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再讀羅13.1-5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聖經是神給聖徒的信仰和生活的指南,除了信仰方面有足夠的啟示,內容不會是包羅萬有到世間什麼事情都一網打盡。雖然其中不乏生活之道、做人之道,也不會凡事都有具體的指示,在政治方面亦然。
對於在神權以外的政權,新約聖經可以說是相當正面地教導信徒如何面對,而非對抗。雖然教會認識到神權超然於社會,信徒在世而不屬世,但都要生活,甚至要生存,否則難以為恩典為真理作見證。是故使徒的教導是守法,要順服執政掌權者,一方面是守法乃係合情合理之事,另一方面可以說是藉守法而在當時的極權之中保命!初期教會有猶太人和羅馬強勢的夾迫,可謂在刀鋒下生活,不得不小心翼翼,好讓福音能夠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傳播。
論到在世的生活,使徒保羅為免信徒走向極端,以為奉基督耶穌為主,就可以對抗地上的權柄,故此不得不提醒信徒,「抗拒的必自取刑罰……他不是空空地佩劍」(羅13:2-4)尊重地上的掌權者,等同尊重神。社會有制度的命定,本為神眼中看為正的事,例如經文下文提到納稅,是正常不過的。信徒不能因為成為天上的國民,就以為可以不遵行地上律法。事實上,人生在世,就要過在世上的生活,正如我們不能不作工而白吃飯(這也是保羅對教會的教導,請參看帖撒羅尼迦書信)。生活在地的天國子民,就是要正常地過在地的生活;作良好的公民,盡人的本分,才能有美好的見證。當然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而言的。
在彼得前書二章和羅馬書十三章,都囑咐信徒要順服掌權者的,兩者的論調可謂相當接近。如果說彼得不是保王黨(參筆者另一篇再讀彼前2:13-14~再思其中的順服),那麼保羅也不會是建制派;同一個聖靈給予教會同一方面的信息,自然也不會互相矛盾。
使徒保羅看地上在上的權柄可歸結於神權(羅13:1),但那並不等於世人在神的名義下都必然地要臣服於執政掌權者。從先後次序來看,順服神才是最重點所在。正因為人要順服神,所以才不能抗拒神一切所命定的(13:2),包括政權在內。
政權既然是神為人而命定,理應有神所命定的規律、在人間的規範。其中信徒和未信主的都當順服政權,而政權中人其實也同樣要活在神的命定之中;例如下級要順服上級,而官員須順服於法律。在這段經文之中,百姓和官員都當順服的,乃是神所命定了的「行善」(13:3)和「良心」(13:5)。作為神的用人,當有益於人(13:4),並且引導百姓行善,培養社群良心。用人若失職,就失去成為用人的條件;執政掌權者若失職,或是所行不合乎既有的、命定的律法,或法律的精神、背離了「行善」和「良心」的條件,也就失去其身分的合法性!比方說,神差來了天使,天使按神的旨意傳來信息,人人都當聽從;但天使若墮落了,即使依然大有權柄和能力,人又豈能繼續信服?
「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」這句道出了整段經文的弦外之音,就是神權至上,也是解釋順服的出發點。假若把焦點放在順服政權,這樣的偏差自然會令信徒產生真道應用上的矛盾。因為行善的標準當然不可能在俗世社會之中,特別是今日多元的後現代!若聖經真道不能成為善的根據、信仰和生活的準則,信徒就難免會「隨流失去」(來2:1),而先知也早已向世界作出宣告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經指示你何為善......」(彌6:8)放諸四海皆準,抗拒的,也必自取滅亡!

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

再讀彼前2:13-14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
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」


今日社會上有人用上了聖經,作為促使教會和信徒要支持政府的憑據,而其中彼得前書這兩節經文,是頗常被用上的。因為這節經文特別提到要「順服」執政掌權者── 順服制度、順服君王、順服臣宰!這樣的觀感,自然十分合乎擁護政府人士的口味!就是在教會之中,即使本來不大願意服從政府政策的人,也因為有這經文的告誡,而不得不照單全收!但內心卻存着憤慨,又或對聖經產生信心的問題,有所疑惑!

「為主的緣故要順服…」實在毋須解說成為了見證就必須要如其下文所述,照辨煮碗地實踐。經文「為主的緣故」要提醒信徒的,是指出要為主而要付代價。見證和為主付代價是兩個不同的意念。為主付上代價,可以是像主耶穌昔日在世最後的那段時間,甘心受辱,甘被釘死。信徒當然也可以操練忍氣吞聲、打落門牙和血吞,甚至可以活得像沒遭遇過什麼、沒事發生過一樣!但使徒彼得所言「為主的緣故」是真的不惜一切、全然接受、可以不論是非嗎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起碼主耶穌就教導過門徒要真誠~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」(太5:37)就算是順服,也不能不「說」出是非。再說,信徒也需要了解彼得所指順服的適用範圍。例如抵觸聖經教訓的事情,信徒是不能輕言就範的;在這情境中,為主、為見證的緣故,可真的要付代價,甚至釘十架了!

如果彼得前書的寫作背景是制度和君王的逼迫,特別是因為他們偏見、誤解基督信仰而產生的壓制和危險,那麼提醒信眾在既定的制度下奉公守法,盡量保持和諧、取得信任,乃是彼得作為牧者的本分。這樣的順服是「為主」,為主身體──教會,不為己,付上放下個人榮辱的代價。

有人又認為為主的緣故而順服政權,就像是背起十字架,付上操練的代價。不過若論到「背十架」,卻有更強烈的殉道意義。信徒應當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,像主一樣甘心犧牲自己!老實說,順服政權的通常都不會被釘死,不順服的才會被他們釘死;相傳使徒彼得自己就是被倒釘在十架上而死的!所以在正常的情況下,或說在不涉及見證真理、持守真道的情況下,守法是應分的,如此順服是合理的。反過來說,當社會出現不正常的現象,或說是不合真理、有違真道的情況,才是真正考驗信徒「為主的緣故」可以付上什麼代價!不涉及真理、道德的政令,即使個人不喜歡,為主的緣故信徒當然可以學習順服。

由第二句開始,經文的重點應在於「制度」一句,因為先講的是制度,然後才提君王、臣宰;並且都有「或是」作連接。這兒的「或是」不應解釋作為任由選擇,經文的排列含有漸次的意思;正如臣宰不能強於、等於君王。套用今日社會的說話~法治大於人治。所以我們今天不斷地聽到執政、掌權的人把“依法辦事”掛在咀邊,就是意識到現今社會、世人都不接受人治;所以在想望別人認同的時候,就告訴人自己是正確的、是理所當然的。昔日被主耶穌責備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就是最能“依法辦事”的人。所以問題、重點等等又回到「制度」之上!

「人的一切制度」句中的「人」是人間的、人類的,而「一切」是所有的、任一的,更不是某人的。所以這一句並不能等同於眼前的或單一的制度。人世間有種種不同的、多元的制度。在羅馬治下的世界,可謂各處鄉村各處例,統治者大都會按着各處的傳統、習慣施行管治,並非全盤否定、推倒重建。例如猶太公會是實際民間的管治組織,而羅馬委任的希律王、直接派來的巡撫,雖有權柄、有兵力,但似乎都只辦大事大案,擔當名義上的首長角色。初期教會的信徒帶著信仰移民世界各地,彼得當然要教導他們留意要入鄉隨俗,以免冒犯他人,或惹起教派衝突,就攔阻了福音的傳播。

再說,昔日世界有「君王」,但順服君王就不適用於此時此地。今日不少仍沿用君主制度的國家,都以「立憲」的形式限制王權,代之以民權確立的制度。所以經文這裏的適用範圍,只限於仍有君主掌實權的地方體制。而「在上的君王」亦不能等同今日的國家或地方首長,兩者意義實在有天壤之別。至於最後那一句,順服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,筆者絕對同意。

但必須留意的是,經文不是吩咐信徒順服所有政府官員,而是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。清官、好官當然配得敬重;按經文的鋪排,「罰惡賞善」正是作官的能被人順服的條件。這意味着當官的理當秉行公義,建立德行,真正的為人民服務。彼得頭腦清醒,並沒有叫信徒連奸官污吏都一併順服,那些助紂為虐、指鹿為馬、顛倒黑白、胡言亂語、謊話連篇……的官員,並不在「罰惡賞善」之列。官吏若反其道而行,彼得沒有說這樣也要順服。正如彼得自己所言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!」(徒5:29)官員不是我們的主人。

所以一味說彼得教導信徒要順服政權,是以偏概全,錯誤解讀聖經。如果「制度」是重點,是基礎,那麼信徒在制度還可以塑造、雕琢的時候,就更需要表達意見,否則到木已成舟的時候,就難免會隨流而去了!例如教會所關心的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等立法,信徒在社會上表達了意見,就影響了政策的制定。我們所處身的社會,還有許許多多涉及真理和公義的法理問題,信徒不能以順服來作為規避的藉口,否則愚昧的順服將會自討苦果,那並不會是上主的心意。





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以弗所書 4:16

「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
百節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
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


按經文的鋪排,肢體互助就等於恩賜配搭。弟兄姊妹不論身處什麼崗位,皆屬恩賜,都是神為教會安排好的。所以聖經教導信徒順服,要按着肢體的位分,才能發揮神在教會中的計劃,發現祂在每個人生命中的旨意。雖然教會中不乏高強能力的人,例如知識(或說學歷),但若不按其職、不安於位,即或收一時之效,又豈會是神的心意?教會並非個人圖謀大事的地方,也不是事工的實驗場所,而是見證神、愛顧人的群體,所以在其中服事,都要操練順服,常以愛心接納身邊的人和事,好能在身體中恰如其分地作肢體。其中「聯絡得合式」就是要在主內建立團契,有生命的交流和生活上的關係。在這互相接納的基礎上,肢體關係才實在和穩健,然後恩賜就有機會長足地發揮,就能造就教會。(2015.11.29)

「便叫身體漸漸增長」說的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結果,信徒只須「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」便可,毋須要什麼特別的動作。許多時教會按着人意運作,即使成就了超級教會,也會虧損神的榮耀,如城市豐收教會、汝矣島純福音教會……等。況且人的能力不能與恩賜相比,人的強處也不可能比恩典強;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」(羅8:32)這是我們不斷蒙恩的根據,當教會按着上主的旨意而行,就是最大最佳的保證。在信徒個人方面看,生命成長是個互相造就的過程,正如「信道是從聽道來」的道理,神已為造就信徒賜下各式各樣的恩賜。從群體方面看,各人的恩賜合式地發揮,教會就長大,能持續地使人都同作門徒。若有好的土壤,又何須搞什麼新意思來揠苗助長?那始終是聖靈的工作!(2015.11.22)

論到增長,“大就是美”的觀點,似乎是今日會眾的衡量的準則;會眾不是聚焦在人數上的加增,就是堂址地方的擴展。問題是,有些堂會追求人數的龐大,結果竟然有世俗“跑數”的非人作法!有些想望會址的巨大的,眼目難免只在於未來,一味儲備,而忽略了當下的肢體和事工的需要。又有些信徒會有另一極化的觀點,以為事奉和領人歸主等等,都是歸於普世教會全體的,故此不在乎自己的堂會有否各樣增長的盼望,甚至認為教會不用有什麼盈餘而可全用於堂外……都不能算是聖經的教訓。地方教會像一家人,親族、鄰舍、朋輩一起生活、事奉,彼此配合着,鞏固和拓展教會,繼承使命,培育下一代的門徒,讓服事延伸和拓展開去。這樣有質有量兩方面的增長,才算得上在愛中建立自己。(2015.11.15)

信徒是同一個身體的道理,會讓我們知道、意識到教會是生命體、能“長大”(新譯)。無疑生命是需要成長的;無論是屬靈上、廣義的,或是地方的、狹義的意義,“教會”都應有增長。無論怎樣解釋、怎樣的「增長」,都會是信徒的盼望──相信應該不會有人質疑;問題只在於如何實踐。經文告訴了我們增長的原則;在愛中、在人際的關懷和看顧中,像小孩子一樣一日一日地長大,一年比一年成長,「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」(路2:52)即或其中人人的背景、年紀、經歷、思想、行為、習慣、能力等等都不盡相同,因為「靠祂聯絡」反而可以互補不足而得「合式」。「靠祂聯絡」就好像說主就是協調全身、指揮肢體的大腦,叫全體能「彼此相助」,使教會壯大。(2015.11.8)

本段經文中的身體是指「基督的身體」,而這身體之所以能夠增長,這一節指出正是因為“一體”。有如人身一樣,各個器官同在一體,並不是偶然湊合,而是為生命本身和生命的進程而存在。正因為同為一體,各個不同甚至差異極大的肢體,可以走在一起,一盆散沙可以結合成主大能的群體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可說是門徒生活見證之中最為重要的基礎真理;因為若非一體,就難以顯出基督徒有着一致的新生命。也因着我們有同一樣的新生命,「連於元首基督」(上節經文),並且承受了同一個聖靈,所以彼此之間能以相近相愛、相知相通、相容相助,如此實踐就能顯出主內一體的力量。主耶耶穌對門徒「合而為一」的期盼和祈求(約17章),就得以成就!(2015.11.1)

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羅馬書 12:16-17

「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
不要自以為聰明。 不要以惡報惡。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」


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這句話常常被用來教導信徒要如此操練,好保持教會的“和諧”,今日更有被應用在社會事務方面,以期異見者能夠順從所謂大多數人的意願。當然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並不等同真理,更何況基督徒有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」這更高的原則(徒5:29)。所以保羅下一句不是說“必須”去做,或“應該”去做、“需要”去做,而是說要「留心」去做。這字眼有多個不同的翻譯(意義),有譯作 “respect”、“be careful”、“take thought”等等,也有把全句譯作“providing right things before all men”(YLT),都並非要高舉「眾人以為美」,而重點乃在於信徒的反應。當對比和接續上句(不要以惡報惡),這句的意義就是教導信徒尊重眾人而不從其惡,就是任何人看為美、視為對的事,你也要謹慎自己在其中的見證。(2015.10.25)

和合本譯作「志氣高大」的這語句,看似正常,甚至可以說是年青人的積極態度,但中文新譯本卻譯作「心高氣傲」,語意上卻是較為負面和嚴厲的。那是建立人際關係的障礙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無疑是需要真誠相待,但若一味流露負面的性情,卻有損大家的關係,因為沒有人喜歡跟目中無人的人做朋友,更沒有人喜歡受氣!另一方面,志氣高大並不等於聰明智慧,也容易被人看為驕傲、狂妄!這樣就難以產生大家之間的信任,和情感,亦不可能有彼此同心的效果。當保羅教導我們要「俯就卑微的人」,不論你是否真的又高又大,都要放下自己的身段,以致能夠拉近大家的距離。其實真正聰明的信徒,不會以自己優勝於別人而誇口、自高、小看人,反而是謙卑虛己,溫柔像主,因為「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」(箴9:10)。(2015.10.18)

使徒保羅所講的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,並不是說要以“少數服從多數”為原則,「眾人」其實是“所有人”、“大家”的意思。個別的意見,即使論點很到位,有時也需要遷就「卑微的人」,就是那些你看為地位微小、理性不足,甚至靈性軟弱的人!「卑微的人」可譯作卑微的“事”(和合本中的小字),正是高志氣高大者不大容易俯就的。當然,經文所提說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,按本章的內容,是信徒生活方面的範圍,應該不是真理和教義方面的事情。句子中的重點,乃是「美」,是“好”、“正確”的意思;或者說,事情有群體的審「美」的眼光,再換句話說,那看法其實是普通的、一般的。在合一、同心的前提下,「高大」者也需要把自己獨到的、非一般的觀點放下,留心作那眾人的事。(2015.10.11)

彼此同心,是教會發展的最重要元素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弟兄姊妹是互為肢體,連於元首基督。既是一體,所以需要協調、配合,方可能活動自如,發揮有利身體成長的恩賜。(參弗4) 道理雖是這樣,但實踐則常見差距,故此新約聖經要一再提說這樣的信息。因為教會是由不同背景個性、不同大小面貌的、個別獨特的生命組成,有差異自然需要信徒花功夫磨合。倘若互不接納,各持己見,又那會有合一的力量?即或在爭持中成就了個人之所想,但卻虧損了神榮耀的身體,實在得不償失。設若個人領受的有其道理,而看別人的理據不足,那麼「不要志氣高大」的教導就更顯出使徒保羅對教會同心那份迫切的期盼。當然保羅並不是在討論一些大是大非的事情,而是日常生活中真有許多只涉及觀點與角度的事情,沒有所謂對錯,只求最好。(2015.10.4)






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

以弗所書 5:1

「所以,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」

經文開始有「所以」,即本節是延續前文進一步的講論。前文論到信徒的蒙召到更新,故此使徒保羅到本節便提出了更新的目標,就是神自已。作為神的兒女,有天父的樣式是天經地義的。天父為愛而賜下獨生子耶穌,耶穌為愛而捨身十架,我們作為蒙愛的兒女,效法祂也應該是一樣的。當然描述信徒身分的聖經用詞有多個,也各有用意,例如我們以為“神兒女”的要點是愛,而作門徒則要操練付代價跟從主等等,但原來蒙恩作神兒女,也都一樣,因為本節下文就是講到主耶穌的犧牲。效法神就是愛心分享,因為蒙愛者不可獨佔主愛。然而大公無私的愛,需要像主一樣的品性;而憑愛心行事,同樣需要像主,能獻上自己為祭。追求聖潔、合乎聖徒體統、常存感恩(弗5:2-5),是神兒女長成的追求方向,也只有這樣的質素,能彰顯和見證我們有着神兒女的生命。(2015.9.27)

「好像蒙慈愛的兒女」應該是信徒十分關注的教導,因此亦展開了個人追求成長的歷程。靈修、聽道、上主日學、查經、讀神學、短宣、服事……等能促進靈命成長的事情,像超級市場陳列在貨架上的貨品,任君選擇,可以按着個人的興趣、胃口隨意取捨;當然也有不選擇的自由。無論是進修或是退修、靈修,都不一定能夠成功地叫人有神兒女的樣式。印象上效法主一則又大又難,二則又高深又遙遠,不好學。主在世上的時候,就並非處處受歡迎,特別在自己的家鄉!而昔日門徒三年緊密的跟從,也不見得似模似樣;到今日牧者們絮絮不休地論講耶穌,無奈不少人也選擇效法昔日客西馬尼園中的使徒!論到效法神,似乎神學院老師、構構總幹事、外派宣教士、明星級講員、基督徒藝員等等,才被眾人認同為學習的對像。當然,他們的學問、見證、恩賜,往往成為不少人的祝福,但都不完全,或片面,全都是部份樣式的反映。信徒須知道,必須直接以主為效法的對象,才能真知道道路、真理和生命!(2015.9.20)

當信徒認識到經文中的「好像」不是叫我們效法的時候,要改變得跟神的兒女相似,而是相符,那麼「效法主」就成為身份的表現了,正如使徒保羅所言:「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」(弗4:1) 福音所講說的,就是我們的生命從信主那一刻起,就有了根本性的改變;「重生」無疑「是由於那不能壞的種子」(彼前1:23),但澆灌、栽植等工作,仍然是必須的步驟,不可或缺。感謝主,我們有「效法」果效的保證,因為我們已有着屬神的生命,又有神兒女的身份,並且主應許了我們聖靈。這些屬靈的元素,使信徒的效法不致於只將主耶穌看為一個學習對象、歷史偉人、哲學名師、生命天使,而是和我們結連在一起的神。不過新生命雖然出於神,但總不能停留在嬰孩和吃奶的階段,還須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」(來6:1)。否則徒然浪費恩典,也浪費了未來成長中更多的恩典,是天父為愛祂的兒女預備好了的。(2015.9.13)

這節經文看似簡易、明白,不過要「效法」又要「好像」,就如同時有兩個模仿對象似的!那可不是“惟獨耶穌”的原則。我們跟從主、作門徒,可以劃分內、外兩個向度;內在就是改換上屬祂的生命(弗4:23-24),外在是跟從祂的腳蹤行(彼前2:21)。所以要「效法神」,就是以神為模仿的對象;對新約信徒而言,就是以道成身肉的基督為榜樣。主的生平自然是最佳的學習範圍,可以聽其言、觀其行,從而言主道、行主路。但外在的言行表現是不能反過來叫人成為神的兒女,單單「效法神」頂多能叫我們「好像」,就是“似”神的兒女。但我們不是要“似”,乃要真實地作蒙神愛的兒女。原來「好像」的意義並不是“似”,乃是“正如/乃是”等等確定的意思。新譯/和修本都將這兩句次序調動,讓意義較為清楚:「既是/作為......兒女......當/該效法神」。即先是內在生命的改換,然後「效法神」來實現和操練。(2015.9.6)


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

火爆的世代

幾天前,8月17日,曼谷市中心的旅遊熱點發生炸彈爆炸,多人傷亡,死者中有兩名港人,但願上主安慰他們的家人、親友,和當地的居民。鑲金的泥菩薩雖然只是輕微損傷,在人犯罪的威力之下,已是難保平安。

8月12日,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貨倉大爆炸,單看官方發佈的死亡人數已達五十多人,七百多人留醫!爆炸發生之時,多國衛星都偵察到爆炸和之後的氣體擴散,而爆炸的強度更高達2.9級地震!有專家且認為在地面的爆炸威力尚且引發如此強烈的地震,所釋放的能量,一定不只所估計的廿多噸黃色炸藥。現場滿目瘡痍,有如在大戰中被轟成廢墟的城市!

就在個多月前,6月27日,台灣新北市八仙粉塵大爆炸,水上樂園瞬即變成人間煉獄,造成重大傷亡!到今天傷者尚在治療之中,憂患未過,意外陰霾仍存!

如果翻看近年的大爆炸事件,一年前7月31日,高雄市洩漏石化氣體引發連環大爆炸,一段又一般道路被摧毀,仿如戰場,共32人死、321人受傷。事件的記憶仍未淡忘!

不過內地廠房的爆炸案件經常發生,消息也都不盡不實;不論傷亡報導了多少,似乎在聽者耳膜中都產生不了多大的震盪,自然也不會放在心上。這樣的爆炸案似乎已成為內地社會的常態,直至出現了特大的事故,人們才從麻木中甦醒,知覺才“回魂”!或許不用發生戰爭,存在於民間的“(不)計時(假)炸彈”,己足夠把自己的國家炸掉;而隨着火焰揮發出來的有毒物質,在一片穩妥和平安的聲音中更廣泛地毒害人命,使過去大戰時的化武也給比下去!

還有不是意外的恐佈襲擊爆炸事件呢?這一代的人又豈能忘記2001年紐約的911事件?大家都在直播中見證了兩座大樓在濃煙中倒下!還有兩年前波士頓馬拉松大賽,3人被炸彈炸死,百多人被炸傷!而伊斯蘭國(IS)興起,人人聞恐襲而色變,香港這片福地也極可能是國際級的投彈目標!當然還有許多與我們無關的炸彈案、自殺式襲擊,在那些看為落後的、偏遠的地方發生,我們都只能無奈地聽過就算了,也沒有看作是件新聞!

然而聖經早已透露了這末世將面對火的審判(珥2:30; 彼後3:7,10,12; 啟8-9章)。核武的威脅一直有人用以解說末世的火,在原爆70 周年的今年,更值得人們思想「那日子臨近」了!危險倉、化工廠、儲油庫、核電站等等,正包圍着我們,誰知道又有什麼人為錯誤或意外,就引爆出下一次大火的洗煉?我們香港的基督徒算是身居平安穩妥的地方,但可有一點的危機感?如果主再來的日子近在眉睫,那麼火的試煉將更嚴峻;須知道城門失火,終會殃及池魚。

在平安穩妥的說法下,原來暗藏殺機,災禍會忽然臨到(帖前5:3)。不過我們卻可憑信得享永生,即使經過火的試煉而仍有盼望。像在屠殺之中死在IS手中的聖徒,好些沒有選擇逃難,當然也沒有在脅迫下反教,因為他們認定了已得永主,因而無懼殺戮。這樣的意志,正印證了使徒彼得所言:「親愛的弟兄啊,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,不要以為奇怪(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),倒要歡喜;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!」(彼前4:12-13 ) 面對人為的災難,我們會憤怒,也為不能申張公義而無奈;但憤怒和無奈都不能叫人得救,而只有福音使人得永生,並且只有聖道能指出人道應有的公平和公義,在人間末世中存留盼望。但願弟兄姊妹把握主再來前的一點時間,自己讀經也為真理作見證,自己得救也傳使人同得永生的福音。求主復興教會,把為道火熱的心賜給我們。


2015年8月4日 星期二

使徒行傳 16:5

「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,人數天天加增。」

在教會裏,教牧盼望信徒都「信心越發堅固」,而信徒都盼望教牧有強大的能力,那就能夠辦大事工,可以得大成果!不過信心的先決條件諸如謙卑順服、遵守主道等等,信徒卻常常是沒有交足功課的學生,卻認定老師大有恩慈;而現代的教會領袖像不敢得罪學生和家長的老師,盡量百般遷就,耗盡了自己,卻無助於大家信心的成長!這樣信主的人又怎能天天加增呢?其實無論是教牧是信徒,都需要切實操練信心,才能夠經歷主和見證主。教會不能只是小數有信心的人在事奉。使徒行傳中所記,眾教會的信心堅固,乃是人人同心同德的成果。看耶路撒冷大會議決和信眾的回應,可算是信徒見證真理一種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態度,也能感染周圍的人,榮歸上主。

「眾教會」自然不是說個別一兩間教會,故此經文描述的可以說是一個普遍現象;「信心越發堅固」應該有個普遍原則,可以讓眾教會跟從。前文所指向對「條規」的遵守,是這普遍原則的部份,但必須留意信徒的回應,重點不在於行為上的遵守,乃是順服、謙卑、受教的心和合一的意願等等,有了這些方面更為重要的部份,才能讓使徒和長老們的議決(15)發生正面的果效。「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(6:6),是從舊約脫胎換骨的信仰,並且使人得着真正自由的人生(8:31-32),那麼「信心越發堅固……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。不過現代信徒自信心大、自我強,就是不願意有什麼教會規條的限制,也不喜歡教牧來指點自己的人生!所以大家都很少經驗到這個普遍原則的祝福,損失真大啊!(2015.8.23)

「人數天天加增」相信是所有教會、堂會中人的盼望。理論上教會都用盡方法追求增長,甚至好些成功的堂會,會變成為模仿的對象;不過事與願違的更多!具備人力物力的堂會要拓展事工自然不成問題,像擁有屬靈因素以外的一股動力;有些教會眼見這些因素都不及人,就軟弱下來,“守業”好了!那信心何在?有了人力物力,還需要信心嗎?這才是我們真正要留心的“信心問題”!有人視信心是靈丹妙藥,也有信徒以掌握多少來作決定,都把信心兩極化了!遵守聖經教訓、實踐主的命令,始終是教會蒙恩的不二法門;初期教會因而增長,正是要告訴今日教會有這麼一個增長秘訣,並且人數無論增加多少,都是使信徒信心堅固的催化劑。信心越發堅固,見證的能力就越強,結出的果子自然也越發加增了。(2015.8.16


前文記載門徒樂於遵守「規條」,就產生了這兒「信心越發堅固」的果效,因而「人數天天加增」。但「規條」在今日世代絕不是受歡迎的字眼;世界視之為守舊,信徒也有把它等同因循,那就不僅不能建立信心,甚至是在拆毀信仰。大多信徒也不大深究就已經判定它需要壽終。原來前文(15)記錄了使徒和長老們在耶路撒冷開大會,討論舊約對猶太人的要求,是否也要伸延於外邦信徒。那不是舊傳統和現代化的衝突,而是救恩最基本的問題:如何得救(15:1)。爭持下的結論---規條---原來是卸下了外邦信徒不能負的軛!當日協調下的規條,姦淫是道德方面的,禁戒祭偶物之物、血、勒死的牲畜,則是舊約飲食方面的條例。當福音繼續遍傳的時候,飲食方面的規定,後來也被使徒保羅修正了(14; 林前8)。只有道德方面的規條,古今一例,不能更改。如今性問題氾濫成災,信徒若屬世而淫亂,那誰能得救?教會怎能興旺?(2015.8.9

單從這一節經文看,教會人數上的增長,十分在乎“信心”的因素。當然,信徒若沒有信心,根本不可能有有力的、有效的見證。未信的人又豈會相信你傳自己也沒信心的道?所以信徒若渴望「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教會」(徒2:47新譯),就不能不先省察自己信心的狀況。如果不相信教會有能力領親友歸主,就不會領人參加教會聚會;如果不相信神要恩待這教會,也不會領人到這似乎沒有祝福的教會……那其實是對神沒有信心----不相信神可以從虛空創出萬有、不相信神可使用最卑微的器皿,為祂成就大事----只相信自己。現代社會的信徒有時會把自信心和對神的信心混為一談,而在事奉的時候又會以自己的領受替代了信心。恩賜、知識、才能、個人經驗等等,常常是我們優先運用的元素,結果就是信心無用武之地。一切都按着計劃、照着計算進行,當然恩典也總是會有的!但若然信心是跨越困難、勝過挑戰、經歷神跡的步驟,那麼禱告才是我們堅固信心的功課,應許才是我們信心果效的保證。(2015.8.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