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

羅馬書 1:11

「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,使你們可以堅固。」

屬靈的恩賜可以分的嗎?在許多信徒的觀念中,屬靈的恩賜,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(林前12:1),那麼使徒保羅何以前言不對後語呢?屬靈的恩賜由聖靈所分,殆無疑問,只是又再說可以由人來分,若不是僭越,那就要分辨這節經文所講的究竟是什麼恩賜。如果那是像在為提摩太按手的時候所提到的恩賜(提前4:14; 提後1:6),則可以看是指着“職分”方面的意義而言,如今日的按牧禮,那麼保羅作為使徒,自然有“分”的權柄。對於當時剛剛成形的教會,有正式被任命的的、被認可的領袖,是群體的需要;其實任何教會都有這樣的需要!得到被分的,乃是神的恩典和賜與,也可說是神揀選了領受的人;那當然是人的榮耀,但為的總是建立基督的身體,叫教會堅固。這也是信徒信心的功課。(2015.4.5)

若不把「屬靈的恩賜」看成“職分”,而福音派一般又不會視之為“靈恩”,那麼能讓人來分的屬靈恩賜,還可以是什麼呢?不少人認為那該是指着聖道而言,況且使徒保羅最擅長的,莫過於講道、教導真理,所以他要“分”的應是“靈糧”,好讓信徒藉着裝備聖靈的寶劍而得以堅固!不過這經節字句的意義顯然闊得多。如果從目的看,恩賜乃互為肢體(羅12)、叫人得益處(林前12)、建立基督的身體(弗4),故此無論什麼恩賜、保羅分與不分,他所有的恩賜都為叫教會得幫助、得恩典。但除了他所處身的地方,或曾經到過的教會,並不是每處的肢體都能得到保羅恩賜的好處。而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,應該沒有去過羅馬。正因為還未到過,就在他的書信中流露出一份盼望──羅馬教會也能“分”到他的服事以至果效──被他屬靈的恩賜來造就。(2015.4.12)

屬靈的恩賜乃為教會、群體而賜下,當然神可以恩待個别的人,但也不一定是為領受恩賜者自己。使徒保羅明白,不論自己有多少恩賜,有多強的能力,全都是為成全別人、為建立教會。能被立為使徒,是莫大的恩賜;其實能被神使用,已是人最大的榮耀!神並且供給他事奉上的需用;作為受差派的使者,主賦予他權柄和能力;作為被揀選的器皿(徒 9:15),就盛載了能讓人分的恩賜;甚至他過去善的經歷和惡的體會,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。其實他的生命本身就是神賜予人的恩賜。像主耶穌在逾越節最後的筵席中,以分餅來比喻自已的身體,門徒分受了,就是得着了由祂的身體所成就的救贖。新約的信徒要與主同工,常常以保羅為事奉的榜樣,但願我們都能以自已的生命為恩賜,讓別人分到屬靈的祝福。(2015.4.19)

「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」——要能夠像保羅這樣說,那需要有多大的信心?又或者需要有多大的能力?我們一直以為要學習謙卑,就不敢把話說得大了、把自已看得大了!不過,如果保羅自已也教導人「不要看自已過於所當看的」(羅12:3),那麼他這句說話就不會是誇大其言。他是指出了自已作為肢體的心願,也是按着主叫我們成為一體的心意!信徒由被揀選、得救贖、受聖靈、蒙差遣,到在主裏成為一體,那樣不是恩賜?如果保羅有分於身體、有可以分的恩賜,那麼我們要問的,是自己有什麼可以分的。我們得着新生,生命本身就是最大的恩賜,所以保羅教導信徒將身體獻上來事奉(羅12:1-2)。雖然我們都不敢自高,但「那在你們裏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」(約壹4:4),是我們可以分出恩賜的根據。(2015.4.26)









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

栽於青草地


“青草地…溪水旁”──曾幾何時,是教會中的“金曲”!歌詞出自為人熟悉的詩篇,詩二十三2──「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」,和詩一2──「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」。每當講到“青草地,溪水旁”的時候,總叫人心裏增添一分恬靜的感覺,所以現今樂壇上也有人引用於歌曲之中。

這些詩句,還有加上教牧同工和釋經學者們常常的鼓勵,要叫信徒追求栽種自己在「溪水旁」,那兒就是我們信徒維持生命的泉源,也是能以開花結果的必要條件。詩一2就開宗明義地指出了,那是「耶和華的律法」,就是我們所學的道、所讀的聖經。

我們較少提說“青草地”。那兒究竟是什麼地方?不少解釋也把青草地指向神的話語,是供應羊群糧食的地方。信徒飽餐真道,生命就得滿足,疲乏的可以重新得力。或許我們都慣把詩二十三2中的另一句──「可安歇的水邊」,作為「溪水旁」的另一註腳;飽享青草,更有水的滋潤。我們又會把這“水”看作活水,乃是聖靈的作為,故此當“青草地”接上了“溪水旁”的時候,就是加倍的、豐盛的供應了!

青草地,當然可以是“吃草”的地方,但更是我們生活的居所。所以詩人不提吃於青草地,乃是“躺臥”其上,意味了那是人經歷風霜、身心勞累之後歇息的藏身處,就像浪子歸家一樣,是神迎接祂子民的家園。

詩篇二十三篇無疑是常常唱頌的,但最多聽見的場合,可能是在喪禮,並且特別有使人寧謐的作用。所以青草地又像是指向天堂,是人歸回、與神重聚的地方。在那裏,人才可以有永恆的休息,因為獨有耶和華能使人安然躺下睡覺(詩4:8)。在主的懷抱裏,人不再驚懼死亡,悲哀、哭號、疼痛都成為過去(啟21:4)。

詩篇中就常常流露出詩人嚮往的地方,就是神的殿、神的居所。在這個世代,信徒又在何方朝聖?在哪兒親近主?如果舊約中人需要具體的聖殿,那麼今日信徒是否只需要在心中、在空中等等抽象的觀念,就滿足、夠用了?無所不在的神又是否自然而然地要跟我們同在呢?

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」(約1:14)為要告訴人「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」(啟21:3)。由舊約的帳幕到新約的帳幕,由道成了肉身到基督的身體,我們的主就是盼望能與人實實在在地一起生活,祂要與所有屬祂的百姓在一起。所以聖經強調群體性,救贖乃是神國度的開端,完全的救恩、生命的建立,人還需要竭力。只是,可惜得很,現代信徒像是脫離了現實的教會,走進了虛擬的敬拜之中。沒有基督的身體,還有基督的肢體嗎?

雖然信徒可以把基督的身體無限擴充,參與什麼機構、事工、特會等等,都能使自己心意滿足,並且造就自己強大的能力!但新約重視地方的教會,也重視教會的建立;教會是培育信徒生命的地方,不單是能力,更是關係,彼此的造就、主裏的相通、禱告的記念、生活中同行……教會,就是有那麼多元的功能。教會,也多有與你不同的人,有男有女,有長有幼,有強有弱,所以教會是個“家”。今日教會信徒流失情況嚴重,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不愛這家。年青信徒追求自己的理想信仰,家長把子女送到機構去培育……家主看到這樣的一個家,會是何等的難過呢?

在先知以西結的異象中,神的榮耀漸次離開了聖殿、聖城。沒有神的聖殿,你還要去嗎?原先是百姓的心遠離了聖殿,他們的腳步也走開了!人自己也不要的殿,無所不在的神為什麼還要留在那裏呢?如果信徒流連在世俗之中,追求的是個人的欲望,崇拜的是世界的勢力,服待的是物質和瑪門,這樣,神的殿變得荒涼也是必然的。

只有大家都熱切耕耘的土地,方可能成為現實世界中的青草地,讓長的幼的,都能在其中與主同在,得着生命的造就。





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

歌羅西書 4:2-3

你們要恆切禱告,在此警醒感恩。
也要為我們禱告,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,能以講基督的奧祕。


信徒「要恆切禱告」,不單只是使徒保羅的吩咐,乃是敬虔的猶太人一直秉行的信念,更是法利賽人隨處藉以表現自己的行為!初期教會的信徒因為領受了使人扎心的道,並經歷了聖靈的彰顯,就恆心祈禱。(徒2章)其實是信主的、是拜偶像的,都會禱告,甚至異教徒的表現比基督徒更顯熱誠。當然任何宗教的信徒有求於他們所拜的對象,不免都刻意地有些表現,以求取悅他們的神。基督徒常常禱告,為的又是什麼?主耶穌的教導是「你們要先求祂國和祂的義」,主禱文就以天父的名、祂的國和的旨意為先,因此就分別出基督徒和異教徒禱告基本差異。所以禱告要警醒感恩,而不是一味的只顧自己的事而祈求。(2015.3.1)

許多時我們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——常常禱告究竟有什麼内容?若難以避免出現不斷重複的求問,豈不是正中主耶穌的質疑嗎?(太6:5-8「不可…許多重複…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」)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,「恆切」是指出禱告者的態度,而不是指次數。被主責備的法利賽人式的禱告,則徒有頻密的動作。雖然密度也是衡量祈禱質素的表現,正如信心需要以行為彰顯,但若然缺了内涵,那還算是禱告嗎?「恆切」有譯作「恆心專務于」(呂振中),就是不怠懈的心志,加上一心一意;專注於禱告本身,並非個人的話語,也非別人的品評,更非世人唸經般的呢喃。(2015.3.8)

主教導我們以禱告面對生活中的一切大小事情(如“主禱文”),有時信徒也不免感覺自己囉嗦唚氣!其實人生之中任何事情,許多都一再出現;「已有的事後必再有,已行的事後必再行;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(傳1:9)所以我們的禱告,事實上是不會有什麼空前絕後的新事的。其實我們常常都在相似的、甚至一樣的情境中軟弱敗退,而那正正是我們要面對、要帶到主前求恩惠、求幫助的時刻。人總要學習在跌倒的地方站起來,故此這些敗績當然成為我們禱告的必要元素了;並且這也是人努力不懈的靈性操練,需要保持警醒,好能夠持守下去。(2015.3.15)

保羅呼籲信徒恆切禱告,「也要」在祈禱中記念他和他團隊的事奉。人人都不能避免面對人生的挑戰、困難,而我們卻有可交託自己的救主;信徒至高的永恆的感恩,豈不是得永生嗎?感恩之餘,信徒可有為別人著想?可有盼望親友也都同得福音的好處?毫無疑問,傳福音是教會全體的工作,也並非一年度的佈佳音,是我們人人都需要分擔,都要為此而警醒。當然恩賜不同,職分有異,不一定都是扮演“口”的角色;但也一定有分配你的工作。在前線保羅,就提醒在後方肢體提供支援。今日教會不缺乏佈道工作,但信徒又常常覺得公開的大型佈道會,比堂會辦的果效好得多;若留意投放的資源,比較之下堂會顯得極其虛弱!不計實質的需用,佈道最需要的是屬靈的供給。如果地方的小教會都能實踐保羅的教導,恆切地為他們的傳道人、佈道活動禱告,那麼理想的大型佈道會果效,也同樣會在你的堂會中出現。(2015.3.22)

「恆切禱告」是靈性生活的狀態,而「警醒感恩」則是恆切禱告的内容。在實際生活中,我們的信仰呼籲信徒要思量和交託所面對的挑戰,也要數算主恩而從中得力。那不單是因為生活迫人,而信徒有了可靠倚的後台;那更是信心的體現,靈命成長的要素。我們並非假設神是存在的,祂更是要長遠活在信徒生命裏頭。故此祈禱就是關連昔在、今在的神;並且放眼永在的神國。故此保羅凡事先求神的國,也呼籲信徒為福音的傳揚代求。永生的奧秘,本就不是人力能夠成就什麼,但我們信徒卻可以藉此與主同行,能以經驗和有份於神聖的作為!但首先得益的,乃是自己的靈命。(2015.3.29)







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

甚麼門徒訓練

如何作門徒?我們有實在太多的“門訓”材料了,有神學院的、某些宗派的,個別堂會和教牧的也有自己的一套,也有沒有課程而只有跟師傅的方式……總之百花齊放,教會的領導們都盼望福音工作有人承傳、教會事奉有人承接,當然也會盼望信徒都靈命有所成長。所以“門訓”成為教會不可忽略的事工。

其實一般教會既有的工作,由崇拜到團契,由主日學到小組查經,由三福到八課,還有林林總總的培訓,莫不以造就信徒為目標,都是在裝備門徒,那麼我們還需要怎麼樣的“門訓”呢?並且不少信徒以為自己連神學院的高深課程都有所涉獵,那還需要什麼門徒培訓?

其實沒“門訓”過,每個基督徒都經已是門徒;多少先聖先賢和牧者沒有接受過所謂門徒訓練,卻能按着主的吩咐去使人作門徒。所以“門訓”不是焦點,“作門徒”才是;而且主的門徒也不必要擁有博大精深的學問。主給門徒的榜樣,有傳道,也有實際的關愛行為,無論在設立主餐的時候(約13章),在離別門徒之時(約21章),都吩咐門徒要實踐愛。故此,傳天國的福音,不能離開愛的實踐;這一切都歸結都聖經的教導裏去!這是門徒終身的功課,不論你己有多少學習、曾經有多少經驗,都要持續地操練作門徒,不斷地做這一門功課。

或許“門訓”在字眼上會令人誤會是一種訓練、一門學問、一個資格……像讀了個什麼學院的高級位一般,完成了就是得着了,可以有個終結點。但門徒會讀完聖經嗎?會完全認識神嗎?會知道聖言其中一切的意義嗎?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們都知道是否定的。正如世人所說的,“讀了個博士,方知自己是多麼的無知!”也正如我們靈修的經歷,同樣的經節,每次讀時候都會有新的領悟或是體會。有形式的門訓、課程,其實是一個能令自己更多直接讀經的機會,藉此讓自己更貼近神,更多聽到祂對我這個人的說話。靈命就自然而然地長大了!

另一方面,教會的培育門徒的安排,其實同時是信徒認可自己成長的里程碑。讀了多少遍聖經,聽過什麼講解,學了一些方法……都是可讓自己數算得出的內容,而什麼顏色的級別、什麼班級等等的所顯示的程度,都表達了自己在屬靈的追求上的進展情況,下一級別的程度就成為自己邁向更成長的目標;有了目標,如經上所記,就讓我們能向着它直跑(腓3:14)。

主耶穌頒布的大使命 “使人作門徒”究竟是什樣執行的呢?那並不是說所編訂的課程範圍涵蓋了什麼,而是每個信徒生生不息的信仰生活,要從不斷的功課中不斷成長,又不斷的促使別人不斷地去做同樣的功課,讓神在人生、在教會中居首位,讓人能藉教會眾信徒看到神的榮耀在我們身上彰顯。(2015.2)

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

提摩太後書 1:14

「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,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。」

在使徒保羅給提摩太的信中,提到我們所聽的道,其實都是“從前”聽的,即是並非當下聽的。剛聽的道還容易存有點印象,甚至會點燃起人心中的火;但若沒有積極地去保持,熱度就會退減,記憶也會漸漸模糊;道雖然善,但信徒得益卻可以很少!正如聽信了福音,如果没有聚會、讀經,對神對道不可能會有多一點、深一點的認識,而那剛聽過的福音、剛生發的信心,說不定很快就煙消雲散了!城市中的信徒認識「道」的機會很多,但現實的生活拉扯得極強,而且心靈的空間也太擁擠,雖有善道,更有善忘!所以我們若要在善道上得造就,就需要靠着主的能力突破限制,「在聖靈裏禱告」(猶20),操練放下自己,「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」(彌6:8),好讓善道能在我們的生命裏扎下穩實的根基。(2015.2.1)

保羅說把善道「交託」了提摩太,那可不是他講過了,而且提摩太聽過了那麼簡單。「交託」包括有信任和責任的含意在內。對保羅而言,就是他信任提摩太;對提摩太而言,就是他承擔了保羅所交給他責任。故此「善道」就不單單是一番道理,乃是“美善的道路”,就是「生命的道路」,也是提摩太「當行的道、當跑的路」;是保羅對他的教導、指導,也是他今後生活和事奉的藍圖。當然保羅之言帶着權柄,主要是他使徒的身份、舊約的根基和他所領受由主而來的啟示;因此,他對提摩太的訓誨,可說都帶着上主的心意。主曾說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…」,保羅遵行了,提摩太乃是個代表,代表着所有要信從主的門徒。而我們讀聖經,也照樣分受了「善道」,承傳使萬民同作門徒的責任。(2015.2.8)

一般而言,認識聖經真理的途徑,應該人人都是差不多的。不讀聖經,不聽講道,怎可能會知道聖經裏頭有什麼?講過什麼?而且單是讀讀,只要聽聽(參徒17:21),也不一定能夠曉得箇中要旨,和所要帶給人的神恩和力量。當然,神也沒有禁止人只要膚淺的知識!然而,人若要曉得這「聖靈的寶劍」如何運用,並渴想掌握它的威力,也只有求問寶劍之主,就是聖靈。所以,依靠聖靈乃是最基本的“讀經方法”;而依靠聖靈,人就必先虛己,因為在神面前人需要謙卑,也只有謙卑,才能讓人認真地聽,切實地經驗神的道中所蘊含的能量。聖經人人可讀,但基督徒會有更多機會讀,更多的是聽的機會;但能否聽到寶劍之主的微聲,就在乎有沒有能聆聽又受教的心!(2015.2.15)

這節經文有一個重點,就是「守着」,意思包括了持守、遵守、保守等等,意義上都有點差異(英文可譯作“keep”,意義十分廣闊),所以我們要守着所授予的道,並不單是相信、持定,也包括了行道(其實“信”本身需要“行”作為表明)、傳道、講道、衛道等等。不過按着我們本身力量和能耐,可作不會多,果效也不會大,但主的善道卻又不是只交託一小撮擁有某些恩賜的人,乃是所有信徒;故此主應許了我們普羅信眾也有額外的力量可以依靠,就是聖靈(可參看約翰福音14-16章)。若沒有聖靈在我們生命裏頭的工作,不要說向別人見證我們領受的道,就是自己信守也會出現問題和困難。所以聖靈是我們信徒“得道”的保證!(2015.2.22)



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

見證傳主道

信徒“作見證”,是要作什麼見證呢?

在教內教外,我們著重信徒的生活見證,信主時有得救見證,禱告的有蒙允的見證,悔改的有更新的見證,病得醫治的有神跡的見證……許多時這樣那樣的見證,無疑都見證了生命的改變,告訴人有豐盛的恩典,但見證的焦點卻常常不在於改變生命的主!所以名人歸主、名牧講道等等,頗為吸引信徒的眼球,並且因為他們而高呼“哈利路亞”!我們好像盼望有點明星效應,為日漸失色的教會掙回一點面子!求主憐憫!

人們說在這後現代的社會,人自己是主體,信徒亦不免會受感染而自我(ego)膨脹。例如在我們常常掛在咀邊的近代教會詩歌,就有分析說內容以人的感受為多,真理較為單薄,遑論整全!故此唱詩容易變為情懷的抒發、人間的享受,而不是屬靈的敬拜、上主的榮耀!

主頒布的大使命乃是這樣---「…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---就是見證主自己;不是見證權能,也不是見證蒙愛,更不是見證某個信徒。我們所經驗、所得著的,無論有多豐富、多奇妙,都不是焦點,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」(羅11:36)

再打個比方,教會中有一類人叫作“傳道人”,他們之所以叫作傳道人,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傳“道”---真理的道、永生之道、成為肉身的道---就是主耶穌!當然他們是專業的,但從大使命這角度來看,則每個信徒應該都是傳道人,只是沒有以專職的角色來實踐罷了。傳道人和平信徒兩者,作見證的深度闊度或有差異,但基本上原則和目標等都是一致的。我們都需要知道怎麼見證主,雖然大家不必要都去追求什麼神學知識(有固然是好的),因為神給與的恩賜人人有別;但對“道”就必須有所認識,就是祂的話語(WORD)。既然主說「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」(約5:39),那麼見證主的人就應曉得這經是如何見證,能讓我們從中學習和掌握見證之道。當信徒能夠傳聖經中的道,就是在見證主。聖經,當然是越熟越好!

沒有聖經為作基礎,見證就流於表面、人意,甚至會偏離了真道。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的真理,教導我們做人的道理,指示人永生之道,並且都歸結於道成了肉身的主耶穌身上。使徒約翰為自己的所記載的見證就如此說:「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 是的,我們的見證,是見證又真又活的神子耶穌和祂的作為,榮耀也只能歸與祂的聖名。(2013.09)



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

見證的檢討

基督徒常常的提到“作見證”,通常不外乎兩類----經歷主的見證和好行為的見證。前者是神介入人生活的事情,是祂的彰顯;而後者則是人有美好的品格,是人的生活表現。不過我們信徒之“作”見證,通常是“講”見證,在講的時候,又以前者為主。

就第一類在經歷上的見證而言,我們信的人大多不會懷疑人生中有神跡奇事,並且我們自己也都渴望多見多聽上帝權能和榮耀彰顯的見證,也認為這樣的見證能夠取信於人,領人歸主。但事實上並不是聽這類見證的人都會相信,即使信有其事,也不一定信有其主;而未信者有這樣的回應,其實是十分普遍的,而我們都不會不知道。基督徒也應該知道,“靈驗”並非基督教獨有,更非我們信仰的核心。一個有求必應的宗教,也許是一般人心所盼所想,但那一定不會是基督教信仰;我們要見證的,並非一個能叫人「吃餅得飽」的宗教(約6:26)。有人要看神跡,有人求智慧,但都不會是們見證的重點(林前:22)。

還有需要留意的:是否單憑一面之詞,人就會信主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但也總會有些這樣的人。不過假如信徒除了“講”,還能“作”的話,那我們的見證就會更有果效了。我們所需要的,乃是突破口傳的慣性。

主耶穌頒布大使命時如此說:「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,而綜合福音書大使命的版本,信徒就知道大使命就是傳道----往普天下去傳音,並造就萬民作門徒。所以一般教會重口傳福音,也重口講真道;我們都以口來作見證。但口講的憑據呢?如果聖經所記的都是確實的,乃是我們口傳的根據,要叫人相信,那我們要先問自己----我信嗎?除了永生,我們所信的,還有什麼是經已掌握又有把握的?我們中間甚至有人連永生乃是人生的新開始都不大了了!從未信者的詰問,到主再來時的考問,但願你我都能“過關”。

教會作為見證的群體,要見證的不是神跡,神跡的作用乃是證明所傳的道(徒14:3; 來2:4);我們是要見證的,乃是聖經真道(關於“見證傳主道”,讀者可參閱筆者去年9月1的分享文章);就是上主之道,和生命之道。如果我們所傳所講的,只是咀邊的道理,那麼有神跡奇事可看的、靈驗的就比我們強了!

信徒比較熟悉的見證經文,是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行為是人生活的表現,行為怎樣才算好,可謂人言人殊,但基督徒有聖經標準。按經文看,信徒要行在光中,活出光明,而神就是光(約壹1:5),所以好不好乃是以神的要求看,就是祂所啟示的道,而不是從人間的角度看。當然,人道也並非與神的道背道而馳,而有良善的生命素質,本就是從神而來的。有些生命的素質是內在的,有些是外顯的;而神所吩咐、能叫人歸榮耀與神的人好行為,莫過於先知彌迦所宣告的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

在世道是非不分、善惡界限模糊的現今社會,基督徒需要按聖經的教導生活。我們的眼目只有向天上看,不往地上就世俗看,不按自己就需要看,才能真正的秉持公義,實踐憐憫,在世上有美的見證。俗世、惡人會不喜歡我們,但社會上總有些良善的、有理想的、有需要的人……需要我們,欣賞我們,要歸榮耀給我們的神。 (2014.12.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