惠(詩139:13);使徒保羅更說神在創世以先,就揀選了我們(弗1:4)。原來我們的出身,也像施洗約翰,早有神的命定!而基督徒的人生,就是要從世人中分別出來的;基督徒這名稱的由來,就是因為昔日在安提阿的門徒有與眾不同的生活表現。或許我們不能與施洗約翰那高大的身影相比,但跟他一樣,我們是今日主的先鋒,在人認信主之前做點工夫,並且藉着所領受的真光,映照世間的黑暗。(2016.2.21)

經文中的「這人」是施洗約翰,他被稱為基督的先鋒;在人接待主耶穌來之前為主開路,就是預備人心,以聽受福音。他的生活不同於世人,他的簡樸和正直成為他見證的力量,所以他可以以身服人。沒有那樣的生活,他就不具備作先鋒的條件。正因為他在生活上接受了神擺放、塑造,就造就了自己。信徒所處身的環境,也是神要操練我們的地方,盼望我們在其中能得勝自我、得勝試探,好作個合用的見證人。不過現實世界像個大旋渦,會把人牽扯進去;我們得小心,免得隨波逐流。信徒不能自己陷入黑暗,而還能去見證光。不過無論約翰有多好多強,但「他不是那光」,正是要提醒我們要小心自己和見證(提前4:16)。在黑白模糊、是非難分的時勢,我們自己心中更需要先有真光。(2016.2.14)

信徒大都知道主是「真光」,但多數人只有個模糊的意念;而常常聽到的,是被用作命名吧!「真光」(true Light)是由“真”與“光”兩個單字組成,在約翰福音中,“光”是個重要的主題,主要用來對比黑暗,如「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」、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」(1:5; 8:12; 另可參看11:9-10; 12:35-36; 12:46)。當然“光”字是沒有專利的,人間就有許多的光,有裝扮的、虛假的;且有些信徒自詡“有亮光”,但言行卻使人目瞪口呆!所以約翰不厭其煩地指出「那光是真光」。雖然「真光」這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(約1:9; 約壹2:8),然而在這謊言充斥、虛偽的世代之中,就更顯得重要和寶貴。(2016.2.7)

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

約翰福音 15:8

「你們多結果子,我父就因此得榮耀,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。」

主耶穌所說的這句話,在信徒的眼中,焦點往往是「果子」;而我們一般看果子,大多係指傳福音領了人信主的福音果子,其他還有信徒熟悉的「聖靈所結的果子」(加5:22-23)等等。論到傳福音,每當有人信主,棄假歸真,神自然就得榮耀;並且在下文(約15:16)主耶穌又提到要「分派你們(門徒)去結果子」,從這一句的意思看,「果子」指歸信的人也是十分合理的。另一方面,“大使命”中門徒的工作,就是使更多的人同作門徒——不單是佈道,且是結出佈道的果子,所以就更加認定主吩咐我們多結福音的果子!然而我們這樣合理的了解,信徒自已也帶着合理的期望,但事實上卻沒有見到父因此而大得榮耀,合理嗎? (2015.5.3)

這金句所在的段落,是主耶穌教導門徒須像枝子那樣連於葡萄樹,方可能結出果子;人子、枝子、果子的結連,是生命的關係,故此把這果子視作信徒生命的果子,可謂順理成章。但生命的果子究竟是什麼模樣的,就要從其他的經文去了解;而「聖靈所結的果子」(加5:22-23)指向人生命的品質,可算是最能作為對照生命果子的經文。而在“登山寶訓”中,主清楚地教導「…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果子作為生命成長外顯的成熟現象,「父就因此得榮耀」,跟能被人看見的好行為,在意義上是一致的。換句話說,屬靈的追求和操練,為要達到生命的更新,但是改變需要旁人能看得見,那才算是有“結果”! (2015.5.10)

從這金句本身要說明的意思看,是要指出作為主門徒應有的生命表現。主耶穌清楚講明,門徒要有榮耀神的行為,如果沒有,那還算是祂的門徒嗎?無疑我們的救恩乃由主耶穌所成就,並且今日仍有聖靈在作工,但聖靈的果子並不賜予沒有耕耘、不事生產的人;等候聖靈不能等到果子,主說的是「你們」要去結果子,那是門徒的本分。雖然主賜義袍,但仍在世上人也得自己穿上新衣(參西3:10);雖然主給與各樣恩賜,但人「就當」(羅12:6-8)「各盡」其分(弗4:12);雖然聖靈降臨了,但人需要「順著聖靈而行」(加6:8)。如果聖經是門徒手冊,那就正是要給予門徒生活言行的指導,好讓我們能夠結出神人共悅的好果子!(2015.5.17)

榮耀父神,是整個教會的首要任務;不論任何職分、有無崗位,信徒敬拜事奉主,為的都是使人能進到恩座前親近祂。為此,主耶穌甘願藉著被釘十字架拯救人類,讓人能夠重新歸屬於父;祂得勝了罪惡和死的權勢,展示復活的生命,榮耀父神;聖經說主就是初熟的果子(林前15)。門徒生命也當像主,能在人前見證新生,如同換上了光明白衣,像城造在山上之不能隱藏(太5:14)。但你自己看見嗎?抑或怠懶而依然故我?若像「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」(彼後2:22),不斷污穢自己的“舊人”,如何可以自由地進到天父面前?又如何以在人前歸榮耀與天父?故人必須悔改,才能有外顯可見的果子(太3:8)與基督初熟之果相稱。(2015.5.24)

按照我們本來的面貌,即使看來是光鮮的,但內裏裝滿的常是「各樣不義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……」(羅1:29-31) 所以聖經說人是罪人,都虧缺了神的榮耀(羅3:23)。故此,要結出榮耀神的果子,十分在乎內在生命的更新。金玉其外,或有當時得令的讚許;但若敗絮其中,損人損己也有損神的榮耀。故此生命內裏需要清潔、需要「改變換一新」(弗4:23)。說到底,好行為固然需要,但若裏頭沒有變好、本性未移,即或有外顯的果子,不過像濃妝艷抹,曇花一現,便歸無有,甚至結出惡果!所以榮耀神的果子,不獨在乎世人的稱譽,更在乎門徒自己;聖潔的主,是用自己子民生命的讚美為寶座。(詩22:3)(2015.5.31)

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

約翰福音 8:31-32

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
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
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

怎樣才算是個名副其實的門徒?主耶穌指出了一個十分簡單的判別標準──常常遵守祂的道。如果作主門徒的意義是“學師”、是承傳、是「跟隨祂的腳蹤行」(彼前2:21),那麼從主所學到的一切,就不單是存記在心思中的信念,也不會是收藏在圖書館的知識,並且不能是局限於教會內的原則,而是要活用於社會中的言行。「遵守」不是聽了便唯唯諾諾,而是順服加上執行,是實踐。一講到實踐,許多時信徒以為是加多了要求、加重了擔子,但其實只有實踐主道,才能經驗主道的超然,才能真箇體會生命之道的真實,也只有實踐,信徒方能超越屬世的束縛和俗套的牢籠,心靈得以自由。(2014.11.2)

經文似乎指出了真門徒有兩個果子,一是「曉得真理」,二是「得以自由」。而從這話語的次序看,不免有人會以為要先曉得真理,然後才會得著自由。雖然看似合理,但卻要小心這樣的想法,反過來有可能攔阻人掌握主所應許的自由。追求認識主的道,無疑是門徒的份內事,更是祝福,但若對錯了焦點,就會走錯了方向。例如依靠學問而忘記信主、窮追學術而疏於愛主、只認知識而難以服主…。我們不難看見有現代的信徒以世界的自由取代了聖經所講的自由。信徒必須知道的是,真自由的得著,並不靠人的追求,乃是靠主自已,因為「主的靈在哪裏,那裏就得以自由」(林後3:17)並且,真理聖靈的作為,就是要叫人能夠想起主的道(約14:26),順服的,就是能「守」的,既然能守,就不可能不知道真理,並且(and)得以自由。 (2014.11.9)

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」聽來簡易,其實是頗為難解難明的說話,因為比較抽象!也因為在實際的宗教信仰中,絕不缺少誡命和律例;即使在基督的教會中,也不乏章則和規條,都是要叫信徒遵守,不可逾越,即是自由受到掣肘。很多不明白聖經真道是什麼回事的人,都害怕一旦“信”了,就會失去了自由。並且「遵守」這字眼怎樣看都是規範、限制,又如何變為自由呢?所以,更需要知道「真理」是什麼,才可能既遵行而又有自由。我們所說的「真理」,並不是一般的道理,也不是人間言說,而是神的道!主耶穌曾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(約14:6),主既是“生命之道”,所以認識祂,就能「曉得真理」。就是聽祂言,觀祂行,祂如何克服肉體、勝過律法、放開自我……這樣的生命,就是自由的憑證。(2014.11.16)

“真理”的意義十分廣泛,在哲學、社會、宗教等等各個範疇,都有不同的說法,所以人們所知道的真理,可謂滄海一粟,知道而又解釋得清楚明白的,也是九牛一毛,但無論如何講解,人類都對真理存著盼望,認為有了認識,就可以讓人生更加幸福。但知道與會否運用是兩種態度,知而沒回應,真理就變得虛無。所以又有人說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”----這句話本身當然不是真理,但卻指出實踐的重要性。若基督徒說自己認識真理,那麼別人就會以“實踐”這個標準來衡量你,看看你所說的真理是虛是實!其實信徒實踐聖經的教導,本身就是一個實驗過程。把基督的道理付諸實踐行為,乃是由信心進入應許,再由經歷擁抱上主,結果就是個人得著超越的生命。門徒的生命,就是真理的見證!(2014.11.23)

相信主耶穌是誰,只是“信主”道理的開端,信的人且因信而確認神人、君臣、主僕、師生等等上下從屬的關係,都要求信者順服。信徒與主的關係同時是立“約”,其中有主的應許,有人要接受的道。這約是自由之道,能使人從自我的轄制或世代的慫恿中得釋放,更並非一般人所誤解的束縛人的規條。主耶穌就不死守猶太誡律的字句(如安息日條例),使徒保羅的教導是要把握「精義」(林前3:6)。因為真理是屬神的,具有永恆的特質,不拘泥字面,不隨波逐流,不囿於私意,不惑於現象,能使人超越今生,得窺永恆,與主密契,領受豐盛生命;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。但留意那絕對不是什麼自由釋經或靈意解經的結果,乃是必須如實、切實照主的吩咐「遵守我的道」方有所得;「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」(雅1:25)(2014.11.29)













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

約翰福音 4:24

「神是個靈,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。」

「用心靈和誠實」常常是這節經文的焦點,為教會所重視,弟兄姊妹亦朝著這個方向實踐怎樣敬拜神。不過信徒很容易誤會了這經節的意思,以為只要“有心”和“真心”便可。敬拜神當然需要有心和真心,但必須留意,你所講的“心”若都是指向個人的意志,那可不是來到神前的條件。走自己的路,和走主所定的路,是兩碼子的事,目的地自然不會一樣。主曾說「我就是道路…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!」所以「心靈和誠實」,是在主裏的,不是用你的!(2013.12.1)

敬拜無疑是信仰的“行為”,但信徒不要以為“行為”不是我們“因信稱義”的信徒所要追求的信仰,就輕忽了自己敬拜的行為。行為始終是體現信心的“秤”。所以主耶穌就告訴聽眾,要有什麼樣的敬拜行為 ---「用心靈和誠實」。人或會問:「心靈和誠實」怎會是行為?當然有些人內在的狀態是難以看見的,但事實上我們卻常常看見有人不是按「心靈和誠實」來敬拜神!以主日崇拜為例,我不是說打瞌睡,而是更顯而易見的行為---遲到、傾閒偈、不修篇幅……連人都看見的無心(靈)之失,神“收貨”嗎。(2013.12.8)

「誠實」是“真”的意思,除了人要“真”之外,敬拜的對象如何也左右了敬拜的情況;如果所拜的是假的,即使信以為真,拜的行動也歸於虛妄、徒勞;不能掌握敬拜對象的真假,敬拜的行動不免患得患失。即使對象確實是又真又活的神,人的不確定性使人難以達到心靈和誠實拜的標準。故此問題又回到信徒信心方面。「誠實」又可看作“真理”(除第4章外,這字在約翰福音內全部譯作“真理”),當信徒敬拜有穩健的真理基礎,對神有確切的認識,這樣敬拜才能“真”。(2013.12.15)

主耶穌所講的「拜」,不單是說崇拜的聚會,乃是指整個人的信仰生活。從現象看,雖然我們的崇拜參與仍有許多的進步空間,但要改也不會是件難事。難的是在平常的生活中保持著“主在聖殿中”(一首展開崇拜的詩歌)的崇拜精神。因為敬拜是人整個生活之中的信仰表現、信心的流露,而教會崇拜是信仰生活的高峰。若我們重視教會的崇拜,則反過來會成為平常生活中的信仰動力。那撒馬利亞婦人多少知道要拜的是誰、要在那裏崇拜,甚至敢於向陌生人講論自己的信仰!你知道的、付出過的能比她多嗎?(2013.12.22)

我們知道神是這物質世界的創造主,「…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,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什麼…」(徒17:24-25),所以敬拜神不能循“物質”的方向,以為可以“以物換物”般得到神回應以賜福。從這樣的角度看,人也不能以行為來換取祝福;何況人的行為又怎能和神的行動相比?而且行為只是人的表面,聖經亦早已言明神是看內心(撒上16:7)。所以無論人獻上什麼、有怎樣的好表現,若非由心出發,都是“搭錯線”;表現欠佳就更不堪設想了!所以主耶穌不單是指出“要求”,乃是給予指引。(2013.12.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