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

提摩太後書 1:14

「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,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。」

在使徒保羅給提摩太的信中,提到我們所聽的道,其實都是“從前”聽的,即是並非當下聽的。剛聽的道還容易存有點印象,甚至會點燃起人心中的火;但若沒有積極地去保持,熱度就會退減,記憶也會漸漸模糊;道雖然善,但信徒得益卻可以很少!正如聽信了福音,如果没有聚會、讀經,對神對道不可能會有多一點、深一點的認識,而那剛聽過的福音、剛生發的信心,說不定很快就煙消雲散了!城市中的信徒認識「道」的機會很多,但現實的生活拉扯得極強,而且心靈的空間也太擁擠,雖有善道,更有善忘!所以我們若要在善道上得造就,就需要靠着主的能力突破限制,「在聖靈裏禱告」(猶20),操練放下自己,「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」(彌6:8),好讓善道能在我們的生命裏扎下穩實的根基。(2015.2.1)

保羅說把善道「交託」了提摩太,那可不是他講過了,而且提摩太聽過了那麼簡單。「交託」包括有信任和責任的含意在內。對保羅而言,就是他信任提摩太;對提摩太而言,就是他承擔了保羅所交給他責任。故此「善道」就不單單是一番道理,乃是“美善的道路”,就是「生命的道路」,也是提摩太「當行的道、當跑的路」;是保羅對他的教導、指導,也是他今後生活和事奉的藍圖。當然保羅之言帶着權柄,主要是他使徒的身份、舊約的根基和他所領受由主而來的啟示;因此,他對提摩太的訓誨,可說都帶着上主的心意。主曾說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…」,保羅遵行了,提摩太乃是個代表,代表着所有要信從主的門徒。而我們讀聖經,也照樣分受了「善道」,承傳使萬民同作門徒的責任。(2015.2.8)

一般而言,認識聖經真理的途徑,應該人人都是差不多的。不讀聖經,不聽講道,怎可能會知道聖經裏頭有什麼?講過什麼?而且單是讀讀,只要聽聽(參徒17:21),也不一定能夠曉得箇中要旨,和所要帶給人的神恩和力量。當然,神也沒有禁止人只要膚淺的知識!然而,人若要曉得這「聖靈的寶劍」如何運用,並渴想掌握它的威力,也只有求問寶劍之主,就是聖靈。所以,依靠聖靈乃是最基本的“讀經方法”;而依靠聖靈,人就必先虛己,因為在神面前人需要謙卑,也只有謙卑,才能讓人認真地聽,切實地經驗神的道中所蘊含的能量。聖經人人可讀,但基督徒會有更多機會讀,更多的是聽的機會;但能否聽到寶劍之主的微聲,就在乎有沒有能聆聽又受教的心!(2015.2.15)

這節經文有一個重點,就是「守着」,意思包括了持守、遵守、保守等等,意義上都有點差異(英文可譯作“keep”,意義十分廣闊),所以我們要守着所授予的道,並不單是相信、持定,也包括了行道(其實“信”本身需要“行”作為表明)、傳道、講道、衛道等等。不過按着我們本身力量和能耐,可作不會多,果效也不會大,但主的善道卻又不是只交託一小撮擁有某些恩賜的人,乃是所有信徒;故此主應許了我們普羅信眾也有額外的力量可以依靠,就是聖靈(可參看約翰福音14-16章)。若沒有聖靈在我們生命裏頭的工作,不要說向別人見證我們領受的道,就是自己信守也會出現問題和困難。所以聖靈是我們信徒“得道”的保證!(2015.2.22)



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

見證傳主道

信徒“作見證”,是要作什麼見證呢?

在教內教外,我們著重信徒的生活見證,信主時有得救見證,禱告的有蒙允的見證,悔改的有更新的見證,病得醫治的有神跡的見證……許多時這樣那樣的見證,無疑都見證了生命的改變,告訴人有豐盛的恩典,但見證的焦點卻常常不在於改變生命的主!所以名人歸主、名牧講道等等,頗為吸引信徒的眼球,並且因為他們而高呼“哈利路亞”!我們好像盼望有點明星效應,為日漸失色的教會掙回一點面子!求主憐憫!

人們說在這後現代的社會,人自己是主體,信徒亦不免會受感染而自我(ego)膨脹。例如在我們常常掛在咀邊的近代教會詩歌,就有分析說內容以人的感受為多,真理較為單薄,遑論整全!故此唱詩容易變為情懷的抒發、人間的享受,而不是屬靈的敬拜、上主的榮耀!

主頒布的大使命乃是這樣---「…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---就是見證主自己;不是見證權能,也不是見證蒙愛,更不是見證某個信徒。我們所經驗、所得著的,無論有多豐富、多奇妙,都不是焦點,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」(羅11:36)

再打個比方,教會中有一類人叫作“傳道人”,他們之所以叫作傳道人,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傳“道”---真理的道、永生之道、成為肉身的道---就是主耶穌!當然他們是專業的,但從大使命這角度來看,則每個信徒應該都是傳道人,只是沒有以專職的角色來實踐罷了。傳道人和平信徒兩者,作見證的深度闊度或有差異,但基本上原則和目標等都是一致的。我們都需要知道怎麼見證主,雖然大家不必要都去追求什麼神學知識(有固然是好的),因為神給與的恩賜人人有別;但對“道”就必須有所認識,就是祂的話語(WORD)。既然主說「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」(約5:39),那麼見證主的人就應曉得這經是如何見證,能讓我們從中學習和掌握見證之道。當信徒能夠傳聖經中的道,就是在見證主。聖經,當然是越熟越好!

沒有聖經為作基礎,見證就流於表面、人意,甚至會偏離了真道。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的真理,教導我們做人的道理,指示人永生之道,並且都歸結於道成了肉身的主耶穌身上。使徒約翰為自己的所記載的見證就如此說:「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 是的,我們的見證,是見證又真又活的神子耶穌和祂的作為,榮耀也只能歸與祂的聖名。(2013.09)



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

見證的檢討

基督徒常常的提到“作見證”,通常不外乎兩類----經歷主的見證和好行為的見證。前者是神介入人生活的事情,是祂的彰顯;而後者則是人有美好的品格,是人的生活表現。不過我們信徒之“作”見證,通常是“講”見證,在講的時候,又以前者為主。

就第一類在經歷上的見證而言,我們信的人大多不會懷疑人生中有神跡奇事,並且我們自己也都渴望多見多聽上帝權能和榮耀彰顯的見證,也認為這樣的見證能夠取信於人,領人歸主。但事實上並不是聽這類見證的人都會相信,即使信有其事,也不一定信有其主;而未信者有這樣的回應,其實是十分普遍的,而我們都不會不知道。基督徒也應該知道,“靈驗”並非基督教獨有,更非我們信仰的核心。一個有求必應的宗教,也許是一般人心所盼所想,但那一定不會是基督教信仰;我們要見證的,並非一個能叫人「吃餅得飽」的宗教(約6:26)。有人要看神跡,有人求智慧,但都不會是們見證的重點(林前:22)。

還有需要留意的:是否單憑一面之詞,人就會信主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,但也總會有些這樣的人。不過假如信徒除了“講”,還能“作”的話,那我們的見證就會更有果效了。我們所需要的,乃是突破口傳的慣性。

主耶穌頒布大使命時如此說:「作我的見證」(徒1:8),而綜合福音書大使命的版本,信徒就知道大使命就是傳道----往普天下去傳音,並造就萬民作門徒。所以一般教會重口傳福音,也重口講真道;我們都以口來作見證。但口講的憑據呢?如果聖經所記的都是確實的,乃是我們口傳的根據,要叫人相信,那我們要先問自己----我信嗎?除了永生,我們所信的,還有什麼是經已掌握又有把握的?我們中間甚至有人連永生乃是人生的新開始都不大了了!從未信者的詰問,到主再來時的考問,但願你我都能“過關”。

教會作為見證的群體,要見證的不是神跡,神跡的作用乃是證明所傳的道(徒14:3; 來2:4);我們是要見證的,乃是聖經真道(關於“見證傳主道”,讀者可參閱筆者去年9月1的分享文章);就是上主之道,和生命之道。如果我們所傳所講的,只是咀邊的道理,那麼有神跡奇事可看的、靈驗的就比我們強了!

信徒比較熟悉的見證經文,是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6)行為是人生活的表現,行為怎樣才算好,可謂人言人殊,但基督徒有聖經標準。按經文看,信徒要行在光中,活出光明,而神就是光(約壹1:5),所以好不好乃是以神的要求看,就是祂所啟示的道,而不是從人間的角度看。當然,人道也並非與神的道背道而馳,而有良善的生命素質,本就是從神而來的。有些生命的素質是內在的,有些是外顯的;而神所吩咐、能叫人歸榮耀與神的人好行為,莫過於先知彌迦所宣告的: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

在世道是非不分、善惡界限模糊的現今社會,基督徒需要按聖經的教導生活。我們的眼目只有向天上看,不往地上就世俗看,不按自己就需要看,才能真正的秉持公義,實踐憐憫,在世上有美的見證。俗世、惡人會不喜歡我們,但社會上總有些良善的、有理想的、有需要的人……需要我們,欣賞我們,要歸榮耀給我們的神。 (2014.12.14)

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

提多書 1:3

「藉着傳揚的工夫,把祂的道顯明了;這傳揚的責任是按着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。」

主離世前頒佈的大使命,我們都曉得那不只是給十二個門徒的差事,還有交託了保羅,還有你和我。無論是那位主內兄姊,有什麼恩賜、才能,都是受託者,責任一也都樣,要切實地執行更是不言而喻的。因為“命令”不單是傳一個你我需要聽的信息、不是一個等待人回應的呼召,更不是一個自決要或不要的選擇。我們作主門徒的,跟從祂、效法祂,在主身上學了道,就需要“實習”──現今世人也知道這是成長、合資格……的必經之路,更何況門徒遵行主的教導,是天經地義的事!聖經把信徒描繪成軍兵,是很具體的提醒,因為當兵的正正需要接受命令,就去執行命令!(2105.1.4)

雖然藉著所造之物,世人可見神的權能和神性,但因為人的虚妄、心靈昏暗,背離了主(羅1:20-22),就在有意無意間拒絕人生有主、世間有道!所以道的顯明,需要傳揚,而傳揚當然要下工夫了。故此人子來了,為要尋找失喪了的人(路19:10)。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……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」(約1:14),是神的道自己顯明的功夫;「祂本有神的形象……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……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(腓2:6-8)沒有祂的十字架,奇人怪事至終會湮滅於歷史;正因為十字架的代價,是成就於人生命中的工夫,故此就為人所傳頌──“十字架,十字架,永是我的榮耀!” 主耶穌的心志和作為,就是我們信徒所信服、所信從的榜樣。(2015.1.11)

作為一個“基督徒”,就負有這身分所具有的使命,就是叫萬人同作基督的信徒;正如世人對好些名銜如“學者”、 “專家”等等帶有某種期望一樣,“基督徒”這稱號本身更是因為身分的見證而有的(徒11章)。當信徒自己曾被光照,認識了真道,豈不更應分叫仍在晦暗中背“道”而馳的人回轉嗎?更何況這是主指定的信徒工作呢!當我們回想自己信主的時候,有那個不是“被”佈道會、“被”上教會,或是“被”講耶穌、“被”派單張,或是在年幼時“被”聖經課、“被”主日學……而因着教會的旗號“被”吸引的來的,其實只是少數!若然沒有前人傳揚的工夫,或許我等仍然在「歎息苦,等候得贖的日子!」好消息若不能被傳揚,那算什麼好消息?所以福音若被我們自己蒙蔽,那豈不成了別人的禍音嗎(林後4:3)! (2015.1.18)

作為傳道的,我曾認為自己比“平信徒”更有傳揚主道的責任;正如大家看保羅一樣──他是被選作使徒的!所以好些兄姊也認為有些人會比自己更有傳揚的責任,因而可以把分內事都推掉,能間中客串傳一傳福音,已是回應了使命、服事了教會。但大家本來就明白,一則大使命並不是某些傳道者的專利,不過奉召作傳道的肯定是多了“講道”這樣的責任,而其實許多信徒在傳福音方面比我等專職傳道來得好工夫。二則傳福音當然是越多人傳就越有果效;主耶穌就曾說過,門徒要作比祂更大的事;那豈是因為主的工夫不及你我?乃是因為傳得越多,結出的果子就越多,是成正比的增加。萬千信徒所作的,即使一點一滴,都可以匯集成不容小覷的力量,能把福音傳送到地極!無論是三腳貓的“工”夫,抑或像保羅這樣的大師傅,只要大家一同用工夫,就有「如同雲彩圍着」的見證(來12:1),能把主的道顯明。(2015.1.25)





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

歌羅西書 3:15

「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。」

什麼是「基督的平安」?保羅這說法在新約裏雖然只出現過這一次,但主自己曾這樣說:「……在我裏面有平安…」(約16:33)並且說過「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。我所賜的,不像世人所賜的。」(約14:27)即是說,「基督的平安」是與世人一般所追求、所嚮往的平安不同。世人要的是安居樂業、安定繁榮,生意興隆、財源廣進就更平安了,甚至連“身體健康”這樣的平安有人會只算作是年長的人的盼望!人的平安普遍地連繫於物質的、肉體的生活,所以一旦生活出了什麼狀況,就等於沒有平安!然而這些屬於人生、十分實在的“平安”,實際上卻不由人主導,反過來控制着人的生命。無常的不安感和現實的不平安使人生失去了喜樂,甚至人生意義。「基督的平安」叫人重拾主權,在患難和挑戰中依然平安,活得喜樂。(2014.12.7)

基督的平安所指向的,當然與從人而來的平安不同;但當信徒感到生活愜意,凡事順利,不免會把這些好事好景,都算到主的帳上,劃歸為基督的平安;這樣自然是無可厚非,因為萬物為主所賜予,而萬事也由主掌權。不過陽光空氣、陰晴雨露,其實乃係神普遍的恩典,人人一體均沾。然而「基督的平安」只給與屬祂的人,並非世上人人可得,即使擁有無比的勢力和名利,也不能換取。雖然這平安雖然經已賜下,但又不是每個信徒都有所得。因為人心本來存有的事物,會影響了人再得什麼;先入為主的觀念,或善或惡,都會操控了人的未來。正如順境可以誤導人以為是親近了神,其實是體貼了世界。所以聖經教導信徒要倒空,以至基督的平安可以作主。(2014.12.14)

我們所提到的「基督的平安」,乃是相對於世上的苦難而言;主耶穌也曾說「在我裏面有平安,在世上你們有苦難…」(約16:33)。正如“老、病、死”是常態,天災人禍是普遍現象,一幕接一幕地在人生的舞臺上上演;你不是觀眾,就是演員,都總有在這場景中的角色。苦難,總有你的一份;而得勝苦難的盼望,隨著年紀愈發強烈。但消極的宗教、悲觀的哲學、唯物的社會,甚至強悍的後現代,都不能擺平苦難對生命的脅迫,叫人擺脫它的陰影!惟有擺上自己、捨命於十架作為贖價,但活着走出墳墓的耶穌基督,能帶給人生命的平安。祂勝過死亡和罪惡的權勢,能使人脫離這些人生憂患和咒詛的根源。「道成肉身」,就是要來「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」(路1:79)。(2014.12.21)

聖誕節後不久,就是受苦節和復活節,在這三數個月間,不少信徒趁着節期的機會邀請親友到教會聚會,盼望他們能得着佳音。應該沒有人不盼望有肉身方面的平安,但生活的質素、環境、經濟、健康等等,都並非人能夠穩妥地掌握,而在黑暗死蔭裏生活的百姓,想望的可能只是沒有那麼苦!其實人人都伏在罪的權勢和咒詛之下,都需要平安!由平安夜到受苦節,由基督降生到被釘十字架,所展示的,不是一次突變的神跡奇事,而是個走過患難的過程;「仗着十字架誇勝」的主,把擊打我們的咒詛都釘在十字架上(西2:14-15),才成就了生命的平安。所以主宣告說:「在我裏面有平安…我已經勝了世界」(約16:33)。那「大喜的信息」是一個開始!難怪主說門徒要背起自己十字架來跟從祂。能夠背起十字架的,就能夠得着主所應許的平安。(2014.12.28)



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

約翰福音 8:31-32

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
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
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

怎樣才算是個名副其實的門徒?主耶穌指出了一個十分簡單的判別標準──常常遵守祂的道。如果作主門徒的意義是“學師”、是承傳、是「跟隨祂的腳蹤行」(彼前2:21),那麼從主所學到的一切,就不單是存記在心思中的信念,也不會是收藏在圖書館的知識,並且不能是局限於教會內的原則,而是要活用於社會中的言行。「遵守」不是聽了便唯唯諾諾,而是順服加上執行,是實踐。一講到實踐,許多時信徒以為是加多了要求、加重了擔子,但其實只有實踐主道,才能經驗主道的超然,才能真箇體會生命之道的真實,也只有實踐,信徒方能超越屬世的束縛和俗套的牢籠,心靈得以自由。(2014.11.2)

經文似乎指出了真門徒有兩個果子,一是「曉得真理」,二是「得以自由」。而從這話語的次序看,不免有人會以為要先曉得真理,然後才會得著自由。雖然看似合理,但卻要小心這樣的想法,反過來有可能攔阻人掌握主所應許的自由。追求認識主的道,無疑是門徒的份內事,更是祝福,但若對錯了焦點,就會走錯了方向。例如依靠學問而忘記信主、窮追學術而疏於愛主、只認知識而難以服主…。我們不難看見有現代的信徒以世界的自由取代了聖經所講的自由。信徒必須知道的是,真自由的得著,並不靠人的追求,乃是靠主自已,因為「主的靈在哪裏,那裏就得以自由」(林後3:17)並且,真理聖靈的作為,就是要叫人能夠想起主的道(約14:26),順服的,就是能「守」的,既然能守,就不可能不知道真理,並且(and)得以自由。 (2014.11.9)

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」聽來簡易,其實是頗為難解難明的說話,因為比較抽象!也因為在實際的宗教信仰中,絕不缺少誡命和律例;即使在基督的教會中,也不乏章則和規條,都是要叫信徒遵守,不可逾越,即是自由受到掣肘。很多不明白聖經真道是什麼回事的人,都害怕一旦“信”了,就會失去了自由。並且「遵守」這字眼怎樣看都是規範、限制,又如何變為自由呢?所以,更需要知道「真理」是什麼,才可能既遵行而又有自由。我們所說的「真理」,並不是一般的道理,也不是人間言說,而是神的道!主耶穌曾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(約14:6),主既是“生命之道”,所以認識祂,就能「曉得真理」。就是聽祂言,觀祂行,祂如何克服肉體、勝過律法、放開自我……這樣的生命,就是自由的憑證。(2014.11.16)

“真理”的意義十分廣泛,在哲學、社會、宗教等等各個範疇,都有不同的說法,所以人們所知道的真理,可謂滄海一粟,知道而又解釋得清楚明白的,也是九牛一毛,但無論如何講解,人類都對真理存著盼望,認為有了認識,就可以讓人生更加幸福。但知道與會否運用是兩種態度,知而沒回應,真理就變得虛無。所以又有人說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”----這句話本身當然不是真理,但卻指出實踐的重要性。若基督徒說自己認識真理,那麼別人就會以“實踐”這個標準來衡量你,看看你所說的真理是虛是實!其實信徒實踐聖經的教導,本身就是一個實驗過程。把基督的道理付諸實踐行為,乃是由信心進入應許,再由經歷擁抱上主,結果就是個人得著超越的生命。門徒的生命,就是真理的見證!(2014.11.23)

相信主耶穌是誰,只是“信主”道理的開端,信的人且因信而確認神人、君臣、主僕、師生等等上下從屬的關係,都要求信者順服。信徒與主的關係同時是立“約”,其中有主的應許,有人要接受的道。這約是自由之道,能使人從自我的轄制或世代的慫恿中得釋放,更並非一般人所誤解的束縛人的規條。主耶穌就不死守猶太誡律的字句(如安息日條例),使徒保羅的教導是要把握「精義」(林前3:6)。因為真理是屬神的,具有永恆的特質,不拘泥字面,不隨波逐流,不囿於私意,不惑於現象,能使人超越今生,得窺永恆,與主密契,領受豐盛生命;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。但留意那絕對不是什麼自由釋經或靈意解經的結果,乃是必須如實、切實照主的吩咐「遵守我的道」方有所得;「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」(雅1:25)(2014.11.29)













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

多多益善的知識

牧者為信徒禱告,相信使徒保羅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最合當前的香港教會:「我所禱告的,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,使你們能分別是非,作誠實無過的人…」(腓1:9-10)因為在兩極化非黑即白的爭辯中,又或灰色地帶界模糊得令人失落的迷霧裏,我們正需要合情合理的道理,並且以需要以合情合理的、非俗世化的愛心,以面對與我們相對的道理,甚至歪理。當然基督徒要認識的、最基要的道理,必定是聖經的真理,這也是確立愛心的基礎。

論到「知識和各樣見識」,保羅在既有的基礎上,進一步強化和豐富「愛心」的指引,以致在實踐真理的時候,有愛心而不會流於感情用事、濫情甚至示弱,而在行道的時候可以不慍不火。這經節中的「知識」,一般是指向屬靈方面的知識、對神的認識,如以弗所書中的「真知道」(弗1:17)。而「各樣的見識」所指的,像是生活上的、一般的常識,或者是人生的哲理、倫理,都是能夠助人在對人處事上作出合宜的判斷和回應。換言之,愛的實踐,除了以神的道為核心外,也可運用「各樣的見識」來調和。

當然,神的道是永恆和不變的,也是一切言說的準繩。在使用世人的見識時,信徒就要留意,什麼是可以協調的、什麼是不能接受的!越了解世人所講說的道理,我們就越能分別是非黑白。

不過在現實中,有不少信徒自以為掌握了「知識和各樣的見識」,就「自以為聰明」,忘記了聖經教導我們「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」(羅12:16)卑微的人也不一定是指貧寒人,在現今的世界中,缺乏見識、無權無勢……等百姓比比皆是,有識有權之士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態,踐踏他們;信徒講求愛心,更是不能!故此有學問的人應以愛心引導別人,像我們傳福給沒有認識過真神、聽過福音的人一樣,都是以對神敬畏、對人溫柔的態度,為要別人聽得明白。 當然俯就不是把道理打折扣,正如我們傳福音,不會只講恩典而把審判隱藏一樣。

不過筆者不大喜歡引用世人的學說,但畢竟有時用上也會有點果效。像馬斯洛(Maslow)的人文理論,講述人性需要的五個層次,就能讓社會大眾較明白大家的分歧,其中有著什麼因素。例如最近的香港為著政治問題分成了兩方,雨傘運動和反佔行動好像勢不兩立,各有各說,也各有各的支持者。若從馬斯洛的人性階段看,反對者所求的正是搵食和安定,而持傘者卻已步入這金字塔的上半層了!所以不和以至衝突便由此而起!

過去的歷史告訴我們,憂柴憂米是上一代人的生活形態,但在現代化的今日香港,卻仍然是這一代人的疾病,像白紋伊蚊傳播的登革熱,有成為風土病的恐怖。或許這方面也有待社會學方面的研究呢!當然新一代的青年人意識形態截然不同,研調亦告訴我們,教育程度與思想的層次相關。而馬洛斯這個“金字塔”的人間道理,對解釋社群有一定的真實性,但信徒又可以怎樣使用這個理論?能跟我們所傳的福音調和嗎?筆者才疏學淺,但這一點知識,起碼也帶給自己一點亮光,更確定主真理的真實性: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」(路4:4)、「你給他們吃吧」(路9:13)……或許我們可以供給的有限,而且「給他們吃」對廣大升斗小民而言,是社會的、政府的責任,況且教會在扶助貧寒人方面的工作,其實亦由來已久。所以,我想教會、信徒,若能掌握好「知識和各樣見識」,作和平之子或可有望成功!

經文中「分別是非」又可譯作「喜愛那美好的事」,通常講到美好,不會是普通的事,所以信徒也應追求把超越生理以至安全層次的道理----包括叫人靈魂自由的福音----傳開,使更多人的人生更加有豐富、超越的色彩。但願教會眾信徒有所追求,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,能作光明的兒女,將生命之道表明出來。