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

以弗所書 4:23-24

「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
並且穿上新人,
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,
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」


這新人是「在真理的公義和聖潔中被造成的」(中標本)意思是新人受造的本身,就是屬乎真理的仁義和聖潔,而不單單是說有多少、有一點這樣的品質。換言之,當人按着既有的新人的模樣生活,就能彰顯出像主的形象。我們信主,豈不是也當按照着祂的言行而生活嗎?不過要採納新的一套行事為人的方式,就像打仗,「因為肉體的私慾和聖靈敵對」(加5:17新譯本),並且人常有種不知所謂的個性,像「狗所吐的,牠轉過來又吃;豬洗淨了,又回到泥裡去滾。」(彼後2:22),和 “龍牀唔及狗竇”的墮性,會把尊貴的新人束之高閣!所以「要……改換……穿上」是提醒信徒必須堅定的立志,認定主已賦予我們崇高的生命,並且親身以十字架為見證;十字架,也該是我們的見證!(2016.5.29)


「穿上新人」予人有輝煌的成就感,但並不等於信主者立即就擁有卓越的生命質素,也不等於往昔的舊我經已被“搞掂”了。讀者必須留意「穿上新人」不能與上一句「要你們的將心志改換一新」分割。新約多次提說“舊人”需要處理:要脫去(西3:9)、釘於十架(羅6:6; 加5:24)、要治死(西3:5);即是說本來人的裏裏外外都殘舊破敗了,需要清理,不過需要點時間,就像清理堆滿癈物的地方,即或仍有留戀,總不能留下。若留下自我,聖靈工作又豈能暢順?(加5:17)但上主不會勉強人穿上祂要賜與的新人,不過清除了舊人,就要快快穿上新人,若不穿上,就有危險,像主的比喻──被趕的污鬼帶着更多更惡的鬼回到打掃乾淨的屋裏去!(路11:24)(2016.5.22)


“主耶穌會怎樣做?”(what would Jesus do?)是近代基督徒行動的提示;當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問題,就嘗試從主耶穌的視角來看,想像祂對眼前的人和事會有什麼行動,答案就成為指示。這個像是反躬自省的問題,其實毫不簡單。問題是人有多了解主?因此使徒保羅如此回應:「祂的判斷何其難測,祂的蹤跡何其難尋!誰知道主的心,誰作過祂的謀士呢? 」(羅11:33-34)眾說會紛紜,每個信徒都可以說自己是作主所作的,那“真耶穌”在那裏?當信徒不習慣遵行聖經經已揭示的道理,只問“WWJD”這個問題,所得的答案可能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,不過總比沒問的好。「穿上新人」不是先去思想,乃是即時披戴。信主,就要接受聖經,以致有「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」。(2016.5.15)


「將心志改換一新」是指向人意念在精神面貌上需要更新,實在一點說就要「思念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。」(西3:2) 因為按着人性,我們都是慣於看表面、講現實、觀物價、談人事,不大習慣從屬靈的角度來審視現象,而惡果就是行事為人往往會偏離了神的心意,予人負面的見證。要體貼神,人的裏外都要更新;是劇變抑或漸變,都離不開依靠聖靈和恩典,但通常不會一蹴即就。人本身的“舊”在一時間並不容易有翻天覆地的變化,所以使徒保羅說要「穿上新人」。「穿上」表示了是外加的,即是本來是沒有的;其實屬世的人又怎可能掌握着屬神的生命?所以「穿上新人」是我們可以立時著手的工夫,像現代人(如藝人)所講的形象改造,按着設計師的指示和供應裝扮,讓人有耳目一新的觀感。信徒所要穿上的「新人」,是照着我們至高者的設計。雖然心志的改換要花許多工夫,但立定心志穿上一件像樣的外衣,相對是較為容易的,按指示就成了。(2016.5.8)


現代城巿人比較喜新厭舊,不免予人浪費和忘本等負面印象,但除了因為品味、喜好、愛時款、跟潮流等等因素外,還有現實上的需要;主要是有些事物經已不能配合實際生活之用,或是損壞了,就需要更換。基督教信仰就是在人生之中需要不斷更新的事。當然福音和真理是永恆不變的,但人對信仰的認識、經驗的深廣度、與神的關係、對人對事的態度等等,都應該隨著年日而有變化,正如聖經把初信歸主者形容是屬靈的嬰孩,指出生命當有轉變和成長。「將…心志改換一新」,就是說過去存在人心靈裏面的東西,因着曾被罪惡所侵害,被世界所物化,殘舊破敗了,所以都需要改換成新的。當人內在的心思、價值觀、意識形態等都轉換成新的,才能顯出一個「照着神的形象造的」新人。(2016.5.1)

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

清明時節


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大節日,華人通常在這節日中往先人墓地拜祭,俗稱“拜山”。基督徒除了敬拜神外,不會叩拜任何偶像、神祇,也包括祖先在內。今日華藉信徒依然有守節的慣,在清明之時前往“掃墓”,追念先人,重溫昔日恩情。一束鮮花,取代三牲酒禮等等祭祀儀節,作為一份感恩的心意,並不含獻祭予先人、供給需用這一類宗教意義。正因為慎終追遠的意識依然強烈,所以至今仍舊是攔阻人歸向神的其中一個原因。有長者對家中擺放的祖先神位存着一份濃重的情意結,不願或不敢丟棄,即使信了主也不受洗!有些家族傳統強烈的信徒,就是礙於祭祖的鄉例而難以“正式”信主,只能“返教會”!故此信徒對“拜祖先”有多一點的認識,對自己以至對家庭、宗族都多一點好處。

早在數百年前基督教傳入中國之時,歸信基督教己掀起朝拜皇帝和拜祖先的爭端,使救恩未能及早遍傳神州大地,甚至被敵視。其實禮制之爭實在有點浪費氣力,正所謂「人再屋簷下,那個不低頭」!當然消極的順從並不是好的、合宜的選擇,我們乃是在執行文化上“和平演變”的艱鉅任務。大使命並非簡單的傳福音,而是使人作門徒,就是信的人有生命上的轉變。認真的門徒不必禁止他們拜祖先,他們自會知曉怎樣持守自己信主的信仰。如果我們相信神會親自作工,那麼我們就不妨學俲使徒保羅:「向軟弱的人,我就做軟弱的人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什麼樣的人,我就做什麼樣的人,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」(林前9:22);不是作對,不是投降,乃是切入其中。如果我們又相信生命能影響生命,那麼生命的見證就是我們傳音的工具、和平演變家庭的方法。

論到要“切入”祭祖的傳統,信徒不能不多點認識華人的“春秋二祭”。當然清明和重陽各有其意義,但在祭祖方面要知道的事大致上是相同的。筆者喜歡用“打爛沙盤問到篤”(原為“打爛砂盆璺到豚”)的方式跟親友討論,他們通常“知啲唔知啲”,甚至根本不曉得為何要繼承自己不知道意義何在的習俗。討論的話題例如:祭祖的祭品到會那裏去?祖先是鬼嗎?他們現時在那裏?你認識自己的祖先?有什麼值得你記念他們?求祖先保佑好還是求神好……任何回答都是基督徒打蛇隨棍上分享真實信仰的機會;當然你自己要「常作準備,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」(彼前3:15)。

其實清明本是農業社會二十四節氣之一,是農民按時作工的指示,不過結合了多樣史事(例如寒食節)而成為華人祭祖的習俗,再由政府制定為節日。在一個傳統重視“孝”的民族裏,這肯定是受歡迎的,在往昔更是不容挑戰的。即是講平等的今日社會,幾代之間或許無甚隔膜,一旦觸及這個家族傳統,都有機會被視為大逆不道,所以基督徒更要心存敬畏、態度溫柔、常作準備,一有機會就回應,以期把人的心意奪回到真正的信仰,歸順基督。

話說回頭,春秋二祭對基督徒也並非一個異教迷信的節日,即使屬於傳統習俗,也同樣可以是我們表達對先人思念之情的節日。雖然我們貴為基督徒,但我們上一兩代的恩情猶存,我們並非忘情負義之輩,念記己逝去的父母、祖父母輩,實屬人之常情!當然所謂祖先、祖宗十八代……不單跟這一代相距太遠,不單不認識,更不知他們所作所為,遑論對我有什麼恩情了!所以古人過清明並不一定迷信傳統、遵從習俗,看那“清明上河圖”就曉得古人把握節期,慶賀人生,歡樂地過節。

最後要提說清明與耶穌基督復活節日子接近,同樣都是以生命、死亡為主題,所以清明“掃墓”的時候,是提說主復活的良機。祖先沒有給我們今日得着什麼,但主耶穌卻為人作為獻上的祭牲,並且告訴人死亡並非人生的終結,主耶穌已賜予人永生的盼望!

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

羅馬書 6:4

「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
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
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。」

「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」這句指出神子雖然道成了肉身,以遵行父上帝的旨意為己任,也不忘將自己的人生交託差祂的父,至死不變。由服事到面對死亡脅迫,主說:「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祢的意思。」(太6:39) 在臨終時:「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!」(路23:46) 神子的性命竟然不自己去掌握!死無疑是可怕的,要與神隔絕了,連主也如此哀嘆:「我的神,為什麼離棄我!」 (太27:46) 如果沒有復活,死無疑是人生在世悲苦的終結,但「這耶穌,神已經叫祂復活了!」(徒2:32) 。主死而復活,告訴門徒“重生”是神的榮耀,以至為主死是值得的代價。「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」(彼前4:1) 洗禮正要表明像主這樣的心意,是死是生,都在乎神的旨意。主裏新生的榮耀,是新生命樣式的保證和盼望。(2016.4.24)

“浸”雖然是我們明白的象徵性行動,但「和衪一同埋葬」究竟是怎樣的?昔日主耶穌被埋葬,不在地裏,乃是墓穴,故此“浸”也不能直接等同於主之埋葬。其實「埋葬」應看為信仰的一個“過程”,是進一步加強「歸入死」的意義。因為死了的人就需要埋葬,而埋葬的當然一定是死人;對基督徒來說,是要叫受洗的人知道自己「已經死了」(西3:3),並且「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」。所以埋葬除了證明死了,也可以說是受洗者新生命的第一個起點,像種子之埋藏在地裏一樣。主耶穌埋葬了三天,我們可不能只埋一秒(當然也不必要是三天),正如洗禮的剎那不能叫舊人淹死,卻表達了要把舊我歸入死的心志。埋葬的過程是積極的,翻泥、蓋土、立石為記……標誌着昔我己逝,使「復活」之我能見新生樣式。(2016.4.17)

洗禮常被視為受洗者的屬靈生日,意思是從這天起,信徒像是「纔生的嬰孩」(彼前2:2),不僅是吃,更是愛慕靈奶,就是聖經真道,以至能夠長大。所以,洗禮讓人有個“新的開始”的意念,而且“洗”本身就是清洗潔淨的意思,在福音信仰中,就是關連到主的寶血,是洗除罪惡與污穢的泉源(亞13:1),讓人得以潔白如新。所以洗禮的重點在“洗”,而不是“禮”。即使講“禮”,意思其實在“義”(參太3:15),所指的不單是外在的行為,且是內在的心志;一個歸屬主且主裏成長的心志。故此當我們重溫自己的洗禮,有如慶祝生日,為着主重生了我而歡喜快樂,並且再次堅定自己受洗所立的願──無論是跟從主、作好門徒、有好見證、更認識真道、做個新造的人……,大致上都可歸結於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」這句話。(2016.4.10)

福音派教會的洗禮大多採取“浸”禮,就是全身浸沒於水中;有些宗派就嚴格要求信而受洗者必須受“浸”。在浸的禮序中,無論是躬身向前抑或向後躺入水中,都有予人配合「與祂一同埋葬」的教導。討論洗禮容易惹起許多爭議,除了浸禮與灑水、入水的動作之外,還有受洗年齡、洗禮的功效等等。但無論各宗秉持什麼意義或傳統,信徒都要明白聖經對領洗者的期盼。與其說經文(羅6:4)規限了洗禮,不如說是使徒保羅作為牧者對歸主的人的訓勉。經文將洗禮關連於主耶穌的死和復活,其實只應作為一種意義上的對照,並非直接的對應;起碼今日在「埋葬」方面就經己有很大的差異。正如我們毋須如某些熱血民族那樣把自己釘在實體的十架上,也知道與主同釘十架是心意,所以受洗者把舊我治死埋葬,乃是歸主者的心志。(2016.4.3)

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

最佳電影談藝術

【十年】獲獎,雖然一片叫好,也總有異議的。

評審們有評審的標準,觀眾也有觀眾的看法,正常得很。要怎樣才能被選為最佳電影,通常是十分主觀的。評審們各有其主觀品味、投票取向,觀眾就更喜歡以個人喜好來判斷,那一齣落選電影是他心目中的最佳電影都可以,這是他的權利。

上帝可以告訴你是非黑白,不過祂沒有限制人要喜歡怎樣的口味,或規定了要選什麼顏色!

不過從藝術的領域討論,說染上政治色彩的就不能算為藝術,那麼以票房價值為目標的製作,是否都不能成為藝術品、有其藝術性?

藝術固然不應被政治綁架,而香港電影界保持著自己的特色,個別創作人持守自己的意念,正是拒絕綁架的表現,繼續以藝術工作者應有的態度看待自己的專業。

論到真正的政治綁架藝術,筆者年少時代看智取威虎山,根本不曉得什麼是“創作為政治服務”,但對演員的演出仍有深刻的印象,又如白毛女和紅色娘子軍們在舞蹈上的表演,難道不可以說有很高藝術技巧?這樣些不折不扣的政治電影,正是反照出了那個時空的“社會問題”。

唐詩宋詞都是詩人的自白,讀者喜歡又豈單單是其文字技巧和意境,豈非也重視其中所展現的價值觀和對社會的刻劃、褒貶?

有人看“文以載道”太過沉重,但這種意識也是藝術工作者常有的態度。就像街頭的塗鴉,看來不一定有什麼特別意義,也難衡量其藝術價值,但塗者的動機仍是可堪玩味的,在千篇一律的城市規劃中何止一點點綴!所以連九龍城皇帝的字,也有機會被奉為墨寶!

還有,看來意識不良的、市井低俗的……是否都不能算是藝術工作?又是否只有只有鴛鴦蝴蝶的、遊戲人間的才能稱為電影藝術?但被稱為“藝術電影”的電影,卻是與主流電影業的作品有着相當不同的風味。

“最佳電影”又是否必須以藝術為惟一的判斷標準?但不同時代、地域各有其藝術風格和成就,不能一概而論。正如我們不會把差里卓別靈的特色抄到現在,更不會以為自己的風格放諸四海皆準。

而且幾間影院只放映幾天,以五六十萬成本收了十倍,可以是其中一個標準嗎?如果觀眾的眼光是雪亮的,相信【十年】重映仍然會有可觀收入。

2016年3月12日 星期六

歌羅西書 1:28

「我們傳揚他,是用諸般的智慧,勸戒各人,教導各人,
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 神面前。」

主耶穌開始傳天國的福音不久,就呼召人作祂的門徒;也只有跟從祂、學俲祂,才可以把真理“聽”得完備。雖然今日門徒不能親眼親手接觸到主,但一樣在祂的身體(教會)之內成長;也不論我們的信心多麼小,一樣在教會裏受栽培。所以使徒保羅一再重申他教導的職分(西1:25),傳了福音,也繼續傳講真道,讓初信者信得更「完全」。許多時我們並未有把握傳的機會,即使有傳,卻不一定以結果為目標,自然就更少領人來教會了!有些信徒自視慧智不足、靈力欠奉,以為自己在傳福音的事情上只能做些無關重要的部分,就把傳講“整全的”福音以至領人決志等都交給專人負責──當然會有些肢體有這樣的需要。不過盡心地去傳,能多方思考如何領人親近主,教會就有更多的果子獻上了。(2016.3.27)

正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說明了傳揚福音並非個人匹馬,乃是像主親自作工,故此「傳揚祂」就不可能被人或群體利用來為自己建功立業。我們求的是屬主的、屬靈的果效,是造就生命的工夫。信徒應該知道,使人得救的是福音的大能,能參與這尊貴的工作,本就是我們的福氣。不過在世間做人的工作,也得用上諸般的智慧,好讓自詡智慧的人類易於認受;故此主道成了肉身,來與人生活。不論我們是否只略有一點力量,用心就是,否則按人的智慧,又怎可能使人「完全」?呂振中把下半節譯作「好把各人獻上、做在基督裡長大成熟的人。」即領人歸神在先,並且成為傳者所獻上的果子!如經云「萬事都互相效力」,傳者和受眾都有所得著!而被領到神面前的人~就是被呈獻上的,就進入基督裏,有得以完全的契機。(2016.3.20)

在現實世界之中,教會乃是主具體的身體,在祂歸天之後承接祂在地上的工作,就是延續去傳播天國的福音,把人帶地引到神面前;大使命清楚得很!為此,主應許了聖靈,而聖靈又以恩賜裝備信徒,好更有力地在頑梗悖逆的不信世代中實踐使命。老實說,若非有主的生命,有聖靈的大能,我們何德何能有分於拯救世人的行動?不過信徒傳福音常有故步自封的現象,例如要等候神預備合適對象和時間、只會用學過的“罐頭”佈道法、靠派單張或佈道會……都未可厚非,但領人歸主又豈會規定用什麼方法?其實神揀選了我們作祂的使者,一直雕琢和造就我們的生命,包括了我們曾經有過的閱歷、經驗、知識等等,都是見證的助力,而且環顧這世界,也有很多素材可以加以運用,都能夠讓我們能夠多次多方、多元多面地為主作見證。(2016.3.13)

一般視歌羅西書係“基督論”最重要的經文根據,信徒也不難看見其中頗多關乎主耶穌的論述。其中第一章十八節說「我們…要把各人…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」,可謂教會遵行大使命的實踐指引,而「傳揚祂」指出耶穌是主角,並且指示「在基督裏」是先決的條件和講述的內容,在在都指明基督就是重點。要知道“福音”不單是進天國、得永生的恩惠信息,並且是「傳揚祂」;「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」(徒4:12)。不論人間如何看待耶穌,或信徒怎樣信靠主,祂是神命定了的道路,是生命之道,若不從這路走,沒有人能到神面前(約14:6)。人得以進入至聖所而來到施恩座前,需要先從幔子經過(來10:19-20),就是經過主耶穌,靠的就是祂的捨身。(2016.3.6)

2016年2月17日 星期三

這個新年真願望


無論過年的傳統和氣氛怎樣薄弱,總帶着期盼而過。年紀小的,希望多收點紅封包,並且最好假期可以放長一點;年青人想望有美好的前景,有愜意的工作,有滿意的收入,得着所愛的;成年人要的是凡事順利,無憂無病無壓力;年長的是天下太平,家宅平安。當然,不同的群體都按着自己的訴求而有其願望。
只是現實社會並非人人可以如願以償。
無殼蝸民、籠屋蟻民、劏房居民等等黎民都想有朝一日可以上樓,不過都知道不知何年何日方有機會;空存想望,甚至只有絕望。
環保人士和村落鄉民都想保持原有土地上的環境,不要被移平為地產或工程項目,而自己不會成為被犧牲的一小撮人。小市民和小商戶意願是不會變成獨大商場的顧客、小販小民願望是能保有地道地方的街坊街里生活!……這些盼望,都隨着日子消逝。或者在許願時候、在過年祝願的日子中,這些我們都沒有想過的事情,竟然可以是千萬人甚至自己的願望。
有好些人說他們的想望更宏觀、更偉大,就是香港這小城更進步繁榮、經濟興旺、GDP(國民生產總值)節節上揚;並說要在國內大城市大有進展的時候,不致被邊緣化,且能在與內地共同開發的同時分一杯羹!所以這裏有許許多多的超大型建設工程,不惜投放大量甚至無限的資金,好取得他們所想望的。也是的,這些人的追求,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(太6:5)!他們的財富的確增加了不少。作為基督徒,我盼望我們的祝願,並不是恭喜發財”就足夠,因為財主進神的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更難(太19:24),而且太富足又有認主的危機(箴30:9)!事實上為財失義的事比目皆是;富者越富,且能夠用文明的刀叉吃人呢!
理想和處境的距離,願望和現實的落差,有人可以逆來順受,還以為是一種美德!但在講求自由和平等的現代社會中,卻可以是剝削、壓迫。比方說,在《動物農莊》中,所有動物生而平等,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!《論語》也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!這些描述,都指出生活中想望和實況不平的差距,其實藏着危機。
有些被稱為癈青的年青人,空有滿腔理想,卻苦無伸展之處,不願徒嘆奈何而最終選擇鋌而走險,終釀成今年大年初一晚的禍患!
在躁動的社會氛圍中,執政掌權者不能草率地治理百姓就說平安了,而其實沒有真正平安過!(耶8:11)我們雖想望和平,但信徒也不能一味宣揚和營造平安的假象,而無視社會上不公義、無憐憫的事情。我們可以宣講和諧的信息,但並不代表存在的問題就得着解決。求主讓在地上的教會能作好祭司和先知的職分,如明光照耀,將生命之道播種於這世代。
在新年祝願的時刻,但願救贖生命的主叫被黑暗籠罩的人心回轉,人人存謙卑的心,得着智慧,能夠真正的和平共處。

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

約翰福音 1:7-9

「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
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光作見證。
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」

「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」是真光的特性,是在南半球或是北半球,人人都可以同時被光照。陽光有時限,燈光會斷電,但真光永恆不熄,常存世上,且能藏在人心,叫人能在黑夜歌唱;又或在人的生活面貌上映照出來,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如明光照耀(腓2:15)。雖然真光普照,但人卻可以拒絕接受,因為真會有人喜歡黑暗!這些人即或發現過曾有一線光照過,曾有一剎那的嘆息,但因積習難改、罪性難移,而甘願選擇活在黑暗之中,繼續享受罪中之樂。更有些人高舉人力,自詡理性或自以為是,就否認“真光”的存在。雖然聖靈會親自在人生中工作,但卻差人來執行傳遞之職。因此,約翰來了,作真光的先鋒;門徒也受差遣,在不信者之中「為光作見證」。(2016.2.28)

「這人來為要……為光作見證」指出施洗約翰的人生目的;其實他在出生之前,經已蒙選召,要做這見證的工作(路1:8-17)。他無疑是獨特和大有能力的,不過他也是我們基督徒身分的一個說明。像詩人所說的,我們在母腹中就已承受了恩惠(詩139:13);使徒保羅更說神在創世以先,就揀選了我們(弗1:4)。原來我們的出身,也像施洗約翰,早有神的命定!而基督徒的人生,就是要從世人中分別出來的;基督徒這名稱的由來,就是因為昔日在安提阿的門徒有與眾不同的生活表現。或許我們不能與施洗約翰那高大的身影相比,但跟他一樣,我們是今日主的先鋒,在人認信主之前做點工夫,並且藉着所領受的真光,映照世間的黑暗。(2016.2.21)

經文中的「這人」是施洗約翰,他被稱為基督的先鋒;在人接待主耶穌來之前為主開路,就是預備人心,以聽受福音。他的生活不同於世人,他的簡樸和正直成為他見證的力量,所以他可以以身服人。沒有那樣的生活,他就不具備作先鋒的條件。正因為他在生活上接受了神擺放、塑造,就造就了自己。信徒所處身的環境,也是神要操練我們的地方,盼望我們在其中能得勝自我、得勝試探,好作個合用的見證人。不過現實世界像個大旋渦,會把人牽扯進去;我們得小心,免得隨波逐流。信徒不能自己陷入黑暗,而還能去見證光。不過無論約翰有多好多強,但「他不是那光」,正是要提醒我們要小心自己和見證(提前4:16)。在黑白模糊、是非難分的時勢,我們自己心中更需要先有真光。(2016.2.14)

信徒大都知道主是「真光」,但多數人只有個模糊的意念;而常常聽到的,是被用作命名吧!「真光」(true Light)是由“真”與“光”兩個單字組成,在約翰福音中,“光”是個重要的主題,主要用來對比黑暗,如「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」、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」(1:5; 8:12; 另可參看11:9-10; 12:35-36; 12:46)。當然“光”字是沒有專利的,人間就有許多的光,有裝扮的、虛假的;且有些信徒自詡“有亮光”,但言行卻使人目瞪口呆!所以約翰不厭其煩地指出「那光是真光」。雖然「真光」這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(約1:9; 約壹2:8),然而在這謊言充斥、虛偽的世代之中,就更顯得重要和寶貴。(2016.2.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