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

約翰福音 1:7-9

「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
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光作見證。
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。」

「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」是真光的特性,是在南半球或是北半球,人人都可以同時被光照。陽光有時限,燈光會斷電,但真光永恆不熄,常存世上,且能藏在人心,叫人能在黑夜歌唱;又或在人的生活面貌上映照出來,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如明光照耀(腓2:15)。雖然真光普照,但人卻可以拒絕接受,因為真會有人喜歡黑暗!這些人即或發現過曾有一線光照過,曾有一剎那的嘆息,但因積習難改、罪性難移,而甘願選擇活在黑暗之中,繼續享受罪中之樂。更有些人高舉人力,自詡理性或自以為是,就否認“真光”的存在。雖然聖靈會親自在人生中工作,但卻差人來執行傳遞之職。因此,約翰來了,作真光的先鋒;門徒也受差遣,在不信者之中「為光作見證」。(2016.2.28)

「這人來為要……為光作見證」指出施洗約翰的人生目的;其實他在出生之前,經已蒙選召,要做這見證的工作(路1:8-17)。他無疑是獨特和大有能力的,不過他也是我們基督徒身分的一個說明。像詩人所說的,我們在母腹中就已承受了恩惠(詩139:13);使徒保羅更說神在創世以先,就揀選了我們(弗1:4)。原來我們的出身,也像施洗約翰,早有神的命定!而基督徒的人生,就是要從世人中分別出來的;基督徒這名稱的由來,就是因為昔日在安提阿的門徒有與眾不同的生活表現。或許我們不能與施洗約翰那高大的身影相比,但跟他一樣,我們是今日主的先鋒,在人認信主之前做點工夫,並且藉着所領受的真光,映照世間的黑暗。(2016.2.21)

經文中的「這人」是施洗約翰,他被稱為基督的先鋒;在人接待主耶穌來之前為主開路,就是預備人心,以聽受福音。他的生活不同於世人,他的簡樸和正直成為他見證的力量,所以他可以以身服人。沒有那樣的生活,他就不具備作先鋒的條件。正因為他在生活上接受了神擺放、塑造,就造就了自己。信徒所處身的環境,也是神要操練我們的地方,盼望我們在其中能得勝自我、得勝試探,好作個合用的見證人。不過現實世界像個大旋渦,會把人牽扯進去;我們得小心,免得隨波逐流。信徒不能自己陷入黑暗,而還能去見證光。不過無論約翰有多好多強,但「他不是那光」,正是要提醒我們要小心自己和見證(提前4:16)。在黑白模糊、是非難分的時勢,我們自己心中更需要先有真光。(2016.2.14)

信徒大都知道主是「真光」,但多數人只有個模糊的意念;而常常聽到的,是被用作命名吧!「真光」(true Light)是由“真”與“光”兩個單字組成,在約翰福音中,“光”是個重要的主題,主要用來對比黑暗,如「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」、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」(1:5; 8:12; 另可參看11:9-10; 12:35-36; 12:46)。當然“光”字是沒有專利的,人間就有許多的光,有裝扮的、虛假的;且有些信徒自詡“有亮光”,但言行卻使人目瞪口呆!所以約翰不厭其煩地指出「那光是真光」。雖然「真光」這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兩次(約1:9; 約壹2:8),然而在這謊言充斥、虛偽的世代之中,就更顯得重要和寶貴。(2016.2.7)

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

希伯來書 6:1

「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。」

「竭力」當然是指用心用功、努力盡力,我們竭力的目的是“向高處行”(借用一首聖詩的歌名),但現實常常是沒有得着預期理想的結果。我們勤讀聖經,多多禱告,然而都像「撒的種多,收的卻少」(該1:6)。其實「竭力」除了表達力爭上游的意義外,同時包括了丟棄攔阻人前進的事物(林後10:5)。背負着過去,不論成敗,對於向高處行來說都是個擔子,有放下才能竭力,沒有放下過是不能說已經竭力了!我們不會像猶太人那樣看彌賽亞,「基督道理的開端」確是我們得救的根基,但我們也不能停留在信主得“永生”就心滿意足的階段,像信主得“水牛”那樣功利;誰又能牽牛上樹呢?教會中常有自以為資格夠老的信徒,故步自封於過去的經歷,即使再多的事奉、進修,也是事倍功半,甚至徒然。要倒空,才能被充滿;先謙卑,才能被提升;有這樣的操練才算是「竭力」。(2016.01.31)

不少信徒受不住俗世潮流的沖擦,未能持定神既有的啟示和堅守聖經的教導,信心動搖了,就不免有“離開”的。問題正是他們踏進了主的門檻,卻沒有持續向前,不曾離開那初始的階段。所以經文接着指出信徒必須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」。因為“學如逆水行舟,不進則退”,使徒保羅也如此自勉:「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着標竿直跑。」(腓 3:13-14)「完全的地步」可以是指認識主的水平,或是屬靈生命的成熟程度、與主的關係的深度等方面美好的進展,是信徒努力、竭力的地方。向相反的方向走,就是在基督道理的開端退後,就是離開主。其實人生總有問題,有人會選擇逃避,但我們講求信心的群體,當選擇的是跨過。(2016.01.24)

「基督道理的開端」意思是指初信的狀態、認受使人得救的福音。無疑認罪悔改、因信稱義是信徒信心和恩賜的起點,但整個基督信仰體系有極豐富的內容,是主為建造教會賦予我們的恩典。「進到完全的地步」當然可以說是仍然不足,需要進步;但也可以看是現在很好,還可以更好。信主者是已蒙大恩,但前面仍有更多更大更美好的恩惠待領!像嬰孩吃過奶再吃乾糧、像學生先是幼稚園,然後是中小學……我們長大成人所需要的,主早有預備。我們既為基督徒,對教義當有所了解,知道字句也要認識字義,知道真道也要認識真理,知道主言也要認識主旨,以致能像主所說的,把生命建立在磐石上,得以堅穩,能夠抵擋俗世洪流,個人的生命經歷更新變化,討主喜悅。(2016.01.17)

靈命成熟的程度,標準可以人人不同,並且怎樣解讀聖經也有差異;所以信徒不能自滿,必須精益求精,不斷突破自己所在的境界。不過處境、背景、心境等等因素,往往影響了人的表現、信仰的追求和實踐,甚至窒礙了成長,攔阻了人與主建立更美的關係,使人不能進到完全的地步。所以信主的人要靠主。主耶穌已應許了我們真理的聖靈,使信徒更掌握聖經要義、更明白神的旨意,幫助我們進到更完全地步的。所以不可消滅聖靈的感動;因為祂要指教我們,叫我們想起主的話,引導我們明白真理,使信徒能夠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。現代化社會的信徒有不少方法提升信仰的深度,但那都是「完全」的一小部分;即或知識增加了、信心也強化了,但更重要的仍是越來越貼近主,越走越像主般完全。(2016.01.10)

對信仰有認真的、對自己有要求的信徒,當然盼望能像這經文的指示「進到完全的地步」,甚至為此而願意付出更高更多的代價。除非我們不介意平庸、滿足於此時,那就毋須什麼進步了!或者我們根本不曉得經文「完全的地步」是個怎樣的標準,所以就無從追求。在現代社會,我們習慣以資歷:年資長(信主日子長)、知識高(有高深學位)、崗位重(是教會領袖)等等來判斷人是否已夠資格,而這些外在因素竟然也變成分別信徒靈命程度的元素。但是否真正成熟,其實在乎有否追求結出聖靈的果子(加5:22-23),而不是像昔日猶太人那樣,將自己的信仰封存於字句的框框之中。「竭力」指出「完全」尚未成功,信徒仍須努力。這是個很普通的道理,使徒保羅也如此說:「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努力向着標竿直跑」(腓3:13-14)。(2016.01.03

2015年12月7日 星期一

使徒行傳 1:8

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
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馬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

大使命在新約聖經中雖有不同版本,但重點接近;馬太是主的權柄和祂的同在,馬可是信者有神蹟,路加和行傳是等候應許而得能力,約翰福音則有點模棱:「你們受聖靈!你們赦免誰……」(20:22-23)。總的來說,門徒承受的應許、能力等等,大都跟傳福音、作見證綑綁在一起,我們不能只要收入,而不要付出。我們也不可能像世人一樣只想着神蹟,因為主早已說過「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」。所以無論是什麼背景教會,遵行主的道就是得着能力的硬道理。再者,信徒得着聖靈的更新(多3:5)是在個人生命方面,而聖靈予人見證的能力,必然透過服事以外顯。除了個人與主關係的建立方面(例如靈修),我們若要經歷祂的權能,按着主的吩咐去傳福音、見證祂,是不二法門。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(羅1:16),信的人本身就是個神蹟。感謝主!20151227

在聖誕期間,商人把握時機傾銷商品,他們的成功令教會羡慕;信徒都盼望傳福音有那樣的果效!曾幾何時,在這節日裏,信徒都集中在他們的教會聚會,歡欣共慶;平安夜晚更是佳音處處聞。時至今日,教會的節期事工常常會把佈道變為福音性,再改為對內的培靈,以至聯誼!不少信徒也得把握有限的閒暇,去旅遊、購物……歡度假期;信徒跟世人一樣,必有平常的生活,實無可厚非。當然我們毋須把節日看成必然的佈道時機,又以為在這些日子會特別蒙恩,會有較多人信主。其實沒有最合適的時機,無論得時不得時(提後4:2),大使命都是一樣的。當大家專一發揮所得的恩賜(羅12),配搭着,教會整體就有力量作見證。況且既已有應許,聖靈又已降臨,可謂萬事俱備,只在乎實踐。能在艱難之中持守使命,就更能看到能力的彰顯。(20151220)

昔日五旬節時聖靈降臨高調的動作,與其說成是門徒開始受聖靈,不如說是要宣告教會將要展新的一頁。主耶穌要明確地向門徒展示祂的同在,祂的應許是如斯有聲有色地應驗,而他們也確實感受到、並且曉得自己承受了恩賜。這特別的時刻不啻是初期教會信眾鮮明的「洗禮」(徒1:5),使他們能以堅定地認信;這一天,是他們信心的證據,也是他們生命中的轉捩點。或許我們不容易確定聖靈究竟在何時內住於新約的門徒,又或是能夠區分主耶穌向門徒吹氣之時(約20:22)和是五旬節那一天(徒2:4)這兩處經文是聖靈怎樣不同的作為,不過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着能力」是肯定的應許。起碼我們看到從這天起門徒生命起了鮮明的變化。就如主自己,本有神子的位分,但也受洗於約翰;並且就在這天聖靈如鴿臨到,給我們作證據,也宣告主開始了祂傳道之旅。(20151213

聖靈降臨之前,信徒有能力嗎?其實主耶穌在世的時候,就已差遣門徒去傳道;他們按着吩咐出去,也跟主一樣能行神跡奇事。到頒布大使命之後,按馬可的記載,門徒傳道有神跡隨着(可16:20),時間應該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,但那處經文卻沒有提到聖靈。雖然經文沒有說是否聖靈藉着他們工作,但理所當然。聖靈並非在新約中才出現在人類歷史,舊約中就記載了以色列人被聖靈充滿而能做各樣的工(可參看出埃及記28:3; 31:3; 35:31)。不過主耶穌一再重申差遣聖靈的應許,又鄭重宣告聖靈在大使命中的角色,予人門徒未曾領受過聖靈的印象!到聖靈高調地降臨,像宣告這個五旬節才有祂的臨到!也是印象,不能作準。三位一體中的聖靈,有祂的旨意,無論舊約的工人和福音書中的門徒所顯示出的恩賜和能力,「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,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」(林前12:11),只待屬祂的人學曉如何依靠「常與你們同在」(約14:17)的主聖靈。(20151206)

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再讀羅13.1-5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聖經是神給聖徒的信仰和生活的指南,除了信仰方面有足夠的啟示,內容不會是包羅萬有到世間什麼事情都一網打盡。雖然其中不乏生活之道、做人之道,也不會凡事都有具體的指示,在政治方面亦然。
對於在神權以外的政權,新約聖經可以說是相當正面地教導信徒如何面對,而非對抗。雖然教會認識到神權超然於社會,信徒在世而不屬世,但都要生活,甚至要生存,否則難以為恩典為真理作見證。是故使徒的教導是守法,要順服執政掌權者,一方面是守法乃係合情合理之事,另一方面可以說是藉守法而在當時的極權之中保命!初期教會有猶太人和羅馬強勢的夾迫,可謂在刀鋒下生活,不得不小心翼翼,好讓福音能夠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傳播。
論到在世的生活,使徒保羅為免信徒走向極端,以為奉基督耶穌為主,就可以對抗地上的權柄,故此不得不提醒信徒,「抗拒的必自取刑罰……他不是空空地佩劍」(羅13:2-4)尊重地上的掌權者,等同尊重神。社會有制度的命定,本為神眼中看為正的事,例如經文下文提到納稅,是正常不過的。信徒不能因為成為天上的國民,就以為可以不遵行地上律法。事實上,人生在世,就要過在世上的生活,正如我們不能不作工而白吃飯(這也是保羅對教會的教導,請參看帖撒羅尼迦書信)。生活在地的天國子民,就是要正常地過在地的生活;作良好的公民,盡人的本分,才能有美好的見證。當然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而言的。
在彼得前書二章和羅馬書十三章,都囑咐信徒要順服掌權者的,兩者的論調可謂相當接近。如果說彼得不是保王黨(參筆者另一篇再讀彼前2:13-14~再思其中的順服),那麼保羅也不會是建制派;同一個聖靈給予教會同一方面的信息,自然也不會互相矛盾。
使徒保羅看地上在上的權柄可歸結於神權(羅13:1),但那並不等於世人在神的名義下都必然地要臣服於執政掌權者。從先後次序來看,順服神才是最重點所在。正因為人要順服神,所以才不能抗拒神一切所命定的(13:2),包括政權在內。
政權既然是神為人而命定,理應有神所命定的規律、在人間的規範。其中信徒和未信主的都當順服政權,而政權中人其實也同樣要活在神的命定之中;例如下級要順服上級,而官員須順服於法律。在這段經文之中,百姓和官員都當順服的,乃是神所命定了的「行善」(13:3)和「良心」(13:5)。作為神的用人,當有益於人(13:4),並且引導百姓行善,培養社群良心。用人若失職,就失去成為用人的條件;執政掌權者若失職,或是所行不合乎既有的、命定的律法,或法律的精神、背離了「行善」和「良心」的條件,也就失去其身分的合法性!比方說,神差來了天使,天使按神的旨意傳來信息,人人都當聽從;但天使若墮落了,即使依然大有權柄和能力,人又豈能繼續信服?
「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」這句道出了整段經文的弦外之音,就是神權至上,也是解釋順服的出發點。假若把焦點放在順服政權,這樣的偏差自然會令信徒產生真道應用上的矛盾。因為行善的標準當然不可能在俗世社會之中,特別是今日多元的後現代!若聖經真道不能成為善的根據、信仰和生活的準則,信徒就難免會「隨流失去」(來2:1),而先知也早已向世界作出宣告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經指示你何為善......」(彌6:8)放諸四海皆準,抗拒的,也必自取滅亡!

2015年11月8日 星期日

再讀彼前2:13-14──再思其中的順服

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
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」


今日社會上有人用上了聖經,作為促使教會和信徒要支持政府的憑據,而其中彼得前書這兩節經文,是頗常被用上的。因為這節經文特別提到要「順服」執政掌權者── 順服制度、順服君王、順服臣宰!這樣的觀感,自然十分合乎擁護政府人士的口味!就是在教會之中,即使本來不大願意服從政府政策的人,也因為有這經文的告誡,而不得不照單全收!但內心卻存着憤慨,又或對聖經產生信心的問題,有所疑惑!

「為主的緣故要順服…」實在毋須解說成為了見證就必須要如其下文所述,照辨煮碗地實踐。經文「為主的緣故」要提醒信徒的,是指出要為主而要付代價。見證和為主付代價是兩個不同的意念。為主付上代價,可以是像主耶穌昔日在世最後的那段時間,甘心受辱,甘被釘死。信徒當然也可以操練忍氣吞聲、打落門牙和血吞,甚至可以活得像沒遭遇過什麼、沒事發生過一樣!但使徒彼得所言「為主的緣故」是真的不惜一切、全然接受、可以不論是非嗎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起碼主耶穌就教導過門徒要真誠~「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」(太5:37)就算是順服,也不能不「說」出是非。再說,信徒也需要了解彼得所指順服的適用範圍。例如抵觸聖經教訓的事情,信徒是不能輕言就範的;在這情境中,為主、為見證的緣故,可真的要付代價,甚至釘十架了!

如果彼得前書的寫作背景是制度和君王的逼迫,特別是因為他們偏見、誤解基督信仰而產生的壓制和危險,那麼提醒信眾在既定的制度下奉公守法,盡量保持和諧、取得信任,乃是彼得作為牧者的本分。這樣的順服是「為主」,為主身體──教會,不為己,付上放下個人榮辱的代價。

有人又認為為主的緣故而順服政權,就像是背起十字架,付上操練的代價。不過若論到「背十架」,卻有更強烈的殉道意義。信徒應當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,像主一樣甘心犧牲自己!老實說,順服政權的通常都不會被釘死,不順服的才會被他們釘死;相傳使徒彼得自己就是被倒釘在十架上而死的!所以在正常的情況下,或說在不涉及見證真理、持守真道的情況下,守法是應分的,如此順服是合理的。反過來說,當社會出現不正常的現象,或說是不合真理、有違真道的情況,才是真正考驗信徒「為主的緣故」可以付上什麼代價!不涉及真理、道德的政令,即使個人不喜歡,為主的緣故信徒當然可以學習順服。

由第二句開始,經文的重點應在於「制度」一句,因為先講的是制度,然後才提君王、臣宰;並且都有「或是」作連接。這兒的「或是」不應解釋作為任由選擇,經文的排列含有漸次的意思;正如臣宰不能強於、等於君王。套用今日社會的說話~法治大於人治。所以我們今天不斷地聽到執政、掌權的人把“依法辦事”掛在咀邊,就是意識到現今社會、世人都不接受人治;所以在想望別人認同的時候,就告訴人自己是正確的、是理所當然的。昔日被主耶穌責備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就是最能“依法辦事”的人。所以問題、重點等等又回到「制度」之上!

「人的一切制度」句中的「人」是人間的、人類的,而「一切」是所有的、任一的,更不是某人的。所以這一句並不能等同於眼前的或單一的制度。人世間有種種不同的、多元的制度。在羅馬治下的世界,可謂各處鄉村各處例,統治者大都會按着各處的傳統、習慣施行管治,並非全盤否定、推倒重建。例如猶太公會是實際民間的管治組織,而羅馬委任的希律王、直接派來的巡撫,雖有權柄、有兵力,但似乎都只辦大事大案,擔當名義上的首長角色。初期教會的信徒帶著信仰移民世界各地,彼得當然要教導他們留意要入鄉隨俗,以免冒犯他人,或惹起教派衝突,就攔阻了福音的傳播。

再說,昔日世界有「君王」,但順服君王就不適用於此時此地。今日不少仍沿用君主制度的國家,都以「立憲」的形式限制王權,代之以民權確立的制度。所以經文這裏的適用範圍,只限於仍有君主掌實權的地方體制。而「在上的君王」亦不能等同今日的國家或地方首長,兩者意義實在有天壤之別。至於最後那一句,順服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,筆者絕對同意。

但必須留意的是,經文不是吩咐信徒順服所有政府官員,而是「罰惡賞善的臣宰」。清官、好官當然配得敬重;按經文的鋪排,「罰惡賞善」正是作官的能被人順服的條件。這意味着當官的理當秉行公義,建立德行,真正的為人民服務。彼得頭腦清醒,並沒有叫信徒連奸官污吏都一併順服,那些助紂為虐、指鹿為馬、顛倒黑白、胡言亂語、謊話連篇……的官員,並不在「罰惡賞善」之列。官吏若反其道而行,彼得沒有說這樣也要順服。正如彼得自己所言: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!」(徒5:29)官員不是我們的主人。

所以一味說彼得教導信徒要順服政權,是以偏概全,錯誤解讀聖經。如果「制度」是重點,是基礎,那麼信徒在制度還可以塑造、雕琢的時候,就更需要表達意見,否則到木已成舟的時候,就難免會隨流而去了!例如教會所關心的同性婚姻和性傾向歧視等立法,信徒在社會上表達了意見,就影響了政策的制定。我們所處身的社會,還有許許多多涉及真理和公義的法理問題,信徒不能以順服來作為規避的藉口,否則愚昧的順服將會自討苦果,那並不會是上主的心意。





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以弗所書 4:16

「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
百節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
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


按經文的鋪排,肢體互助就等於恩賜配搭。弟兄姊妹不論身處什麼崗位,皆屬恩賜,都是神為教會安排好的。所以聖經教導信徒順服,要按着肢體的位分,才能發揮神在教會中的計劃,發現祂在每個人生命中的旨意。雖然教會中不乏高強能力的人,例如知識(或說學歷),但若不按其職、不安於位,即或收一時之效,又豈會是神的心意?教會並非個人圖謀大事的地方,也不是事工的實驗場所,而是見證神、愛顧人的群體,所以在其中服事,都要操練順服,常以愛心接納身邊的人和事,好能在身體中恰如其分地作肢體。其中「聯絡得合式」就是要在主內建立團契,有生命的交流和生活上的關係。在這互相接納的基礎上,肢體關係才實在和穩健,然後恩賜就有機會長足地發揮,就能造就教會。(2015.11.29)

「便叫身體漸漸增長」說的似乎是自然而然的結果,信徒只須「各按各職,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」便可,毋須要什麼特別的動作。許多時教會按着人意運作,即使成就了超級教會,也會虧損神的榮耀,如城市豐收教會、汝矣島純福音教會……等。況且人的能力不能與恩賜相比,人的強處也不可能比恩典強;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」(羅8:32)這是我們不斷蒙恩的根據,當教會按着上主的旨意而行,就是最大最佳的保證。在信徒個人方面看,生命成長是個互相造就的過程,正如「信道是從聽道來」的道理,神已為造就信徒賜下各式各樣的恩賜。從群體方面看,各人的恩賜合式地發揮,教會就長大,能持續地使人都同作門徒。若有好的土壤,又何須搞什麼新意思來揠苗助長?那始終是聖靈的工作!(2015.11.22)

論到增長,“大就是美”的觀點,似乎是今日會眾的衡量的準則;會眾不是聚焦在人數上的加增,就是堂址地方的擴展。問題是,有些堂會追求人數的龐大,結果竟然有世俗“跑數”的非人作法!有些想望會址的巨大的,眼目難免只在於未來,一味儲備,而忽略了當下的肢體和事工的需要。又有些信徒會有另一極化的觀點,以為事奉和領人歸主等等,都是歸於普世教會全體的,故此不在乎自己的堂會有否各樣增長的盼望,甚至認為教會不用有什麼盈餘而可全用於堂外……都不能算是聖經的教訓。地方教會像一家人,親族、鄰舍、朋輩一起生活、事奉,彼此配合着,鞏固和拓展教會,繼承使命,培育下一代的門徒,讓服事延伸和拓展開去。這樣有質有量兩方面的增長,才算得上在愛中建立自己。(2015.11.15)

信徒是同一個身體的道理,會讓我們知道、意識到教會是生命體、能“長大”(新譯)。無疑生命是需要成長的;無論是屬靈上、廣義的,或是地方的、狹義的意義,“教會”都應有增長。無論怎樣解釋、怎樣的「增長」,都會是信徒的盼望──相信應該不會有人質疑;問題只在於如何實踐。經文告訴了我們增長的原則;在愛中、在人際的關懷和看顧中,像小孩子一樣一日一日地長大,一年比一年成長,「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」(路2:52)即或其中人人的背景、年紀、經歷、思想、行為、習慣、能力等等都不盡相同,因為「靠祂聯絡」反而可以互補不足而得「合式」。「靠祂聯絡」就好像說主就是協調全身、指揮肢體的大腦,叫全體能「彼此相助」,使教會壯大。(2015.11.8)

本段經文中的身體是指「基督的身體」,而這身體之所以能夠增長,這一節指出正是因為“一體”。有如人身一樣,各個器官同在一體,並不是偶然湊合,而是為生命本身和生命的進程而存在。正因為同為一體,各個不同甚至差異極大的肢體,可以走在一起,一盆散沙可以結合成主大能的群體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可說是門徒生活見證之中最為重要的基礎真理;因為若非一體,就難以顯出基督徒有着一致的新生命。也因着我們有同一樣的新生命,「連於元首基督」(上節經文),並且承受了同一個聖靈,所以彼此之間能以相近相愛、相知相通、相容相助,如此實踐就能顯出主內一體的力量。主耶耶穌對門徒「合而為一」的期盼和祈求(約17章),就得以成就!(2015.11.1)

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

羅馬書 12:16-17

「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。
不要自以為聰明。 不要以惡報惡。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」


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這句話常常被用來教導信徒要如此操練,好保持教會的“和諧”,今日更有被應用在社會事務方面,以期異見者能夠順從所謂大多數人的意願。當然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並不等同真理,更何況基督徒有「順從神,不順從人」這更高的原則(徒5:29)。所以保羅下一句不是說“必須”去做,或“應該”去做、“需要”去做,而是說要「留心」去做。這字眼有多個不同的翻譯(意義),有譯作 “respect”、“be careful”、“take thought”等等,也有把全句譯作“providing right things before all men”(YLT),都並非要高舉「眾人以為美」,而重點乃在於信徒的反應。當對比和接續上句(不要以惡報惡),這句的意義就是教導信徒尊重眾人而不從其惡,就是任何人看為美、視為對的事,你也要謹慎自己在其中的見證。(2015.10.25)

和合本譯作「志氣高大」的這語句,看似正常,甚至可以說是年青人的積極態度,但中文新譯本卻譯作「心高氣傲」,語意上卻是較為負面和嚴厲的。那是建立人際關係的障礙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無疑是需要真誠相待,但若一味流露負面的性情,卻有損大家的關係,因為沒有人喜歡跟目中無人的人做朋友,更沒有人喜歡受氣!另一方面,志氣高大並不等於聰明智慧,也容易被人看為驕傲、狂妄!這樣就難以產生大家之間的信任,和情感,亦不可能有彼此同心的效果。當保羅教導我們要「俯就卑微的人」,不論你是否真的又高又大,都要放下自己的身段,以致能夠拉近大家的距離。其實真正聰明的信徒,不會以自己優勝於別人而誇口、自高、小看人,反而是謙卑虛己,溫柔像主,因為「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」(箴9:10)。(2015.10.18)

使徒保羅所講的「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」,並不是說要以“少數服從多數”為原則,「眾人」其實是“所有人”、“大家”的意思。個別的意見,即使論點很到位,有時也需要遷就「卑微的人」,就是那些你看為地位微小、理性不足,甚至靈性軟弱的人!「卑微的人」可譯作卑微的“事”(和合本中的小字),正是高志氣高大者不大容易俯就的。當然,經文所提說「眾人以為美的事」,按本章的內容,是信徒生活方面的範圍,應該不是真理和教義方面的事情。句子中的重點,乃是「美」,是“好”、“正確”的意思;或者說,事情有群體的審「美」的眼光,再換句話說,那看法其實是普通的、一般的。在合一、同心的前提下,「高大」者也需要把自己獨到的、非一般的觀點放下,留心作那眾人的事。(2015.10.11)

彼此同心,是教會發展的最重要元素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弟兄姊妹是互為肢體,連於元首基督。既是一體,所以需要協調、配合,方可能活動自如,發揮有利身體成長的恩賜。(參弗4) 道理雖是這樣,但實踐則常見差距,故此新約聖經要一再提說這樣的信息。因為教會是由不同背景個性、不同大小面貌的、個別獨特的生命組成,有差異自然需要信徒花功夫磨合。倘若互不接納,各持己見,又那會有合一的力量?即或在爭持中成就了個人之所想,但卻虧損了神榮耀的身體,實在得不償失。設若個人領受的有其道理,而看別人的理據不足,那麼「不要志氣高大」的教導就更顯出使徒保羅對教會同心那份迫切的期盼。當然保羅並不是在討論一些大是大非的事情,而是日常生活中真有許多只涉及觀點與角度的事情,沒有所謂對錯,只求最好。(2015.10.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